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结婚的最佳吉日时,必须将结婚吉日注重在阴阳不将日!除了男女双方的属相外,还要将男女方父母的属相也列在其中,一同看是否与吉日当天的干支有刑。冲。克。害等现象,“民谣云:阳将伤夫,阴将伤妇,阴阳俱将夫妇俱伤,阴阳不将夫妇荣昌。阴阳不将最宜结婚嫁娶,百事吉良。什么是“阴阳不将”日呢?择日的古籍《天宝历》说:“阴阳不将者,以月建为阳,谓之阳建,正月起寅,顺行十二支;月厌为阴,谓之阴建,正月起戌逆行十二支;分于卯酉,会与子午。厌前支干自相配者为阳将,厌后支干自相配者为阴将,厌后干配厌前支者为阴阳俱将,厌后支配厌前干者为阴阳不将也。”
要是算到阴阳不将就是好日子呗,运用排除法,其他的日子你都别要了。
阴阳不将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阴阳不将日是嫁娶用日。书曰:“阴将女死,阳将男亡;阴阳俱将,男女俱伤;阴阳不将,乃得其昌。”
阴阳不将日是根据月厌推算(下图表示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的相对位置),月厌是从正月起戌,逆行十二地支,即正月月厌在戌,厌对在辰;二月月厌在酉,厌对在卯;三月月厌在申,厌对在寅;四月月厌在未,厌对在丑;五月月厌在午,厌对在子;六月月厌在巳,厌对在亥;七月月厌在辰,厌对在戌;八月月厌在卯,厌对在酉;九月月厌在寅,厌对在申;十月月厌在丑,厌对在未;十一月月厌在子,厌对在午;腊月月厌在亥,厌对在巳。(图中标出了正月的月厌和厌对)
月厌前者为阳,后者为阴。如:正月月厌在戌,厌对在辰,天干自辛至丙为前为阳,自乙至壬为后为阴,戊己在中心点,以戊为阳干,己为阴干;地支自酉至巳为前为阳,自卯至亥为后为阴。
所谓阴将即干支俱在阴边(即厌对后面的干、支配合组成日子,如正月甲、乙、壬、癸与子、丑、寅、卯、亥相配的日子);阳将即干支俱在阳边(即厌对前面的干、支配合组成日子);阴阳俱将即阴干配阳支(即厌对后面的天干,与厌对前面的地支配合组成的日子),阴阳颠倒乃为阴阳俱将。阴阳不将,即阳干配阴支(即厌对前面的天干,与厌对后面的地支配合组成的日子),阴阳相合乃为不将。
正月阴阳不将日:用厌前干配厌后支为阴阳不将。天干用丙、丁、庚、辛,地支用子、丑、寅、卯、亥。具体不将日为:丙子/寅 丁亥/丑/卯 庚子/寅 辛亥/丑/卯 戊子/寅 己丑/卯。至于戊己中央土,戊属阳,用阳支,已属阴,用阴支,当取戊子/寅、己丑/卯,干支比和,阴阳不将,嫁娶用之。
以上日子虽为阴阳不将日,但择日的古籍《天宝历》云:戌是月厌,辰是厌对。月厌妨翁(公公),厌对妨姑(婆婆),丑不冠带,亥不嫁娶。所以,凡十二月内皆不用月厌,厌对与丑、亥日。 因此,正月专用结婚不将日只有:丙子/寅 丁卯 庚子/寅 辛卯 戊子/寅 己卯。
中国阴阳八卦用语。
指宜于婚嫁的吉日。阴阳家谓:“阳将伤夫,阴将伤妇;阴阳俱将,夫妇俱伤;阴阳不将,夫妇荣昌。”见《协纪辨方书。义例。阴阳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