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城市规模大,人口多;经济功能增强,商业贸易繁荣;城市布局打破了坊、市界限,放松了对商业活动的限制、出现了比较完备的饮食、娱乐服务设施;货币经济发展,出现纸币。趋势:由传统政治性城市逐渐向商业城市发展;农村人口不断走向城市,城市人口逐渐增多城市规模逐渐扩大;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的生活和观念逐渐发生变化。 中国古代发展城市的特点
①传统的政治性城市逐渐向商业化城市发展,表明商品经济日趋活跃。
②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城市人口增多,城市规模扩大。
③明朝中后期,在商品经济繁荣的江南某些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④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逐渐发生变化。
古代城市职能的变化:
我国古代城市在战国时为政治中心、手工业中心、商业中心合一型城市,有临淄、邯郸、大梁、郢等;
唐朝开始,分为手工行业中心城市地区,如丝织业的定州、益州、扬州,陶瓷业的邢州、越州,造纸业的宣州、益州,还有都市商业区如长安城中的东市、西市和外贸个心城市广州;
两宋时期出现手工技术中心地区,如定窑、汝窑、景德镇,城市中商业区界限消失,外贸城市增多,有泉州、广州、明州;
明朝时期手工业、商业、外贸各有中心城市,如苏州、杭州、松江、景德镇为手工业中心,成都、武昌、扬州为商业中心,广州、宁波、泉州、福州为对外贸易港口,但是在清朝前期受很大影响。
古代城市人口
一、中国封建时代的城市人口规模
城市自古以来就是众多人口的聚居地。中国的城市出现极早,几乎与中国的历史同样古老。更为重要的是,直至西方工业革命之前,中国历代的京城人口数,往往就是整个世界城市的人口最高记录,体现出中国古代城市较高的发展水平及其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
早期城市的规模一般较小,直至春秋时代,城市仍只不过是大小贵族所居住的城堡。进入封建社会之后,经过不断的兼并,列国的疆域日趋扩大,城市规模扩展,人口亦随之增加。史载:“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万户之邑相望也。”(注:《战国策·赵策》。)中国历史所载数量往往是概数,称其万国,未必真的数以万计,说城居者三千家也并非确指。但从上下文来看,此段是想说明战国时代前后的城市规模与人口变化,因而距离事实不会太远。以此而论,则战国以前的中国城市人口的最大规模约为1-2万人。至于战国时代的城市人口,此处仅言“万家之邑”,若以每户 5口计算,即约有5万人左右。另据《战国策·齐策》所载著名游说策士苏秦说齐王时所言:“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如雨。”游说之士所言,当然不免会有些夸张,但面对国君,当不至于信口雌黄。因而苏秦所言颇可与前引《赵策》相互参证。由此说来,战国时代城市人口的最大规模约为几万或几十万当是可信的。
秦朝统一全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中央集权制度的演进,历代都城及各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汉朝都城长安的人口已达四五十万;唐朝长安城估计不少于80万人,鼎盛时期则可能超过100万。南宋临安城(杭州)“户口蕃息,……城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烟生聚,市井坊陌,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小州郡,足见行都繁盛”,(注:耐得翁:《都城纪盛》,坊院。)其总户数约在30万以上,共有城市人口约150万。美国学者陈德勒和福克斯在其《三千年来都市的成长》一书中,曾列举了历史上各个时期的世界最大城市及其人口规模,从中显示出直到1825年以前,世界最大城市都在中国,且大多是历朝的都城。尽管陈德勒和福克斯书中的一些数字统计未必精当,但也足见中国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及其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中的特殊地位。
除了都城以外,封建时代遍布全国的行政、经济中心城市,如省城、府城、州县城以及宋代以后兴起的工商业城镇,人口规模也同样巨大。以宋代为例,当时的大城市并不仅限于都城开封和临安,其他人口在数万户乃至十数万户的城市亦不少,至于人口在几千户及万户之间的城市为数更多。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1350个有行政官署的城,其中约150座人口超过1万,全国城市人口比重约占总人口的12%;(注:漆侠:《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下册,第933、932 页。)美国华裔学者赵冈则认为这一比率可高达约20%。(注:(美)赵冈等著《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台北联经出版公司,第386、397页。)
统计资料显示,在明清时期的中国城市中,人口规模超过100 万的有3个,分别是北京、南京和苏州,另外还有十个左右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在50至100万之间。与之相比较,西方城市的人口规模要小得多。一直到14、15世纪,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整个西欧地区,只有巴黎、科隆和伦敦三座人口超过5万的大城市。那些著名的工商业中心城市,如布鲁塞尔、纽伦堡、卢贝克、斯特拉斯堡等,都不过只有两三万人。西欧城市中占大多数的是人口数量在2000-5000人,甚至只有几百人的小城市。(注:张冠增:《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商业垄断》,《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由此可见,这一时期中国城市与西欧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无论是就最大城市而言,还是就较次一级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而言,都相差了大约有20倍之巨。中国封建时代的城市发展较之西方乃至世界可谓是一枝独秀。
二、中国封建城市何以形成如此巨大的人口规模
中国与西欧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之所以会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首要的原因当然在于中国封建时代小农经济必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市场交换这一经济基础。中国封建经济结构是以私有产权及小生产单元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其规模相对狭小,生产关系上的各个环节不可能在一个家庭中完全实现,因而必须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与市场发生依赖关系,自给程度极其有限,故管子曰:“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注:《管子·乘马》。)事实上,正是基于封建小农经济的这一基本特征,才使得自古以来中国“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货物莫不通,得其所欲”,(注:《史记·货殖列传》。)导致中国封建城市中的商品经济一向极其发达,并由此成为众多人口向城市集聚的内在动力之一。
吸引众多人口向城市集聚的另一动力来自于城乡之间的经济竞争。城市工商业相对于乡村农业而言,具有利润丰厚且获利较快等优势,早在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中就有“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之说。正是基于工商业获利较丰的吸引,中国历代皆有众多的农民或兼营工商业,或弃农从商,所谓“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做商贾”。(注:《全唐诗》卷 498,姚合:《庄居野行》。)进入宋朝以后,乡村居民参预工商业活动者日趋普遍。朱熹在知南康军任上,曾规定对各乡遭遇旱灾人户赈济的标准,其中“各乡有营运店业兴盛之家,其元给历头,合行追取;若虽有些小店业,买卖微细,不能赡给,已请历头,不合追回”。(注:《朱文公文集·别集》卷10,《审实粜济约束》。)朱熹在这里将乡户分为“营运店业兴盛之家”和“些小店业”两种,前者可能是兼营工商业的上户地主,后者则可能是兼营工商业的中、下户乡民,这体现出乡村居民中从事工商业的并非仅限于地主。明清时期,乡村农民外出经商更趋普遍,尤其是在经济相对繁荣及人口密集地区,农民外出经营工商业者已过半数,所谓“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矣”,(注: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卷4。)“田者十三,贾十七,……即丰年不能自支,恃外贸子钱为恒产,春出冬归,或数岁归家”。(注:万历《祁门县志》卷4,《人事志·风俗》。)在外经营的乡民,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经营农业,而将工商业所得补贴家用。如江西吉安府,“计亩食口,仅可得什三焉。民多取四方之资以为生”;(注:万历《吉安府志》卷1,《风土志》。)山西汾阳“闾阎生计得之田土者十三,得之贸易者十七”。(注:万历《汾阳县志》卷2,《人口志·风俗》。)其与工商者争利的目的极其明显。
另从中国封建城市发展的客观环境分析,历代封建王朝并未从制度上对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加以严格限制。人们通常所说的“安土重迁”仅仅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体制。秦统一后即消除关隘,车同轨、书同文,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注:《史记·货殖列传》。)在市场管理上,隋唐之前的大小城邑均设有市场,设市令,军民人等凡税即可交易,并无人身限制。宋代以后,坊市制度废除,市场管理由地方官兼摄,交易更趋自由。事实上,自春秋战国以降,国鄙的划分消失,中国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一直是相对自由的,农民每逢荒欠之年往往离乡到城市谋生,其规模动辄百万。而且即使是在正常的年份,小农户若男丁较多,也往往让其中的一个或更多出外经商,而由其他居家者照料农田。这在中国古代是极其常见的,史书中的此类记载比比皆是。这就导致中国封建时代城市人口的流动性相当大,尤其是寓居城市经营工商业的人为数众多。明清时代的北京,“四方之民,十得六七”;(注:于慎行:《谷山笔尘》卷12。)苏州“四方之人,等于土著”;(注:康熙《苏州府志》卷21,《风俗》。)济宁州“居民鳞集而托处者,不下数万家,其商贾之踵接而辐辏者,亦不下数万家”。(注:道光《济宁州志》卷4,《建置》。)著名的景德镇在明嘉靖、万历年间,“镇上佣工,皆聚四方无籍之徒,每日不下数万人”。(注:康熙《西江志》卷146,《艺文》引萧近高:《参内监疏》。)
与此同时,中国封建城市对外乡之人的到来并不持排斥态度,如苏州梳妆业公所章程规定:“一议,外方之人来苏开店,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二十两;一议,外方之人来苏开作,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十两;一议,本地之人开店,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二十两;一议,本地之人开作,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十两。”(注:《长元吴三县梳妆公所议定章程碑》,原碑藏苏州桃花坞红木梳妆公所。)外地人与本地人开张营业所纳费用完全相同,表明外地人在城市中经营工商业并不受到歧视。毋宁说,正是中国封建城市所具有的较强的容纳能力才使得农民“取四方之资以为生” 成为可能,同时,城市也正是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踵接而辐辏”的商贾才维持了其长久的繁荣,并使中国古代城市人口数量长期雄居世界首位。
附带说明的是,西欧封建城市之所以规模小、人口少,其原因首先固然在于西欧封建庄园制经济的自给程度较高,从而限制了城市经济的扩张,但更重要的则一方面在于中世纪欧洲庄园制度下的农奴没有迁徙自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使之成为“土地上的奴隶”(Servi terrae);另一方面封建城市又基本上都不同程度地具有排他性和封闭性特征。按照英国伦敦13世纪的情况,城市市民资格可由以下三种方法中的任何一项取得:(1)合法出生于本城市:(2)经过学徒成为某行会的会员;(3)交纳一笔钱买得。(注:雷诺兹:《英国中古城市史导论》,牛津1977年版,第 124-125页。)意大利威尼斯市政会议明确规定了两种公民权:完全公民权和部分公民权。其中在该城居住满15年才有资格申请部分公民权,满20年方可申请完全公民权。(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 1卷,第615页;第582、583、83页。)西欧封建城市中的行会一向被公认为是封闭性的组织,其吸纳新成员的条件在一些城市中规定得极其苛刻。就其一般而论,一是财产资格限制;二是合法出生的自由人;三是具有市民资格或由两个以上的具有公民权资格的人作出担保。(注:参见李景云《西欧中世纪行会的几个问题》,《南开学报·哲社版》1989年第1期。)另外对于逃亡到城市中的农奴,其自由的获得也是有条件的,即只有在农奴的原属领主或其他有权提出异议者不再追究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注:参见吴于廑《世界历史上的农本与重商》,《历史开究》1984年第1期。)作为一个城市中的居住者,如果既无市民资格以及与之相应的公民权,又不被垄断城市工商业的封建行会所采纳,那么城市所留给新来的生活空间何在呢?布罗代尔对此直言:“被叫做苦力的都是外乡人;……乡村的弃物变成城市的渣滓”,(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第615页;第582、583、83页。)而在灾荒之年,城市则紧闭城门,拒绝接受任何的新来者,如法国第戎市政当局就曾严令禁止公民为行善而收留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