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大序是两汉时期诗学的重要文献,是对于儒家“诗言志”学说的较为系统的
阐发和总结。
何谓“诗大序”?诗大序也称为毛诗序。先秦典籍被秦火焚烧后所剩无几,《
诗》靠口耳相传得以行。汉初传《诗》者分四家,即鲁之申培生、齐之辕固、燕之
韩婴、鲁人毛亨传毛苌。分别称作鲁诗、齐诗、韩诗、毛诗。鲁、齐、韩“三家诗”
今已亡佚,独毛诗传世。《毛诗传笺》,是东汉大儒郑玄对于毛诗的笺注。汉儒说
诗往往断章取义,后人戏之为毛瞎子(毛公)、郑呆子(因郑玄为毛传作笺),但其保
存、整理之功不可抹煞。后人有诗曰:“诗人只爱西昆好,但恨无人作郑笺。”以
后,又有疏,传是对原诗的解释,笺是对于传的解释,疏是对于笺的再解释,如《
毛诗正义》,毛亨传,郑玄笺,唐人孔颖达疏。其中有大序、小序之说,小序是列
在各诗之前,解释各篇主题的文字,传为子夏、毛公所作;大序是指《关雎》小序
之后,从“风,风也”开始的文字。《大序》的作者,郑玄认为为子夏(子夏,公
元前507-前400年。卜商,字子夏。春秋卫人,孔子弟子。长于文学,相传曾讲学
西河,序《诗》传《易》,为魏文侯师。)所作,朱熹以后都认为是卫宏所作。东
汉卫宏可能是最后的辑录、写定者。
《诗大序》的文学思想
(1)《毛诗大序》对诗歌的抒情性质的认识
首先,明确提出了“情志统一”说。早在先秦时代就有“诗言志”的说法,《毛诗大序》继承先秦典籍,特别是《乐记》的观点,说:“诗者, 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提出了“情志统一”说,强调诗歌是抒情的,明确指出了诗歌通过抒情来言志的特点,虽然它在情志关系上更重视“志”。
其次,《毛诗大序》又说诗歌创作要“发乎情,止乎礼义”,要求诗歌的抒情必须要符合礼义的要求,不能违反,对诗歌的抒情作用提出了限制和规范。总体上说来,这就没有脱离儒家“诗教”传统观念的保守性,限制了诗歌抒情理论的健康发展,仍然容易使诗歌成为礼义说教的工具。
(2)关于文学和社会现实关系以及文学对社会现实生活的作用的论述
《毛诗大序》认为文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有两个方面:
首先,文学艺术(包括诗歌)是现实政治、社会生活的反映。文章中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就是说,社会政治状况不同,所产生的音乐(诗歌也是一样)便有不同的情感内容和风格特点,那么,反过来,从这不同的音乐(诗歌也是一样)就可以了解当时的政治好坏和治乱得失。又如,它还提出“变风”、“变雅”说,认为这是“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衰败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生活在文学艺术(当然同样包括诗歌)上的反映,对文学和现实的关系作了明确的论述。
其次,《毛诗大序》很重视文学对于社会、政治的教化功用和诗歌的谏劝讽喻作用。这就为诗歌的谏劝讽喻作用提供了理论根据。
总之,《毛诗大序》认为文学特别是诗歌有教育的作用,同时肯定了诗歌的讽刺批评的作用,这就为现实主义的作家开辟了广阔的创作道路,对我国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影响。
(3)《毛诗大序》所具有的民本思想倾向
《毛诗大序》是典型的儒家诗论观,先秦孔子、孟子等儒家大师,在接触到文学的作用时,常常表现出民本倾向。《论语》肯定了诗“可以观”、“可以怨”,就是说诗可以观察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的状况,可以怨悱讽刺上政,对统治者进行谏劝。这就表现了孔子对社会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关心,是一种民本思想的体现。《毛诗大序》在论述诗歌的基本特征时,肯定了诗歌是以人的情志为出发点,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结果,认为诗歌是人们抒情言志的体现。另外,《毛诗大序》注重诗歌反映、批判现实,关注民生的政治社会功用,认为统治者可以“以风化下”;下层人民可以“以风刺上”,并且要“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可以说,《毛诗大序》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儒家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带有民本倾向的文艺观。
(4)《毛诗大序》的诗“六义”说
《毛诗大序》提到“诗有六义”的说法:“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文论选读课的主教材《中国历代文论精选》的“题解”没有对“风”、“赋”、“比”、“兴”、“雅”、“颂”作全面解释,但后面的注释说:“风,指风教臣民百姓,并且可以表达臣民心声,讥刺上政。”“赋,用作动词,指铺叙直说。”“比,比喻。”“兴,起的意思。兼有发端和比喻的双重作用。”“雅是正的意思。”“颂,周王朝和鲁、宋二国祭祀时用以赞神的歌舞。”教材“题解”只是笼统地说:“它(按,指《毛诗大序》)在解释风、雅的意义时,接触到了文艺创作的概括性与典型性的特征,所谓‘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者,是说诗歌创作以具体的个别来表现一般的特点。”也就是说,它对风、雅的解释符合现代文艺理论中以个别表现一般的观点。
五、历史渊源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汉儒传《诗》,使《诗》经学化,固然有对《诗经》的曲解、附会,但汉代形成的诗教传统和说诗体系,不仅对《诗经》的研究,而且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9页。)
时代越早,群体对个体的束缚、个体对群体的依赖都越强。所以,在《诗经》的时代,齐一就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公众的齐一才能构成强大的群体;有了强大的群体,个体才能获得有力的依靠。春秋时的几个最重要学派的学说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含有这样的内容,也就意味着这要求在春秋时代早已根深蒂固,深入人心。例如,墨子主张“尚同”(那是“言皆同可以治也”,见《汉书﹒艺文志》注),孔子要求对民众“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固然都是希望社会的齐一;就是老子的鼓吹“常使发无知无欲”,也是使民众处于“无知无欲”的齐一状态。齐一既然是社会的普遍要求,自必成为那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的组成部分。因而凡是有害于这种齐一的东西,必然受到此一“人的本性”的排斥。而为了维护齐一,防止人与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摩擦、冲突,就必须大家都心平气和,避免激动,磨去棱角,保持平衡而反对新变;于是,庄重、舒缓的感情,与这种感情相应的音节组合、乐调,受到了此种“人的本性”的肯定。反映在审美意识上,这些也就被当作了美。
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儒家倡导的“中庸”精神对中国古代文学有深刻的影响,孔子称赞《诗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温柔敦厚”的“诗教”说(见《礼记﹒经解》),即主张在文学作品中有节制地宣泄情感,而不要把感情表达得过分强烈。在这种文学思想的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中国古代文学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中和之美。一般说来,中国古代文学中很少有剑拔弩张地表达狂怒或狂喜的作品。多数古代诗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诗教”的精神,以“怨而不怒”、“婉而多讽”的方式来批判现实。诗人在抒写内心情感时总是委婉曲折,含蓄深沉。中国古代诗歌中决不缺少深挚的感情,但从未达到过西方诗歌那种“酒神”式的迷狂程度。情感宣泄的适度与表现方式的简约使中国古代文学在总体上具有含蓄深沉、意味隽永的艺术特征,这正是中华民族平和、宽容、偏重理性的文化性格特征在古代文学中的积淀。
主要原因:
1、《毛诗大序》的主要内容是宣扬封建教化的观点。
2、《毛诗》是古文经学,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多。
3、时代局限,作为封建士大夫,总是对忠君思想恋恋不忘。
意义:美刺说(讽谏说)是《毛诗大序》提出的一个观点。《诗大序》在六义的解释中提出了美刺的概念:释“颂”为“美盛德之形容”;释“风”为“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一方面有自上而下的教化,另一方面还有自下而上的讽谏。……《诗大序》对刺诗的意义作了充分的估计,但同时也对刺诗的写法作了一定的限制。如对“风”的说明是:“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诗大序》要求刺诗避免直切显露,而采取委婉曲折的表达方式,这和《礼记·经解》所说的“温柔敦厚,诗教也”是同一个调子。按照这样的原则去写作必然会大大削弱刺诗的战斗作用。它对后世的影响是消极的。(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史》)
一、作家作品:
《毛诗序》是我国古代诗论的第一篇专著。它是汉代学者综合先秦儒家相当时经师关于诗乐理论而写成的。它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的需要,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儒家传统文论的若干理论原则。这些原则,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对古代文论及文学创作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其理论意义十分重大。
《诗大序》是先秦到两汉儒家诗论的总结。《大序》进一步阐述了诗歌言志抒情的特点和诗、乐、舞的相互联系;《大序》突出强调了诗歌的社会功能;《大序》肯定了时代和政治对文学创作的影响。
《毛诗序》的作者,历史上说法不一,较多的学者相传,是汉人毛苌所撰《诗毛氏传》在首篇国风《关雎》题下的一篇序言。我们知道,汉人传《诗》者有四家:韩、鲁、齐、毛。前三家属儒家今文学派,毛诗则属儒家古文学派。今三家诗均佚,而毛诗独传。毛诗对《诗经》各篇都有说明,后人称之为《毛诗小序》,而在开头第一篇《关雎》之下,则有较长的一段文字。从“《关雎》,后妃之德也”起到“用之邦国焉”止,是说明《关雎》篇的,称为“小序”。自“风,风也”起到篇末,总论诗歌理论,提出文学上的许多根本问题,称为“大序”,故《毛诗序》又有《诗大序》之称。
二、《大序》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诗歌本质的认识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里不仅继承了前人“诗言志”和诗、乐、舞三者密切结合的观点,而且进一步指出这三者的核心在于言志抒情。应该说,诗的“言志”与“抒情”,都是集于中而发于外,是诗人内在思想感情的艺术表现。但“情”与“志”又不能完全等同。因为“志”大多经过规范的理性思考,而“情”则是感性的,大多是未经规范的自然本质。对诗歌来说,只谈理性是不够的,是不符合形象思维的特征的,必须“志”与“情”同时萌发,形之于言,才是全面的、符合创作实际的,因而也是说出了诗歌的本质特征的。《毛诗序》将“情”与“志”并重提出,这种对文学艺术情感待性的重视,说明了人们对文学艺术的待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应该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同时,也为以后人们进一步正确认识、揭示诗歌创作的本质特点奠定了基础。
《毛诗序》虽然肯定了“情”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但是这种肯定是有限度的。那就是,“情”与“志”相比,“情”是第二位的,“志”才是至关紧要的。在“情”与“志”发生冲突时,没有经过封建道德规范之“情”必须用经过封建道德规范之“志”来约束,这就是“发乎情,止乎礼义”,把感情也纳入封建政治伦理道德的规范,使人的性情不超出“礼义”的标准。也就是孔子所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欲,非礼勿言”。《毛诗序》的作者,在封建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将“言志”和“抒情”统一起来,明显烙有封建时代统治思想的印记。
2。关于诗歌社会作用问题的论述
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毛诗序》的作者继承了孔子的观点而又有所发展,它进一步在理论上明确了诗歌创作为政治服务的两种形式;“上以风化下”和“下以风刺上”。在这两方面中,作者偏重的是“上以风化下”的教化作用:
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邦国焉。……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这就明确地告诉人们,统治者可以而且应该利用文艺的作用来达到宣传、教化的目的。可见,作者将文艺的教化作用看作是文艺的根本目的。但另一方面,作者也不得不承认,下层百姓在穷苦无告时,也可以利用诗歌来“刺上”。臣民对政治或社会现实有所不满,可以把诗歌作为讽刺的工具,对统治者进行劝谏,促使统治者改良政治或改正过失。不过,这种“刺上”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主文而谲谏”,即是用隐约的言辞劝谏而不直言其过失,必须委婉曲折,注意方式方法。
和诗歌的社会作用密切相联系,作者认为,从一个时代的诗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政治得失,也就是诗歌的认识作用的问题。换句话说,诗歌是社会政治的一种反映。这就是文中所说的:“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个观点,无疑是作者在分析、研究了大量的诗歌作品的基础之上,所得出的比较正确的结论。
3。总结了诗歌的体裁和表现手法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这就是著名的“六义”说。“六义”,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只不过不叫“六义”而称“六诗”。后来孔颖达《毛诗正义》疏解:“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用彼三事,成其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也就是说,风、雅、颂是《诗》的体裁,而赋、比、兴则是《诗》的表现手法。
在《毛诗序》中,作者着重谈的是风、雅、颂。它认为“风”是通过个人抒情言志反映一个地区的政教和风俗,“雅”说的是王政兴废所由,反映国家的治乱兴衰:“大雅”说的是朝政大事,“小雅”说的是个人生活中的事;而“颂”,是歌颂先王功德和祈祷神明的祭歌。
《大序》从题材和政治角度两个方面来解释风雅颂的含义,前者大体是符合《诗》的实际的,而后者显然有牵强附会之嫌,正反映了《大序》的局限。而赋、比、兴作为三种表现手法,虽然提到,但没有具体展开论述。不过提出赋、比、兴,说明了作者对形象思维已经有初步认识。
三、几个概念的释解
1。“主文而谲谏”
主文,指诗歌创作;谲谏,用委婉的言词劝谏而不直言过失。从思想上看,取消和削弱了文学的抗争精神,具有局限性;但从艺术上讲,强调了诗歌的含蓄和谐和,具有可取之处。
《礼》称五谏,直谏为下。唐杜牧《与人论谏书》曾举例说:汉成帝欲御船过渭水,御史大夫薛广德谏曰:“宜从桥。陛下不听,臣自刎以血污车轮,陛下不如庙矣。”上不悦。张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车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之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耶?”乃从桥。近者宝历中,敬宗皇帝欲幸骊山,时谏者至多,上意不决。拾遗张权舆伏紫宸殿下叩头谏曰:“昔周幽王幸骊山,为犬戎所杀;秦始皇葬骊山,国亡;玄宗皇帝幸骊山,而禄山乱,先皇帝(穆宗)幸骊山,而享年不长。”帝曰:“骊山若此之凶耶?我宜一往,以验彼言。”后数日,自骊山回,语亲幸者曰:“叩头者之言,安足信哉。”
2。变风变雅
《诗大序》将《风》、《小雅》、《大雅》各分为正、变。“正风”、“正雅”是西周王朝兴盛时的作品,“变风”、“变雅”则是西周王朝衰落之后的作品,所谓“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郑玄《诗谱》将十五国风中的《周南》、《召南》列为“正风”,其余十三国风均为“变风”(其中《豳风》情况较特殊,被认为是西周初年周公避流言时期的作品,其他各国“变风”则都是西周中衰以后及东局时期的作品);将《小雅》中《鹿鸣》至《菁菁者莪》十六篇、《大雅》中《文王》至《卷阿》十八篇列为“正雅”,认为它们都是武王、周公、成王时期的作品,其余则部属“变雅”,认为是西周中衰之后厉、宣、幽王朝的作品。正变说反映了汉儒将作品与政治、社会历史紧密联系起来加以考察、阐释的批评方法。《毛诗》各篇的小序逐篇指出其诗与政治的关系,郑玄的《笺》和《诗谱》更加详密。它们以史证诗,而牵强附会、生硬穿凿之处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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