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证据证明法官有偏袒行为,那么就无法请求法官回避。你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15天内上诉;不服二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6个月内向更高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可以投诉,但没有必要!
如果一审法官明显偏袒,你完全可以上诉,相信二审法官会秉公办案的,只要你的证据有充分的证明力,相信二审时你一定能胜诉的。
如果二审时改判的,一审法官也将按法院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受到相应的处理。当然,这个时候你再投诉一把,他就更难受了。
“有证据证明”,这句话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也只是本方自己认为的。如果是一审,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官不会再偏向的);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判决错误的,可以立即申请再审。因此,在这里提醒一句:打官司,关键靠证据,最好不要有这种只要判决不利本方,就是“法官偏向对方”的想法。如前所述,一个法官无法一手遮天!有证据在手,必定能够得到纠正。
至于投诉,可以直接向其庭长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其分管院长或院长直接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可以向当地的纪委或检察机关控告或举报;还可以向当地的党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如果有确凿证据的,时机成熟时,可以在当地知名网站上披露相关的事实(必须实事求是,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
1、第二条 举报中心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一)贪污受贿;
(二)徇私枉法;
(三)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隐瞒或者伪造证据;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秘密;
(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七)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八)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十一)乱收费、乱拉赞助等违反诉讼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二)为案件指定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案件;
(十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第十三条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举报人可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