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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哈佛大学追踪研究发现,通识教育从大一到大四要经过以下哪几...
美国哈佛大学追踪研究发现,通识教育从大一到大四要经过以下4个阶段:
1.二元论,
2.多元论 ,
3.相对主义 ,
4.付诸行动,
二、哈佛大学的办学规模
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简称哈佛,坐落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是一所享誉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员。这里走出了8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上百位诺贝尔获得者曾在此工作、学习,其在文学、医学、法学、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及广泛的影响力,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哈佛同时也是美国本土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其诞生于1636年,最早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创建,初名新市民学院,是为了纪念在成立初期给予学院慷慨支持的约翰·哈佛牧师。学校于1639年3月更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哈佛学院正式改称哈佛大学。截止2014年,学校有本科生6700余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4500余人。
哈佛大学在生命科学、自然科学、法学、医学、商学、社会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拥有世界级的学术影响力。2014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全美研究院学科排名—。
特色:
直到19世纪,创建了一个半世纪的哈佛学院仍然以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两所
大学为模式,以培养牧师、律师和官员为目标,注重人文学科,学生不能自由选择课程。19世纪初,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号角在哈佛吹响了,崇尚“学术自由”和“讲学自由”。“固定的学年”和“固定的课”的老框框受到冲击,自由选修课程的制度逐渐兴起。
1839年,哈佛大学再次发动课程改革。1841年,哈佛正式实行选课制,但在保守势力的反对下很快又有所倒退。
19世纪60年代,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南北战争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生产力突飞猛进,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地位逐步提高,工程师、自然科学家和工业技术人才得以和律师、官员等并驾齐驱。形势的变化对高等学校的课程改革十分有利,选修制再次兴起,哈佛又一次走在了改革的前列。
1869年,年仅35岁的埃里奥特担任哈佛大学校长,此后他担任校长40年,是推行选课制的主将,在他的领导和推动下,哈佛大学全面实行选修制。到1895年,只有英语和现代外语仍为必修课,其它均为选修课。美国许多高校纷纷步哈佛大学后尘,减少或废除必修课,增加选修课。
按照自由选修制的要求,攻读一种学位,可有16门课程供学生选修,只要符合规定,便可取得相应的学位。这种方法打破了固定的四年学制,成绩优异者三年内即可取得相应的学位,可称得上是“不拘一格降人才”了。在埃里奥特的努力下,哈佛大学招聘名流学者任教,选修课程开设超过其它大学,学生的知识面扩大,学习潜能得以充分发挥。
埃里奥特的教育思想和课程改革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他强调高等学校要给予学生三个法宝:一是给学生学习上选择的自由;二是使学生在所擅长的学科上有施展才能的机会;三是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的行为转化为自主的行为,使学生从对教师的依赖和从属关系中解放出来。
1909年,洛厄尔出任校长,他在保留自由选课制优点的前提下又提出了新的教改方案,从1914年起,实行“集中与分配”制。所谓“集中”,是指从16门可供选择的课程中,必须选修6门本系的专业课,以保证重点;所谓“分配”,是指另外的6门课程从3个不同的知识领域中各选两门,以保证学生具有比较广泛的知识面。余下的课任学生自由选择。这种制度既保证专业课学习的深度,又能扩大学生的视野,也可给学生的个人爱好留下适当的余地。
1933年,化学家科南特担任校长,他励精图治,于1940年主持成立专门委员会,研究课程改革。经过5年的反复研究,提出了专门报告,主张加强普通教育。哈佛大学按照专门报告的建议,又作了5年实验,在1951年正式推行“普通教育”制度。按照普通教育制度的规定,第一,一、二年级的学生,要从自己所在的系中选修6门专业
哈佛大学(2张)
课,再从人文、社会、自然三大类别的普通教育课中各选一门,共3门课,另外还需从其他系的课程中至少选3门;第二,三、四年级也设有普通教育课,没有学过一、二年级普通教育课的,不得选修三、四年级的普通教育课;第三,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可以选修一部分三、四年级的普通教育课;第四,学生不得选修属于同一个考试组的两门课。这样做,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的很紧密,而且先后有序,互相衔接。这种办法吸取以前制度的优点,加以综合,形成了以通讯教育为基础,以集中与分配为指导的自由选修制度。
哈佛大学学生成绩的计分方法一般有四种:第一,按A、B、C、D、E五级计分,A为最高分;第二,及格和不及格;第三,满意和不满意;第四,有学分和无学分。
哈佛大学的课程改革并没有停滞不前,他们又进而研究在普通教育中哪些课程是核心课程,或称基础课程。他们深切认识到,不论学习任何专业,都必须有深厚的基础知识。
德里克·博克于1971年出任校长,他十分关注大学本科的基础教育,采取了有力的措施。20世纪初,美国一般大学文科的课程是按照纵深与横亘相结合的原则来设置的,既让学生对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又要求学生对其他领域有较为广泛的涉猎。到20世纪中期,则要求学生在知识广度方面对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领域有概括的基本的理解。到了六、七十年代,以上的课程模式再度受到挑战,由于人类的知识领域空前扩大,各学科之间过去的传统界限已被冲破,使得传统的文科课程结构处于不得不改革的局面。
1973年,博克校长任命亨利·罗索夫斯基(Henry Rosovsky)为哈佛文理学院院长,责成他负责研究文理学院的目标及哈佛本科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号召教师们献计献策,以集思广益,重新制定有关大学教学的目的和方法。罗索夫斯基任命威尔逊教授研究共同基础课问题,于1976年提出一项改革方案,即“威尔逊报告”。这份报告主张制定一种强制性的共同基础课程,以后又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并由罗索夫斯基院长亲自主持进一步的修改工作,结果于1978年提出了关于共同基础课的报告,并决定于第二年开始付诸实施。
在1978—2008年期间,所有本科生需完成七门主修以外的课程, 作为核心课程的一部分;之后课程有变动,在2008年之后,所有本科生除了主修课程,还需完成八类的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它们分别是:美学与理解、文化与信仰、数学与简化解释、道德理解、生命科学、物理科学、世界与社会及美国与世界。 另一方面,哈佛的研究生课程则非常多元化,并与其本科生课程有很大的关联。不过,有某一部分的学生及教育组织批评哈佛的本科生课程过于依赖助教,指这样会影响教育质素。
哈佛采用半学年/两学期制教学,每个学年从九月初开始直到五月中旬。 本科生在每个学期/半学年里需完成四门指定科目,并须保持这个报读率以维持作为全职本科生的资格。 每个主修科目均提供基础课程及高级课程供
学生选择。 以排名首4—5%成绩毕业的学生会获赋予最高荣誉“summa cum laude”学位,剩下的头15%的学生获“magna cum laude”的衔头,其余的30%则为“cum laude”。 大学不同学科部均有不同的奖学金及奖项颁发。惟哈佛及很多其他的美国大学被批评出现“等级上涨”的情况,很多奖学金及荣誉的要求不断上升, 例如:哈佛学院获得拉丁文学位荣誉的学生人数从2004年的90%,下降至2005年的60%。 不过,也有报告指出,学生们的学习动力及拼搏精神却因此得以提升。
三、美国本科通识课程的体系给我个好吗.比如harvard之类的就...
美国大学通识教育与文理教育的演变1.选修制的出现
自1636年起,约200年间,美国高校仿效英国,基本上是固定课程和古典课程。之后,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弗吉尼亚大学、蒂克纳(George Ticker)在哈佛大学、韦兰(Francis Wayland)在布朗大学、塔潘(H.P.Tappan)在密歇根大学都曾进行过自由选修的实验,然而,这些实验多以失败告终。
美国大学真正的选修制是南北战争之后开始推行的。哈佛大学是选修制的发祥地,而校长艾略特(C.W.Eliot)是选修制最积极的倡导者。他在上任伊始就宣称要以选修制改造哈佛大学,以选修课冲击古老的经典学科,把新兴的和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引入哈佛大学。他坚信:大学必须为学生提供选择学科的自由,老式学院始终不变的、狭窄的和规定的课程必须取消。他说:“哈佛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建立、改善并推行选修制。”〔8〕他在担任校长的40年间,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计划。1872年,哈佛取消四年级所有的规定课程,1879年和1884年分别取消了三年级和二年级的所有规定课程,1885年又大大减少了一年级的规定课程。到1894年,一年级的规定课程只剩下修辞学和现代语。到1897年,整个哈佛的规定课程只有一年级的一门修辞学。〔9〕
由于选修制的出现符合当时美国发展的现状,它在哈佛的地位被确定之后,也逐渐地被其他大学认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绝大部分高校或多或少地实施了选修制。1901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97所有代表性的院校中,选修课占70%以上的有34所,占50-70%的有12所,不足50%的有51所。
2.集中与分配制的出现
选修制出现的意义是重大的,它为美国当时的高等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使美国的高等教育充满了蓬勃生机,可是它依然存在着弊端,如:一些学生刚从中学毕业,不能对学什么做出成熟的抉择,只能盲目摸索,因而浪费了学习时间;一些学生避难就易,荒废学习时光;还有一些学生可能过早专业化,忽视了基础课程的学习;另外,广设选修课的费用也很高。劳威尔(A. L. Lowell)较早地注意到了这些弊端,并于1887年在《哈佛校友》上撰文批评选修制的过于自由和泛滥,但当时由于选修制的推行给哈佛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进步,使哈佛内外对该课程设置模式推崇备至,又由于当时的劳威尔人微言轻,其批评并没有被引起关注。
1909年劳威尔继艾略特之后任哈佛校长,上任之初他即着手课程改革。他只用了五年的时间便于1914年在哈佛大学全面实行集中与分配制。集中与分配制规定,每个哈佛本科生就读期间必须完成16门课程的学习,其中6门课程属于主修,必须“集中”在某一学科领域或专业领域中,剩余的10门课程,至少有6门课程要“分配”到所学专业以外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个领域中去选择。实际上,对学生而言,所谓集中课程,就是专业课程;所谓分配课程,就是普通课程。学生通过前者的学习,掌握系统而牢固的专业知识;通过后者的学习,拓宽自身的知识面。〔10〕
集中与分配制的实行,使以前学生靠简单累加课程而得到学位的办法行不通了,在这一原则支配下,学生有必要把自己的大学课程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严密的规划,减少了选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与博的矛盾。
3.名著课程的出现
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美国社会和教育进入实用主义盛行时期,很多人盲目崇拜物质文明,荒芜了理性原则,导致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在教育方面,大部分高校趋向于科学教育、职业教育及专业教育,实用重于学术,强调学生社会经验的获得,而知识的追求沦为实用性教育的附庸。赫钦斯(Robert M. Hutchins)目睹美国社会状况,深感忧虑,决心通过教育复归理性原则。
赫钦斯以永恒主义教育哲学为基础,创设了一套“名著课程”体系,圣约翰学院是实施这一课程体系的主要阵地。该学院从1937年起接受赫钦斯和他的好友阿德勒(M. J. Adler)的建议和方案,在整个大学四年中充分贯彻按编年史顺序研读西方名著的精神,安排一年级学生集中学习古希腊的名著,包括15位大思想家的传世之作;二年级以学习古罗马、中世纪和文艺复兴前后的经典名著为主,共计24本(篇);三年级主要研读16、17世纪的名著(包括《美国宪法》之类的重要文献),多达27种;四年级侧重于从18世纪到当代的一些名著,共计24种。〔11〕
“名著课程”中的名著,范围非常广,一些举世闻名的学者如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人的代表作,甚至一些重要的历史文献也都包括在内,这些正体现了赫钦斯要求学生要有渊博学识的主张。但是由于“名著课程”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它在美国其他高校并没有得到推广。
4.通识教育计划的出现
1943年,哈佛大学第23任校长詹姆士·科南特(James B. Conant)任命了分别来自文学院、理学院和教育学院的13位专家教授,并组成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的目标”。1945年,该委员会发表了题为《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 in a Free Society)的报告书,即美国高等教育史上著名的《红书》(The Red Book)。该书反映了哈佛大学实施通识教育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构想,揭开了哈佛大学全面实施通识教育的序幕。1949年3月哈佛大学正式付诸实施《红书》所提出的通识教育计划。按照该教育计划,课程设置主要按学科进行分类,每位学生除学习本专业的课程外,还需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三门,分别是“文学名著”、“西方思想与制度”,以及从物理学或生物学中选择一门课程。此外,再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领域中各选修一门全年课程。
经过五年的尝试,1951年哈佛大学正式推行通识教育计划。按照通识教育计划规定,第一,一、二年级的学生要从自己所在系中选修6门专业课;再从人文、社会、自然三大类别的通识教育课程中各选一门;另外还须从其他系的课程中至少选3门。第二,三、四年级也设有通识教育课程,没有学过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者,不得选修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第三,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可以选修一部分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但是考试的要求不同。第四,学生不得选修属于同一考试组的两门课程。这样一来,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得很紧密,而且先后有序,互相衔接。它吸取了以前的课程制度的优点,并加以综合,形成了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集中与分配为指导的自由选修制度。〔12〕
该教育计划在美国各高校掀起了进行通识教育改革的浪潮,也为哈佛大学闻名于世的核心课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5.核心课程的出现
二次大战之后,美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迈进,哈佛大学本科生院的入学人数也急剧增加,学生来自不同文化、经济和种族背景,传统的力图将单一的西方知识精华传递给年轻一代的通识教育课程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变化的形势。同时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和学生运动高涨,哈佛大学学生积极参与课程改革运动,课程数量激增,然良莠不齐。而且由于哈佛大学过于重视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忽视了本科生的教育。凡此种种,导致了哈佛大学本科生教育质量的下降,哈佛大学因此受到了校内外人士的指责。
博克(Derek Bok)于1971年被任命为哈佛大学第25届校长,上任伊始,他就把哈佛本科学院作为改革的重点,而本科课程设置模式则是改革的焦点。1973年,博克任命罗素夫斯基(H. Rosovsky)为文理学院院长,并责成他调查本科生课程设置情况,提出课程改革计划。罗素夫斯基组织了7个工作小组,其中包括一个研究共同基础课程的小组,该小组于1976年提出了一项改革方案,主张在本科生教育的专业课和选修课以外,建立一套共同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在罗素夫斯基的亲自主持下,经反复修订,终于在1978年以核心课程计划形式呈现。罗素夫斯基认为:“从广义上讲,‘核心课程’的目的就是鼓励学生用批判的态度来接受知识,使他们了解在一定的重要领域里,存在着什么样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如何创造出来的,是如何被应用的,并对他们自身有什么意义。”并认为,“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如何将共同的价值观念传输给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13〕
1979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正式实施核心课程计划。该计划将基础课分成了6大类(最初为5大类,道德伦理与社会分析是合在一起的)、10个领域,每个学生必须从其中8个领域中各修一门课程方可毕业。哈佛大学当时实行学分制,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一门课程开设一学年,每周3学时,称为“整门课”;一门课程开设一学期,每周3学时,称为“半门课”。学生修完一个“整门课”,可得3个学分,修完一个“半门课”,可得1.5个学分。该计划要求学生在八个领域学习8门“整门课”,或16门“半门课”。学生选择核心课程领域因专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历史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历史-A和历史-B,只能从其他8个领域中选择;人类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社会分析,只能从其他9项中任选8项;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科学-A,只能从其他9项中选择8项,依此类推,主要原则是本系开设的课程不能作为核心课程。这些核心课程因其类别与领域的不同而对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文学艺术类课程,通过让学生了解人类一些重要的文学和艺术成就,旨在培养学生理解人类对生活经验的艺术性的表达;历史类课程,通过让学生学习和研究历史学,使学生历史地认识当代世界某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及思维方法;外国文化类课程,以一定的问题为中心,联系不同国家的历史、宗教、伦理、文化和社会制度,以扩大学生的文化视野,让学生了解重要的和具有特色的外国文化,并对本国文化传统产生新的见解;道德伦理和社会分析类课程,通过让学生了解重要的道德传统和观念,掌握一些研究社会科学的主要方法,培养学生具有对当今社会中个人和社会生活各个主要方面进行系统思考的能力;科学类课程,使学生通过学习科学知识,对物理科学、生物科学和行为科学有概括的了解,并学会处理科学资料和掌握观察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科学方法。〔14〕
1982年,“核心课程型”课程设置模式在哈佛大学全面推行。该课程模式规定,本科生四年所修32门课程中,16门为专业课,8门为选修课,8门为核心课程。专业课、选修课和核心课程三类课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核心课程为学生奠定一个广博的基础;选修课为学生在专业课和核心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其兴趣,更广泛地接触新的领域;核心课和选修课同时为学生选择专业提供指导;专业课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学生选修课的范围。〔15〕
核心课程在哈佛大学推出之后,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褒贬不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核心课程在美国高校本科生教育中奠定了地位,许多高校纷纷建立类似的课程设置模式。迄今为止,核心课程被认为是最好的实行通识教育的课程模式。美国大学课程设置的演变
1.选修制的出现
自1636年起,约200年间,美国高校仿效英国,基本上是固定课程和古典课程。之后,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弗吉尼亚大学、蒂克纳(George Ticker)在哈佛大学、韦兰(Francis Wayland)在布朗大学、塔潘(H.P.Tappan)在密歇根大学都曾进行过自由选修的实验,然而,这些实验多以失败告终。
美国大学真正的选修制是南北战争之后开始推行的。哈佛大学是选修制的发祥地,而校长艾略特(C.W.Eliot)是选修制最积极的倡导者。他在上任伊始就宣称要以选修制改造哈佛大学,以选修课冲击古老的经典学科,把新兴的和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引入哈佛大学。他坚信:大学必须为学生提供选择学科的自由,老式学院始终不变的、狭窄的和规定的课程必须取消。他说:“哈佛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建立、改善并推行选修制。”〔8〕他在担任校长的40年间,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计划。1872年,哈佛取消四年级所有的规定课程,1879年和1884年分别取消了三年级和二年级的所有规定课程,1885年又大大减少了一年级的规定课程。到1894年,一年级的规定课程只剩下修辞学和现代语。到1897年,整个哈佛的规定课程只有一年级的一门修辞学。〔9〕
由于选修制的出现符合当时美国发展的现状,它在哈佛的地位被确定之后,也逐渐地被其他大学认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绝大部分高校或多或少地实施了选修制。1901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97所有代表性的院校中,选修课占70%以上的有34所,占50-70%的有12所,不足50%的有51所。
2.集中与分配制的出现
选修制出现的意义是重大的,它为美国当时的高等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使美国的高等教育充满了蓬勃生机,可是它依然存在着弊端,如:一些学生刚从中学毕业,不能对学什么做出成熟的抉择,只能盲目摸索,因而浪费了学习时间;一些学生避难就易,荒废学习时光;还有一些学生可能过早专业化,忽视了基础课程的学习;另外,广设选修课的费用也很高。劳威尔(A. L. Lowell)较早地注意到了这些弊端,并于1887年在《哈佛校友》上撰文批评选修制的过于自由和泛滥,但当时由于选修制的推行给哈佛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进步,使哈佛内外对该课程设置模式推崇备至,又由于当时的劳威尔人微言轻,其批评并没有被引起关注。
1909年劳威尔继艾略特之后任哈佛校长,上任之初他即着手课程改革。他只用了五年的时间便于1914年在哈佛大学全面实行集中与分配制。集中与分配制规定,每个哈佛本科生就读期间必须完成16门课程的学习,其中6门课程属于主修,必须“集中”在某一学科领域或专业领域中,剩余的10门课程,至少有6门课程要“分配”到所学专业以外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个领域中去选择。实际上,对学生而言,所谓集中课程,就是专业课程;所谓分配课程,就是普通课程。学生通过前者的学习,掌握系统而牢固的专业知识;通过后者的学习,拓宽自身的知识面。〔10〕
集中与分配制的实行,使以前学生靠简单累加课程而得到学位的办法行不通了,在这一原则支配下,学生有必要把自己的大学课程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严密的规划,减少了选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与博的矛盾。
3.名著课程的出现
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美国社会和教育进入实用主义盛行时期,很多人盲目崇拜物质文明,荒芜了理性原则,导致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在教育方面,大部分高校趋向于科学教育、职业教育及专业教育,实用重于学术,强调学生社会经验的获得,而知识的追求沦为实用性教育的附庸。赫钦斯(Robert M. Hutchins)目睹美国社会状况,深感忧虑,决心通过教育复归理性原则。
赫钦斯以永恒主义教育哲学为基础,创设了一套“名著课程”体系,圣约翰学院是实施这一课程体系的主要阵地。该学院从1937年起接受赫钦斯和他的好友阿德勒(M. J. Adler)的建议和方案,在整个大学四年中充分贯彻按编年史顺序研读西方名著的精神,安排一年级学生集中学习古希腊的名著,包括15位大思想家的传世之作;二年级以学习古罗马、中世纪和文艺复兴前后的经典名著为主,共计24本(篇);三年级主要研读16、17世纪的名著(包括《美国宪法》之类的重要文献),多达27种;四年级侧重于从18世纪到当代的一些名著,共计24种。〔11〕
“名著课程”中的名著,范围非常广,一些举世闻名的学者如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人的代表作,甚至一些重要的历史文献也都包括在内,这些正体现了赫钦斯要求学生要有渊博学识的主张。但是由于“名著课程”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它在美国其他高校并没有得到推广。
4.通识教育计划的出现
1943年,哈佛大学第23任校长詹姆士·科南特(James B. Conant)任命了分别来自文学院、理学院和教育学院的13位专家教授,并组成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的目标”。1945年,该委员会发表了题为《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 in a Free Society)的报告书,即美国高等教育史上著名的《红书》(The Red Book)。该书反映了哈佛大学实施通识教育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构想,揭开了哈佛大学全面实施通识教育的序幕。1949年3月哈佛大学正式付诸实施《红书》所提出的通识教育计划。按照该教育计划,课程设置主要按学科进行分类,每位学生除学习本专业的课程外,还需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三门,分别是“文学名著”、“西方思想与制度”,以及从物理学或生物学中选择一门课程。此外,再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领域中各选修一门全年课程。
经过五年的尝试,1951年哈佛大学正式推行通识教育计划。按照通识教育计划规定,第一,一、二年级的学生要从自己所在系中选修6门专业课;再从人文、社会、自然三大类别的通识教育课程中各选一门;另外还须从其他系的课程中至少选3门。第二,三、四年级也设有通识教育课程,没有学过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者,不得选修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第三,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可以选修一部分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但是考试的要求不同。第四,学生不得选修属于同一考试组的两门课程。这样一来,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得很紧密,而且先后有序,互相衔接。它吸取了以前的课程制度的优点,并加以综合,形成了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集中与分配为指导的自由选修制度。〔12〕
该教育计划在美国各高校掀起了进行通识教育改革的浪潮,也为哈佛大学闻名于世的核心课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5.核心课程的出现
二次大战之后,美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迈进,哈佛大学本科生院的入学人数也急剧增加,学生来自不同文化、经济和种族背景,传统的力图将单一的西方知识精华传递给年轻一代的通识教育课程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变化的形势。同时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和学生运动高涨,哈佛大学学生积极参与课程改革运动,课程数量激增,然良莠不齐。而且由于哈佛大学过于重视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忽视了本科生的教育。凡此种种,导致了哈佛大学本科生教育质量的下降,哈佛大学因此受到了校内外人士的指责。
博克(Derek Bok)于1971年被任命为哈佛大学第25届校长,上任伊始,他就把哈佛本科学院作为改革的重点,而本科课程设置模式则是改革的焦点。1973年,博克任命罗素夫斯基(H. Rosovsky)为文理学院院长,并责成他调查本科生课程设置情况,提出课程改革计划。罗素夫斯基组织了7个工作小组,其中包括一个研究共同基础课程的小组,该小组于1976年提出了一项改革方案,主张在本科生教育的专业课和选修课以外,建立一套共同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在罗素夫斯基的亲自主持下,经反复修订,终于在1978年以核心课程计划形式呈现。罗素夫斯基认为:“从广义上讲,‘核心课程’的目的就是鼓励学生用批判的态度来接受知识,使他们了解在一定的重要领域里,存在着什么样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如何创造出来的,是如何被应用的,并对他们自身有什么意义。”并认为,“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如何将共同的价值观念传输给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13〕
1979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正式实施核心课程计划。该计划将基础课分成了6大类(最初为5大类,道德伦理与社会分析是合在一起的)、10个领域,每个学生必须从其中8个领域中各修一门课程方可毕业。哈佛大学当时实行学分制,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一门课程开设一学年,每周3学时,称为“整门课”;一门课程开设一学期,每周3学时,称为“半门课”。学生修完一个“整门课”,可得3个学分,修完一个“半门课”,可得1.5个学分。该计划要求学生在八个领域学习8门“整门课”,或16门“半门课”。学生选择核心课程领域因专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历史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历史-A和历史-B,只能从其他8个领域中选择;人类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社会分析,只能从其他9项中任选8项;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科学-A,只能从其他9项中选择8项,依此类推,主要原则是本系开设的课程不能作为核心课程。这些核心课程因其类别与领域的不同而对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文学艺术类课程,通过让学生了解人类一些重要的文学和艺术成就,旨在培养学生理解人类对生活经验的艺术性的表达;历史类课程,通过让学生学习和研究历史学,使学生历史地认识当代世界某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及思维方法;外国文化类课程,以一定的问题为中心,联系不同国家的历史、宗教、伦理、文化和社会制度,以扩大学生的文化视野,让学生了解重要的和具有特色的外国文化,并对本国文化传统产生新的见解;道德伦理和社会分析类课程,通过让学生了解重要的道德传统和观念,掌握一些研究社会科学的主要方法,培养学生具有对当今社会中个人和社会生活各个主要方面进行系统思考的能力;科学类课程,使学生通过学习科学知识,对物理科学、生物科学和行为科学有概括的了解,并学会处理科学资料和掌握观察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科学方法。〔14〕
1982年,“核心课程型”课程设置模式在哈佛大学全面推行。该课程模式规定,本科生四年所修32门课程中,16门为专业课,8门为选修课,8门为核心课程。专业课、选修课和核心课程三类课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核心课程为学生奠定一个广博的基础;选修课为学生在专业课和核心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其兴趣,更广泛地接触新的领域;核心课和选修课同时为学生选择专业提供指导;专业课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学生选修课的范围。〔15〕
核心课程在哈佛大学推出之后,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褒贬不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核心课程在美国高校本科生教育中奠定了地位,许多高校纷纷建立类似的课程设置模式。迄今为止,核心课程被认为是最好的实行通识教育的课程模式。
2.集中与分配制的出现
选修制出现的意义是重大的,它为美国当时的高等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使美国的高等教育充满了蓬勃生机,可是它依然存在着弊端,如:一些学生刚从中学毕业,不能对学什么做出成熟的抉择,只能盲目摸索,因而浪费了学习时间;一些学生避难就易,荒废学习时光;还有一些学生可能过早专业化,忽视了基础课程的学习;另外,广设选修课的费用也很高。劳威尔(A. L. Lowell)较早地注意到了这些弊端,并于1887年在《哈佛校友》上撰文批评选修制的过于自由和泛滥,但当时由于选修制的推行给哈佛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和进步,使哈佛内外对该课程设置模式推崇备至,又由于当时的劳威尔人微言轻,其批评并没有被引起关注。
1909年劳威尔继艾略特之后任哈佛校长,上任之初他即着手课程改革。他只用了五年的时间便于1914年在哈佛大学全面实行集中与分配制。集中与分配制规定,每个哈佛本科生就读期间必须完成16门课程的学习,其中6门课程属于主修,必须“集中”在某一学科领域或专业领域中,剩余的10门课程,至少有6门课程要“分配”到所学专业以外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个领域中去选择。实际上,对学生而言,所谓集中课程,就是专业课程;所谓分配课程,就是普通课程。学生通过前者的学习,掌握系统而牢固的专业知识;通过后者的学习,拓宽自身的知识面。〔10〕
集中与分配制的实行,使以前学生靠简单累加课程而得到学位的办法行不通了,在这一原则支配下,学生有必要把自己的大学课程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严密的规划,减少了选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与博的矛盾。
四、哈拂大学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已经进行了两次改革,正在进行第三次。第一次改革是在1945年,代表性文献是所谓“红皮书”。在这之前,哈佛学生对选课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必须选三门 和自己专业无关的课程,具体选什么完全没有限制。而在红皮书中,改革方案是学生必须学习同样的初级人文科学课程,同样的初级社会科学课程,至于自然科学,则必 须在物理学和生物学中选一个。这些都是必修的。人文科学课程的规定非常详细,必读书是荷马史诗、希腊悲剧、柏拉图、圣经、维吉尔(罗马诗人)、但丁、莎士 比亚、密尔顿、托尔斯泰;社会科学著作也做了详细规定,如洛克,孟德斯鸠等。学生必须选这些大通课,而那些比较具体的更专业的课只能在自己专业内选择。这 实际是在试图统一学生的思想,后来被批评为冷战的产物。
第二次改革是在1978年,代表文献是罗索夫斯基报告(当时哈佛文理学院院长),当 时的背景是1960年代后学生造反,选课又变得比较随意了,课程多达2600门,学生可以向在中国饭馆点菜一样任选(罗氏说这个的背景是,美国的西餐馆的 主菜选择一般超不过八九种,而美国中国饭馆却一般都有几十种菜可以选),学生选课太专业,太窄,比如某个摇滚歌手的介绍,缅甸的政治等。所以罗提出了核心 课程概念,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一门列为核心课程的不太窄的历史,一门不太窄的数学或科学,一门不太窄的文学,一门不太窄的哲学或思想方法,一种外语和外国 文化。减少随意性,但又增加了某种国际化。
第三次改革是现在,正在讨论中,倾向是增加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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