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政策是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由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简单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这就是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它是全面的、完整的政策。
2,这一政策有法律上的保障——宪法(国家根本大法)。任何强迫不信教的人去信教的行为,如同强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样,都是侵犯了别人的信仰自由,都是违法的行为。
因为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选举法、兵役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权利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扩展资料:
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有其现实根源和理由,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就是基于这一现实提出来的。也就是说:通过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55页)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阶级和剥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教政策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
华严五教章卷一有‘分教开宗’之说,即将宗教二字分开解释,一般以宗为主观的、个人的主义信念;教则有客观教说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称宗教。此外,或以宗为无言之教,以教为有言之宗;或以宗为宗门,教为教门。
扩展资料:
宗教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多种功能:
(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灭除苦恼不安,获得希望与安心,主要系感情方面之功用。
(二)在善恶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于匡正世道人心,确立伦理道德,乃至于发动社会反省、调整舆论风潮等积极之价值。
(三)与‘科学’之关系,科学与宗教之间界限分明、不能互相取代,存在牢固的依存性。很多科学家在科学研究和实践中,从宗教中获得启迪,从而推动科学研究和实践的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
在《宗教百科全书》中,宗教的定义是这样的:总的来说,每个已知的文化中都包含了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它们或明了或令人疑惑得试图完美解释这个世界。
当某些行为典范在特定的一个文化中得到确立时,它就将在这个文化中打下深深的历史烙印。即便宗教在形式、完整度、可信度等等都因不同文化而不同,但人在社会中还是不可避免要受到宗教影响。
当今世界主要的宗教有: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包括逊尼派、什叶派)、印度教、犹太教、佛教、道教、神道教等。
扩展资料:
宗教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多种功能:
1、宗教之原始功能,在灭除苦恼不安,获得希望与安心,主要系感情方面之功用。
2、在善恶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于匡正世道人心,确立伦理道德,乃至于发动社会反省、调整舆论风潮等积极之价值。
3、与‘科学’之关系,科学与宗教之间界限分明、不能互相取代,存在牢固的依存性。 很多科学家在科学研究和实践中,从宗教中获得启迪,从而推动科学研究和实践的发展。
宗教优缺点:
宗教有让宗教信仰者行动的能力,如果一个宗教宣传积极向上的思想,无疑能使宗教信仰者做出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它可以使人断恶修善,惩恶扬善。
与优点相反,如果一个宗教宣扬不利于社会和平稳定发展的思想,那么宗教信仰者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 排他性:任何一个宗教的教徒或多或少都具有排他性,例如佛教徒认为道教最高神祉不过是未出轮回的天道众生,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冲突不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教
“一切皆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的涵义是:
一、通俗解释是:一切依靠因缘而生的法,都如梦幻,如泡沫中的影子,如雾霭一样的不可琢磨,无常变幻。同时又如同闪电一样的快速变化。我们要无时不刻地这样看待这个世间的一切,不要执着它而被它束缚我们本来解脱自在的体性。
二、佛学术语,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
扩展资料:
《金刚经》结尾“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意思是说,佛教徒应持这样的观点:所有事物现象,都是空幻的,生灭无常的。“如是”是指示代词,犹言如此,是这样。
在佛经中,“如是”往往特指佛说的教义。过去注经者或谓当理为“如”,无非为“是”;或谓“真空”为“如”,“妙有”为“是”。文章中引用如鲁迅《而已集·大衍发微》:“将冠冕堂皇的‘整顿学风’的盛举,只作如是观,虽然大煞风景,对不住‘正人君子’们,然而我的眼光这样,也就无法可想。”
应作如是观,教化于人,对于世间的一切事物,都要以如同梦幻和闪电一样虚幻和短暂的来看待。不要执着它实有而紧握不放,不要渴望它永远不会变动。要这样想才可以解脱,没有痛苦。
这是持诵《金刚经》的最高境界)的感受,证得这种境界(感受)后,才不会把虚幻的大千世界认作是真实的。因为外在的一切都是心的变现,都是不实的;同时,境又决定了心,佛教说“心本无生因境有,”这是绝对的真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如是观 百度百科-一切有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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