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旗,是象征军队或建制的旗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色,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以来经过艰苦卓绝的长期斗争,终于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规格(按照总参1951年1月颁布的条令执行):
军旗可以授予团级以上部队和院校,授旗时可以举行仪式。
军旗主要用于参加典礼、检阅、隆重集会、游行等场合,由掌旗员掌握军旗,左右各有一名护旗兵,位于部队的前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标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它激励全体指战员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尊严。
历史上的人民解放军军旗
人民解放军军旗,历史上有过四种形式,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
第一面军旗是工农革命军军旗 。它诞生于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它的旗底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中央为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五角星内镰刀,斧头代表工农;旗面靠旗杆的一条白布上,写着“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的字样。全旗的含义为:工农革命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武装。
第二种样式是中国工农红军军旗。192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工农革命军改名为工农红军。1930年4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令》,对全国红军的军旗第一次作出了统一规定。红军军旗基本上延用了工农革命军军旗的样式,但明确规定了旗帜的尺寸、颜色、斧头的样式和刀锋在图案上的方向,增加了旗须与文字的横标。即镰刀、斧头皆柄向下,二者锋刃相对,刀右斧左,镰刀斧头用黑色,五星为白色;旗上方一律横书“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这是土地革命时期,红军使用最广的一种旗式。
第三种样式产生于1933年4月,仍为中国工农红军军旗。1931年后,一批在苏联进修过的共产党人受共产国际派遣回国,他们中有的人认为,锤子才是现代产业工人的象征。1933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正式更改了中国工农红军军旗式。旗的右上方为一颗五星,旗中间为交叉的镰刀锤子,旗的三面有旗须,旗杆处留有2寸3分的白布书写部队番号。五星和镰锤用金黄色布做成。由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围剿,各根据地之间联系不便,除中央红军外,其他苏区均没有及时采用这种旗式。
第四种式样就是今天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1949年初,党中央指示解放军总部提出制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方案。周恩来亲自主持这项工作。在研究设计过程中,毛泽东亲自听取汇报,并指示:军旗要有“八一”二字,表示1927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举行南昌起义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历史节日;要有五角星,象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周恩来指示:军旗要以革命的颜色、广大人民群众的传统喜庆颜色——红色作为主体。星和字用黄色,旗杆要有红黄二色旋纹,顶部要装一个红缨枪的矛头,饰着红穗,象征人民军队的由来。总部根据毛泽东、周恩来的指示,经过多次研究,确定了方案,制作了第一面八一军旗。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命令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地,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旗杆套用白色”,“旗杆为红黄相间之旋纹,上置黄色矛头”。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旗
陆军:旗面上半部保持三军军旗的基本样式,正红色旗面,右上部有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字样;下半部为草绿色旗面,它象征着祖国美丽、富饶的绿色大地。陆军军旗表示: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领土安全而英勇战斗,所向无敌。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旗
海军:旗面上半部与陆军相同;旗面下半部为横向的海蓝色和白色条纹相间,象征着万里大海和波涛。海军军旗表示: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万里海疆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旗
空军:旗面上半部与陆军相同;旗面下半部为天蓝色,象着蔚蓝色的天空。空军军旗表示:空军是中国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神圣领空展翅翱翔、搏击长空。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颁发经毛泽东主席审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式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亦称“八一”军徽。红星象征中国人民获得解放,“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人发动南昌起义,打响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第一枪,中国人民解放军从此诞生。
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海军、空军的军徽以“八一”军徽为主体。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象征广阔的海洋,衬以银灰色铁锚,代表舰艇;空军军徽为天蓝色底,象征无垠的蓝天,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代表飞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原名《八路军进行曲》,为《八路军大合唱》中的一首齐唱歌曲。公木词,郑律成曲,1939年秋作于延安。同年冬,由曲作者亲自指挥,鲁迅艺术学院合唱队与乐队在延安中央大礼堂首次演出。1940年夏,刊登于《八路军军政杂志》,随即在各抗日根据地广泛流传,深受广大军民的欢迎。
解放战争中,各部队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对歌词作了修改,更名为《人民解放军进行曲》。195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修订了歌词,刊于由总政文化部编印出版的《部队歌曲选集》第一集。同年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命令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的附录二,曾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之名刊登了该曲。1953年5月1日颁布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附录二重新以《人民解放军进行曲》之名刊登了这首歌。1965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一些词书、文章曾将这首歌作为“军歌”加以论述介绍。实际上,这首歌以前未经正式确定为“军歌”。
1988年7月25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同日,总参、总政为正式颁布军歌联合发出《关于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的通知》和奏唱的暂行规定。通知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体现了我军的性质、任务、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反映了我军的光辉战斗历程。正式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一定会激励全军指战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努力加强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肩负起建设四化、保卫四化的历史重任。高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将使广大指战员更加振奋革命精神,激发战斗热情,增强革命军人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形象鲜明,旋律流畅,音调坚实,节拍规整,集中表现了人民军队豪迈雄壮的军威,具有一往无前的战斗风格和摧枯拉朽的强大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歌词
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肩负着人民的希望,我们是一只不可战胜的力量。我们是工农的子弟,我们是人民的武装,从不畏惧,决不屈服,英勇战斗,直到把反动派消灭干净,毛泽东的旗帜高高飘扬。听,风在呼啸军号响!
听,革命歌声多么嘹亮!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战场,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祖国的边疆。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向最后的胜利,向全国的解放。
1、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
1927年8月1日,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发动和领导了“八一”南昌起义。起义部队沿用原国民革命军番号,编成“ 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起义部队主力在广东潮汕地区遭到失败后,余部由朱德、陈毅等率领经江西转入湖南南部,进行游击战争,这一番号即自行消失。
2、工农革命军
1927年9月9日,毛泽东发动和领导了湘鄂赣边界秋收起义,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这是我党第一次公开打出“工农革命军”的旗帜,此后各地党领导的起义武装大多使用这个名称。
3、中国工农红军
1928年4月下旬,南昌起义的余部和湘南起义的农民军,转战到井冈山,同毛泽东领导的部队会师,5月4日,合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1928 年5月25日,党中央规定各地工农革命军一律改称“中国工农红军”。
4、八路军、新四军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根据中共中央同国民党政府达成的协议,主力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在江西、福建、浙江、广东、湖南、湖北、河南、安徽8省13个地区坚持斗争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
5、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6年6月下旬,抗日战争结束后,内战全面爆发,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番号取消,我军正式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扩展资料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防御阶段后,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重新提出,并且出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提法。
9月12日,《解放日报》社论中,再次提出“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随后,新华社和毛泽东发表的文章中,也多次公开出现人民解放军的提法。10月3日,《解放日报》在《为实现一月停战协定及政协决议而斗争》的社论中,第一次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
从1944年至1947年上半年,人民解放军的称谓经历了一个提出——中断——再提出的过程。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是一个名称的改变、是一个单纯叫什么的问题,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首先,为了适应由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到国内解放战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在抗日战争战略反攻阶段、中国军民即将取得最后胜利和国共两党两军矛盾突出时,开始提出和使用解放军称谓。
当国共两党两军关系缓和、重庆谈判开始后,人民军队则中断了解放军的称谓。在国共两党和谈关系破裂、全面内战爆发后,人民解放军的称谓再次出现,并且逐步趋向统一。
其次,是由新的军事战略转变所决定的。从抗日战争的战略反攻阶段到解放战争的战略防御阶段,人民军队实行了由游击战为主到以正规战为主的新的军事战略转变。随着作战对象和作战形式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军队组织形式和名称的变化。
再次,是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各战略区野战兵团的迅速组建和扩大,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趋势不断加强,集中性和统一性的要求逐步提高。
这不仅在指挥关系和编制体制方面反映出来,而且在称谓的规范和统一问题上也得以体现。从加以多种前提的解放军,逐步统一为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为了夺取全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召开了扩大会议,提出要建设500万人民解放军。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
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
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
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解放军军史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也就是在1949年6月15日第一面军旗诞生了,称为“八一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