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维持的意思是该专利权已经授权发证,且年费正常缴纳,年费正常缴纳,处于有效状态。
变更后证书上的名字不会变,专利证书只有一个,但是可以申请专利登记簿副本,如果想要变名字的,应该在授权后,发证前做变更,这样子证书上才是变更后那个人的名字
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
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对专利维持时间起算时间不同,有的是从申请日算起,有的是从授权日算起,我国专利维持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起算。本文所说专利维持时间,在没有明确说明时,均指专利的整体维持时间,即宏观数据,不是指个别专利的维持时间。
作用
首先,专利维持时间是评价专利维持制度优劣和反映专利制度运行绩效的关键指标之一。
其次,专利维持时间反映创新主体的专利运用和管理能力。
再次,专利维持时间反映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
待公告,表示已经授权,正在等待授权公告。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