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守恒定律,即物质的变化只是表象,深层次的内在的东西没有发生改变,冰化成水,水蒸发成气体,气体冷却成水,水结成冰,在没有外界干扰,情况下,物质能量不变,冰化成水放出能量等于水结成冰吸收的能量。
物质不灭定律又称“质量守恒定律”可概括为:“物质虽然能够变化,但不能消灭或凭空产生。”
1)质量守恒定律简解
自然界的基本定律之一。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物质系统(孤立系统)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其总质量保持不变。18世纪时法国化学家拉瓦锡从实验上推翻了燃素说之后,这一定律始得公认。20世纪初以来,发现高速运动物体的质量随其运动速度而变化,又发现实物和场可以互相转化,因而应按质能关系考虑场的质量。质量概念的发展使质量守恒原理也有了新的发展,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两条定律通过质能关系合并为一条守恒定律,即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
质量守恒定律在19世纪末作了最后一次检验,那时候的精密测量技术已经高度发达。结果表明,在任何化学反应中质量都不会发生变化(哪怕是最微小的)。例如,把糖溶解在水里,则溶液的质量将严格地等于糖的质量和水的质量之和。实验证明,物体的质量具有不变性。不论如何分割或溶解,质量始终不变。在任何化学反应中质量也保持不变。燃烧前炭的质量与燃烧时空气中消耗的氧的质量之和准确地等于燃烧后所生成物质的质量。
物质不灭定律又称“质量守恒定律”可概括为:“物质虽然能够变化,但不能消灭或凭空产生。”
质量守恒定律是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于1756年最早发现的。拉瓦锡通过大量的定量试验,发现了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就叫做质量守恒定律。也称物质不灭定律。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体系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其总质量始终保持不变。或者说,任何变化包括化学反应和核反应都不能消除物质,只是改变了物质的原有形态或结构,所以该定律又称物质不灭定律。化学反应的过程,就是参加反应的各物质(反应物)的原子,重新组合而生成其他物质的过程。
扩展资料:
物质不灭定律的历史验证:
20世纪初,德国和英国化学家分别做了精确度极高的实验,以求能得到更精确的实验结果,反应前后的质量变化小于一千万分之一,这个误差是在实验误差允许范围之内的,因此质量守恒定律是建立在严谨的科学实验基础之上的。质量守恒定律就是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例如,把铁钉放在硫酸铜溶液(蓝色)里,当反应结束(会有明显的反应现象)后,剩余物质的质量将严格地等于铁钉的质量和硫酸铜溶液的质量之和。
实验证明,物体的质量具有不变性。不论如何分割或溶解,质量始终不变。在任何化学反应中质量也保持不变。燃烧前碳的质量与燃烧时空气中消耗的氧的质量之和准确地等于燃烧后所生成物质的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守恒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