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极:顶点;反:向反面转化。事物发展到极点,会向相反方向转化。
出自:毛泽东《我们党的一些历史经验》:“物极必反”,错误成了堆,光明就会到来。
辨析:至北宋,程颐明确使用了“物极必反”一词。他认为,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故万物本身包含着对立,以至互相摩荡,形成往来屈伸的运动。其运动达于极点,即向反面变化,故万物呈现为盛极必衰、动极必静等情况。这就是“物理极而必反”、“物极则反,事极则变”。
他又认为,万物消长盛衰,周而复始,而阴阳变化的原因是由于理的存在,即所谓“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程颐把先秦以来“物极必反”的思想,发展成为理学上的一个重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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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首先提出物极必反的思想。他认为福可为祸,正可为奇,善可为妖,事物发展到极限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由道产生运动,到一定极限,又复归于道,如此周行不息。老子这一思想,在以后的《庄子》、《吕氏春秋》、《淮南子》、扬雄的《太玄》等书中,都有所承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极必反
亦有说认为人死后魂魄会於「头七」前到处飘荡,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於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著这趟「天梯」到天上。人死后头七返家探视 出自 《西藏度亡经》(又名中阴救度大法)做七:死后每隔七日,做七一次,称「做七」。做七应备牲醴菜肴奠祭。倘遇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称「撞七」,提前一日半夜做七。死后第七日称第七日称「头七」,俗以死者此日始知己死,亡灵将归宅哀哭,故於午夜后即哀哭致祭至中午,前延请道僧诵经,开魂路,举行法忏。「头七」由儿子办理,「二七」为小七,「三七」系出嫁女儿负责,「四七」也是小七,「五七」为出嫁孙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七七」又称「满七」或「圆七」由儿子办理有始有终,功德圆满。现代人由於工商业发达工作忙碌,有将七七四十九天缩短的情形,以缩为二十四天为例,其方式为「头七」与「七七」各七天,中间每隔二天为「七」即为二十四天,在居丧期间未出殡前不过节,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做七除上寿者照七七四十九日为尾七外,未上寿者即俗所谓「死人快过日」,一般多自二七起短为六日,因此实则做尾七为第四十三日。
佛教的轮回:“六道轮回”,他们认为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如不寻求“解脱”,就永远在“六道” (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中生死相续,无有止息。
一反其道:完全和以前的轨道相反,一:整个的,反:相反,其:他的,道: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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