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格律有一三五不论的说法,在保证不出现三平尾,三仄尾,并且不会出现孤平的情况下,第五字平仄皆可
有这种说法。
但是,关于论与不论的争议非常多,各自都有不严谨的地方。例如“仄仄平平仄”的第三个字不论,不就变成“仄仄仄平仄”的孤平了?再说,凡是“不论”,都需要拗救,如此一来,通篇拗救的诗还有什么声韵美呢?
读古人的诗,会发现只有当某个词语无法替代时,诗人才会做拗救,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依照格律的。
现代人写近体诗不会象古人那样“高产”,偶尔为之,还是遵格律为好。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口决的意就是,诗句中一三五的字可以平仄不分,但二四六字平仄必需分明!当然这都不是绝对的,这都是相对普遍而言。五绝里的第五字的平仄当然也必需分明。还有就是一句诗里不可以只用一个仄(平)和句里后三字全用三连平(仄),这就犯了诗忌孤平(仄)了!绝句让大家紧记的是一四句二四两字平仄相同,二三句二四两字平仄也相同。一二句二四两字平仄相反,三四句二四两字也相反!不管是首句是仄起还是平起,是入韵还是不入韵这都是绝句的必定规律!近体诗除了绝句外还有律诗,以五言一句,八句为一首的称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以七言一句,八句为一首则称七言律诗(简称七律)。律诗简单的说法就是两首绝句合在于一起。但律诗里的三,四句和五,六都必须对仗,且第五句不入韵!
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只是人们对前人作品现象的一种归纳,但并不是做诗的法则。千万不可用它当教条!有行家认为,读诗多以两字为节奏,节奏上要分明,所以才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
在近体诗的格律中,有些地方的的平仄可以变通,格律中标明“通”或“中”,也有标明“平可仄”或“仄可平”的。开始学诗时,应该按照格律去做,否则会出现错误。如:“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个字如果用仄,就会出现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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