李斯在《谏逐客书》中提到:“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那敲击瓦器,拍髀弹筝,乌乌呀呀地歌唱,能快人耳目的,确真是秦国的地道音乐了;那郑、卫桑间的歌声,《昭虞》《武象》等乐曲,可算是外国的音乐了。如今陛下却抛弃了秦国地道的敲击瓦器的音乐,而取用郑、卫淫靡悦耳之音,不要秦筝而要《昭虞》,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外国音乐可以快意,可以满足耳目官能的需要么?
可见,在秦始皇那个年代,秦国风俗上已经认为击瓮叩缶俗气了些,上不得台面——不得不提的就是,当时筝也是很俗气的东西,也是被淘汰的对象。
就是“以手击着瓦缶,手拍着大腿”的意思。
那击瓮敲缶,弹筝拍腿,同时歌唱呼喊发出呜呜之声来快活耳朵听觉的,才是真正地道秦国的声乐
〔瓮(wèng)〕一种腹部鼓起的陶制盛器。
〔叩缶〕叩,敲打的意思。缶,古代的一种盛酒器。
〔筝〕一种琴类弦乐器。
〔搏髀(bì)〕拍着大腿。搏,拍。髀,大腿。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
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
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
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
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
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赢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
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
,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荮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
,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
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