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丝毫不加节制地表露欢乐、热情和惊奇。亦可用作名词
2、用来表示在没有事先预知的情况下,突然获得某件心仪的物品或突然遭遇某件奇妙的事情。
3、惊喜交集。
出处:宋·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听之,惊喜过望,以至感泣。”
译文:我听说陛下不仅赦免了他还听他说话,又惊又喜,感动的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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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义词:欣喜。
欣喜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xīn xǐ,释义为欢喜、高兴、开心。
出自《礼记·乐记》:“欣喜欢爱,乐之官也。”
译文:使人信息欢爱,是乐的功能。
英文翻译:glad; joyful; happy; delighted; pleased; gleeful; jubilant。
2、反义词:失落
失落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shī luò,释义:遗失,丢失;精神上空虚或失去寄托;迷路,流落;疏忽,放松;跌落,消失。
老舍《柳屯的》:“成天拐拉拐拉地出来进去,出来进去,好象失落了点东西,找了六十多年还没有找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惊喜
百度百科-欣喜
百度百科-失落
[原文] 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幸甚。
蒙恩备使一路:应该是指此前担任的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官(简称提点江东刑狱)。这个官职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司法主管,根据龚延明《宋史职官志补正》第443页引《宋史》原文:“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及举刺官吏之事”,我们可以看到该官阶职责不仅是监察司法公正,还兼管廉政检察。
路:北宋的行政区划称谓,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王安石于宋仁宗庆历二年,即1041年进士及第之后,历任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厅公事(相当于幕僚,秘书)、知明州鄞县、舒州通判、知常州、提点江东刑狱,其中只有最后这个职务是路一级的官职。
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是指宋仁宗嘉祐三年十月,仁宗诏命委派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官。据邓广铭教授推测:王安石并不愿意到京城就职,直至嘉祐四年的春夏之交才正式到任(见《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第28页)。
当以使事归报陛下:应该把地方任职的情况加以禀报。
敢缘使事之所及:尝试根据任职所接触的情况。
冒言:狂妄大胆地评论。
择其中:挑选其中还算恰当的部分。
[原文] 臣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
王安石先对当今皇上进行了非常必要的恭维,包括:
1、德才皆备; 2、努力不懈; 3、不好声色冶游;
4、节俭、爱民; 5、任贤、避佞。
我们把这种恭维称之为非常必要,是因为在专制的前提下,进言者确有保护自己生命的首要义务。这让我想起了伊拉斯谟在《论基督君主的教育》中对查理五世的恭维:“英明冠盖众君主的查理”、“您的善好本性,您的诚实心智,您的天纵英才,还有您在那些极为高尚的教师手下所受的教养”。这样的恭维为被恭维者接受恭维者的建议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王安石用一句“而效不至于此”来完成了论述的转折,务虚的恭维立即变成了现实的批评,而且非常尖锐。包括:
1、从内部来看,国家的治理形势难以乐观;
2、从外交来看,军事前景堪忧。当时,北方边境有辽的威胁;西北有西夏的挑战;西南有交趾的蚕食(见韦祖松《帝国生存环境的诠释》)。北宋朝廷一时难以取得决定性胜利,从而只能在外交、军事中采取守势;
3、经济状况困窘。据说宋仁宗时期,每年财政收入的5/6用于军备和养兵(见杨硕《宋神宗和王安石变法》前言),只有1/6的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政府开支;
4、社会风气败坏;
5、有志之士对国家前景深感忧虑。
从王安石的这些文字,我们已经可以想象北宋的政治环境是比较宽松的。如此尖锐的批评,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恶毒攻击”、“蓄意贬低”。彭德怀上万言书的结局大家不应忘记,相比之下,王安石的处境竟然宽裕很多。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王朝的“积弱”、“积贫”呢?王安石认为:根本问题在于不重视法治、不重视制度建设--声明一下:这个解释是暂时的,读下去才能知道是否恰当。
如果王安石说的“不知法度”确实是不重视法治、不重视制度建设的意思,那么王安石真的非常勇敢。因为不重视法治、不重视制度建设是中国专制政治体制的通病,王安石之前是如此,王安石之后也是如此。我们甚至可以说:这种通病,其实是由专制政治体制本身所决定的。王安石指出了这个体制的弊病,其实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动摇了体制的基础。当然,王安石本身并不知道自己的见解具有极大的“革命性”,更不知道自己的理想在千年之后得以实现。
[原文] 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以孟子之说,观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
王安石继续写道:现在朝廷法令严密、无所不备,而我王安石却说没有法度(不重视法治、制度),这是为什么呢?
王安石再次转折,应该是想到了反对者最容易作出的指责。王安石这一段文字的意图是,通过反击这种指责来树立自己行政变法的旗帜:法先王之道。他说:我之所以说没有法度,是因为这些法度大多不符合先王(注:先王是指三皇五帝)的执政理念。
王安石所引孟子言论,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上。原文应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榘,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虽然字句有出入,但在语义理解、佐证为据上,王安石并未失误。
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 意思是:现在有些诸侯,有仁爱的愿望、或有仁义的名望,可是他们的百姓却没有实惠,他们的行为也无法成为后世的榜样,这是因为没有施行先王的执政原则。
用孟子的这个观点来分析后世的政治,那当然是“不行先王之道”,从而也就被王安石定义为“不知法度”。那么,孟子的这个观点对不对呢?我认为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离娄眼力好、公输般技术高,但如果不用圆规、曲尺,他们也画不出方圆;师旷的听力好,但如果不用校音的六律,他也无法调校音准。从这些事例我们可以看到:你有愿望、有能力,还得需要使用工具、需要尊重客观规律,然后才能兑现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接下去孟子的推理却发生了偏差,因为尧舜之道、行仁政和平治天下,其实是同一件事情,只是说法不同而已。这些都是愿望,问题是工具在哪里?仁政是工具吗?当然不是工具,因为这个“仁”是无法度量、无法标准化,从而也就无法进行实际操作。
所以,我们需要为仁政寻找工具,比如法制建设。那么,孟子的话可以改为:“尧、舜之道,不以法制,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无法制故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政不足以施仁。”也就是说:行政和法制建设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孟子的推理结论却正相反:徒法不能以自行。虽说是仅仅有法是不够的,但是这样的观念导致的实际效果却是:我们历来不重视法的作用、法的建设。
其实,“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理由非常简单:只说不做。仁心、仁闻都只是诸侯装扮自己的工具,那老百姓还哪来的实惠呢?那么孟子难道不知道如此简单的理由吗?我认为孟子知道,但是他不能说。孟子的做法就像大人哄孩子:快吃饭,你看那边的妹妹快吃完了,你要超过她,超过她、你就是冠军!儒家的如意算盘是抬高三皇五帝,然后哄哄那些诸侯:看,这些古代的圣人至今为人赞颂,你们想不想成为那样的圣人?想,就快推行仁政吧。
那么,王安石知道孟子的难言之隐吗?我认为王安石也知道。只是王安石和孟子相比,政治环境并没有什么根本变化--或者说更糟了:孟子还可以周游列国,王安石却铁定只能效力于一个皇上--所以,王安石也只能采用孟子的老办法:哄孩子。这不能不说是王安石的悲哀,而更为悲哀的是我们这些后人还不能理解孟、王的悲哀。
[原文] 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远,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一,而欲一二修先王之政,虽甚愚者,犹知其难也。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馀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
王安石继续写,同时也继续转折,如下:现在距离先王太遥远了,碰到的变化、发展都有很大差异,如果还想重新恢复先王的政治,再笨的人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我所说的现在的缺陷在于没有取法先王的政治,是指应该取法先王的用意、原则。
谢谢王安石的坦率!他好像急于为我上面的推测提供证据,很快就说明:所谓法先王之政,只是法其意。而我这里再次推测:所谓法先王之意,其实是借先王之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什么是先王之意,谁都说不清楚,也无从核实、证明,那么“法先王之意”其实就是一个口号、一面旗帜而已。
王安石说:从尧舜到夏禹、商汤、周文王,历时一千多年,治、乱交替,盛、衰轮转。国情非常复杂,执政措施也因时而异。但是他们治理国家的原则,措施的主次、先后,并没有什么两样,所以我说要取法他们的原则、用意。只要依据他们的原则、用意,则现在要进行的改革、变易,就不至于让国家动荡、让臣民恐慌,因为这些改革已经遵循了先王的原则、用意。
王安石又证明了我的推测是对的。在“法先王之意”的旗帜保护下,改革将比较顺利、遭遇的反对和批评将减少到最小。王安石对于自己想要推行的改革、及其将引发的社会反应、将遭遇的阻力和斗争,已经作了比较充分的估计。所以,王安石这里的文字可谓一箭双雕:一、树立“法先王之意”的旗帜,为自己的改革大业保驾护航;二、争取最高决策者的支持,这样一来“法先王之意”就变成了“遵今上之义”,改革大业将顺风顺水、畅通无阻。
[原文]虽然,以方今之势揆之,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也。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有仁民爱物之意,诚加之意,则何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顾以谓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
王安石为变法找到了一面大旗:法先王之意。但是,他认为即使如此,改革还是很难成功。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当时人才不足。
王安石再次恭维了宋仁宗的盛德,借以说明改革不成功不是最高决策者的责任;而政治体制本身是否存在问题,王安石则提也没提;那么改革不成功怪谁呢?怪人才不够。这里所谓的人才,是指德、才兼备之士。一句话,就是君子不够多、圣人不够多。
王安石把改革难以成功归责于人才不足,我认为有二方面的原因:
一、要寻找一个现实的理由来为改革失败负责,否则没法向历史交代。
二、王安石的思维逻辑并没有超越儒家的仁义道德范畴,仍然认为君子是社会进步的保证、小人是阻碍改革的羁绊。
王安石的这个说法--“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对不对呢?我认为有对,有不对。
对的地方是:1、懂经济、会经营、能为国理财的专业人才异常稀缺;2、虽然不懂经济,但是有能力、有才气、支持改革的人才非常稀缺。
不对的地方是王安石不能理解:1、和实际需求相比,人才的供应永远是稀缺的;2、不为国谋利、只为自己牟利的人,也是人才;3、完善司法,建立市场体系,靠市场来培养人才。
[原文] 臣尝试窃观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时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则有沉废伏匿在下而不为当时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闾巷草野之间,而亦未见其多焉。岂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
臣以谓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则可知矣。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闾巷之间亦未见其多也。
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有能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指,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势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谓乎?
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之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王安石说:我尝试着考察担任官职的人才,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缺乏过。既然已担任官职的人才少,那么在野的人才应该不少吧。可是我在民间考察过,在野的人才也是非常稀少。或许是教育不得法,所以人才如此稀少吗?
我上面已经分析了王安石的论述隐含了对人才的定义,即:1、德才兼备;2、懂经济或法规;3、支持变法。具备这三条的才叫人才,不具备这三条的就不是人才。否则的话,我也可以说:现在人才的稀少,比王安石时代还严重--我们有王安石吗?有司马光吗?有欧阳修、范仲淹、苏轼吗?
所以,王安石讲得很严重,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那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年代。而这个星光灿烂,和北宋的政治开明是息息相关的。
王安石接着用自己的任职体验来作为例证:以“路”为辖区的方圆数千里地域内,能够推行朝廷的法令,明晰政策的轻重缓急,从而促进百姓安居乐业的官员非常少;相反,没有才能、马虎草率、贪婪失德的官员却很多,不可胜数。能够坚持先王的执政理念,与当今实际相结合的官员,几乎绝迹了。朝廷颁布的法令,其用意虽好,但官员们推行不力,百姓们得不到应得的利益;而基层官吏则利用这些法令动歪脑筋,敲剥百姓。
读了王安石的话,我们怎能不感慨系之呢?我们现在距离宋仁宗年代差不多有一千年了,可是政治状况却变化不大。我们也经常说: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地方执行却变味了。还有一种说法是:最高层是好的,最低层也是好的,问题就出在中层。这些说法对不对呢?
王安石论述了一个事实:大部分官员是不合格的。那么问题在哪里呢?当然就在那个任命、考察官员的制度了。所以,要改变这个状况,就要先改变那个任命、考察官员的制度。我们历来是皇帝考察中央政府、中央政府考察地方政府,老百姓则只有被管、受压的份儿;谁都没有想过老百姓可以考察地方政府吗?
我们的政治思路到韩非的法学其实就终止了。所谓“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见《韩非子》扬榷第八),这个中央集权的基本理念千年未变,从来没有过“分权”的设想,更没有过向底层民众分权的打算。殊不知在这个体制里,权力和责任是如此的不平等。任命和考察官员的权力在上,而官员失职、失误的直接结果却由下面的民众承受。可是,谁又会为底层民众的基本权利呼吁呢?
王安石继续说道:就算中央政府称职,能够帮助陛下推行改革,但是国土广大、人口众多,岂能做到百姓人人受益?所以,孟子说“徒法不能以自行”,就是说法令的推行还需要人才多多,否则法令就是空的。
王安石的这个说法,也是我们现在很多人的想法。他们认为:法制虽然好,但是法律需要有德之士的推动,需要德才兼备的人才去执行,否则法制只能失败。
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我认为这是大家不明白法律的渊源。按照我国传统的观念,法律的渊源是成文法(宪法、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文件)、地方法规、部门或行业法规、国际条约和惯例。也就是说,一个行政部门出台的某一个文件也是具备强制意义的法律文本,那么立法的权力其实是零散的、执法的权力也是零散的,所以,如此之多的掌握立法和执法权力的人当然应该是德才兼备之士才好。然而我们的悲哀在于:事实是正相反。
那么怎么办呢?是等待德才兼备的君子大批量出现吗?还是推动立法、执法机制的改良?从王安石的文章我们可以找到答案了:千年等一回,也等不到那个“君子”、“圣人”批量生产的时候啊!所以,没有人才怎么办?我们需要自己把自己培养成人才(请注意:不是自己把自己“当成”人才!)立法、执法机制不完善怎么办?我们通过学习、遵守、讨论来推进它们的完善。
孟子说“徒法不能以自行”,仅仅有法是不会自己得到执行的,很对。那么怎么解决呢?应该从立法上就加以解决。如果是由最高决策层来立法、或者是中央政府来立法,那么,这个法当然是“不能以自行”的,因为这种法令只是体现了立法者的意图,而不能体现守法者的利益。立法需要体现守法者全体的利益,这样的立法才能不令而行。当然,立法和执法的力量需要隔离,这样才能保证立法和执法的公正。
王安石总结道:现在最紧急的事情是人才不足。如果人才足够多,那么任命官员就有挑选的余地。等到官员们都能尽心尽职,改革的时机比较成熟了,再按民众反映的情况来改革存在弊端的旧法,逐步接近先王的执政理念,就比较容易了。现在的天下,和先王的天下是一样的。先王时代的人才多,而现在又为何这么少呢?所以我说:这是教育不得法。
王安石的这个看法的确是超越了时代。王安石认为按照当时的科举考试、诗赋取士办法,无法招揽懂经济、有经验的实干人才。我们知道科举制度是到了晚清末期才正式取消的,由此可见皇权专制和科举取士之间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的。但王安石看到了诗赋取士的科举实际上阻碍了最高当局吸收真正的人才来为自己服务,这不能不说明王安石具备超越时代的冷静和勇敢。
虽然改革教育方法、改革科举制度,不能改变皇权专制的本质,但是,摒弃传统学说的教条、崇尚经世济民的实务,这本身就会改变知识分子对经济事务的态度,从而改变对信用、契约、规则、权利、利益的狭隘理解。这将是多么了不起的变化,同时这又将极大地推动社会的前进。换言之:社会的推动力量不是来自道德和学说,而是来自市场和契约。
苏轼《上神宗皇帝书》
熈宁四年二月某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苏轼,谨昧万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
臣近者不度愚贱,輙上封章言灯事。自知渎犯天威,罪在不赦,席藁私室,以待斧钺之诛;而侧听逾旬,威命不至,问之府司,则买灯之事寻巳停罢,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听之。惊喜过望,以至感泣。何者?改过不吝,从善如流,此尧舜禹汤之所勉强而力行,秦汉以来之所绝无而仅有。顾此买灯毫发之失,岂能上累日月之眀,而陛下飜然改命,曾不移刻,则所谓智出天下而听於至愚,威加四海而屈於匹夫。臣今知陛下可与为尧舜,可与为汤武,可与富民而措刑,可与强兵而伏戎狄矣。有君如此,其忍负之!惟当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尽力所至,不知其它。乃者臣亦知天下之事,有大於买灯者矣,而独区区以此为先者,盖未信而諌,圣人不与;交浅言深,君子所戒。是以试论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後言。今陛下果赦而不诛,则是既已许之矣;许而不言,臣则有罪;是以愿终言之。
臣之所欲言者三,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而已。
人莫不有所恃,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胜服强暴。至於人主所恃者谁与?书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驭六马。”言天下莫危於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讐。聚散之间,不容毫釐。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於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稿,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灾也。其为可畏,从古以然。茍非乐祸好亡,狂易丧志,则孰敢肆其胸臆,轻犯人心。昔子产焚载书以弭众言,赂伯石以安巨室,以为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而孔子亦曰:“信而後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已也。”惟商鞅变法,不顾人心,虽能骤至富彊,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徳,虽得天下,旋踵而失也;至於其身,亦卒不免负罪出走,而诸侯不纳,车裂以狥,而秦人莫哀。君臣之间,岂愿如此。宋襄公虽行仁义。失众而亡;田常虽不义,得众而强。是以君子未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谢安之用诸桓,未必是,而众之所乐,则国以乂安。庾亮之召苏峻,未必非,而势有不可,则反为危辱。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也。
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中外之人,无贤不肖,皆言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使副判官,经今百年,未尝阙事。今者无故又创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条例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於内;使者四十馀辈,分行营干於外。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竒,吏皆惶惑。贤者则求其说而不可得,未免於忧;小人则以其意度朝廷,遂以为谤,谓陛下以万乗之主而言利,谓执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贾不行,物价腾踊,近自淮甸,逺及川蜀,喧传万口,论说百端。或言京师正店,议置监官;夔路深山,当行酒禁;拘收僧尼常住;减刻兵吏廪禄;如此等类,不可胜言。而甚者至以为欲复肉刑。斯言一出,民且狼顾。陛下与二三大臣亦闻其语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又无其意,何恤於人言。”夫人言虽未必皆然,而疑似则有以致谤。人必贪财也,而後人疑其盗;人必好色也,而後人疑其淫。何者?未置此司,则无其谤,岂去嵗之人皆忠厚,今嵗之人皆虚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又曰:“必也正名乎。”今陛下操其器而讳其事,有其名而辞其意,虽家置一喙以自解,市列千金以购人,人必不信,谤亦不止。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馀辈,求利之器也。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操网罟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故臣以为,消谗慝以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夫陛下之所以创此司者,不过以兴利除害也。使罢之而利不兴,害不除,则勿罢;罢之而天下悦,人心安,兴利除害,无所不可,则何苦而不罢?
陛下欲去积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议而後行事。若不由中书,则是乱世之法,圣君贤相,夫岂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书熟议,不免使宰相,此司之设,无乃冗长而无名。智者所国,贵於无迹,汉之文景,纪无可书之事;唐之房杜,传无可载之功;而天下之言治者与文景,言贤者与房杜,盖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故曰:“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岂惟用兵,事莫不然。今所图者,万分未获其一也,而迹之布於天下者,若泥中之鬬兽。亦可谓拙谋矣。
陛下诚欲富国,择三司官属与漕运使副,而陛下与二三大臣孜孜讲求,磨以岁月,则积弊自去而人不知。但恐立志不坚,中道而废,孟轲有言:“其进锐者其退速。”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後,何事不立?孔子曰:“欲速则不逹,见小利则大事不成。”使孔子而非圣人,则此言亦不可用。书曰:“谋及卿士,至於庶人。翕然大同,乃底元吉。”若违多而从少,则静吉而作凶。
今上自宰相大臣,既已辞免不为,则外之议论,断亦可知。宰相人臣也,且不欲以此自污,而陛下独安受其名而不辞,非臣愚之所识也。君臣宵旰几一年矣,而富国之效,茫如捕风,徒闻内帑出数百万缗,祠部度五千馀人耳。以此为术,其谁不能?
且遣使纵横,本非令典。汉武遣绣衣直指,桓帝遣八使,皆以守宰狼籍,盗贼公行,出於无术,行此下策。宋文帝元嘉之政,比於文景。当时责成郡县,未尝遣使。至孝武,以为郡县迟缓,始命台使督之。以至萧齐,此弊不革。故景陵王子良上疏极言其事,以为此等,朝辞禁门,情态即异;暮宿村县,威福便行;驱廹邮传;折辱守宰;公私劳扰,民不聊生。唐开元中,宇文融奏置劝农判官使裴寛等二十九人,并摄御史,分行天下,招携户口,检责漏田。时张说、杨瑒、皇甫璟、杨相如皆以为不便。而相继罢黜。虽得户八十馀万,皆州县希旨,以主为客,以少为多。及使百官集议都省,而公卿以下,惧融威势,不敢异辞。陛下读之,观其所行,为是为否?近者均税寛恤,冠盖相望,朝廷亦旋觉其非,而天下至今以为谤,曽未数岁,是非较然。臣恐後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且其所遣尤不适宜。事少而貟多,人轻而权重。夫人轻而权重,则人多不服,或致侮慢以兴争;事少而貟多,则无以为功,必须生事以塞责。陛下虽严赐约束,不许邀功,然人臣事君之常情,不从其令而从其意。今朝廷之意,好动而恶静,好同而恶异,指趣所在,谁敢不从?臣恐陛下赤子,自此无宁岁矣。
至於所行之事,行路皆知其难。何者?汴水浊流,自生民以来不以种稻。秦人之歌曰:“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何尝言“长我粳稻”耶?今欲陂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陛下遽信其说,即使相视地形,万一官吏茍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縻帑廪,下夺农时,堤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於民?天下久平,民物滋息,四方遗利,盖畧尽矣。今欲凿空访寻水利,所谓“即鹿无虞”,岂惟徒劳,必大烦扰。
凡有擘画,不问何人,小则随事酬劳,大则量才录用。若官私格沮,并行黜降,不以赦原;若才力不办兴修,便许申奏替换。赏可谓重,罚可谓轻,然并终不言诸色人妄有申陈,或官私悞兴功役,当得何罪。如此,则妄庸轻剽浮浪奸人,自此争言水利矣。成功则有赏,败事则无诛,官司虽知其疎,岂可便行。抑退所在,追集老少,相视可否,吏卒所过,鸡犬一空。若非灼然难行,必须且为兴役。何则?格沮之罪重,而悞兴之过轻。人多爱身,势必如此。且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岁月既深,巳同永业。茍欲兴复,必尽追收,人心或摇,甚非善政。又有好讼之党,多怨之人,妄言某处可作陂渠,规壊所怨田产;或指人旧业,以为官陂。冒田之讼,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无一事,何苦而行此哉?
自古役人必用乡户,犹食之必用五榖,衣之必用丝麻,济川之必用舟楫,行地之必用牛马。虽其间或有以他物充代,然终非天下所可常行。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是犹见燕晋之枣栗,岷蜀之蹲鸱,而欲以废五榖,岂不难哉?大抵名器爵禄,人所奔趋,必使积劳而後迁,以眀持乆而难得,则人各安其分,不敢躁求。今若多开骤进之门,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从,跬歩可图其得者,既不肯以侥幸自名,则其不得者必皆以沉沦为叹,使天下常调举,生妄心,耻不若人,何所不至,欲望风俗之厚,岂可得哉?选人之改,京官常须十年以上,荐更险阻,计析毫釐,其间一事声牙,常至终身沦弃,今乃以一人之荐举而与之,犹恐未称,章服随至,使积劳久次而得者何以厌服哉?夫常调之人,非守则令,貟多阙少,久已患之,不可复开多门,以待巧者。若巧者侵夺已甚,则拙者廹隘无聊,利害相形,不得不察。故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惟陛下重之,惜之,哀之,救之。如近日三司献言,使天下郡选一人,催驱三司文字许之,先次指射以酧其劳,则数年之後,审官吏部,又有三百馀人得先占阙,常调待次不其愈难。此外勾当发运均输,按行农田水利,巳振监司之体,各懐进用之心,转对者望以称旨而骤迁,奏课者求为优等而速化,相胜以力,相髙以言,而名实乱矣。
惟陛下以简易为法,以清浄为心,使奸无所縁,而民徳归厚,臣之所愿厚风俗者,此之谓也。
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轻重相权,如周,如唐,则外重而内轻。如秦,如魏,则外轻而内重,内重之末,必有奸臣指鹿之患。外重之弊,必有大国问鼎之忧。圣人方盛而虑衰,常先立法以救弊,我国家租赋籍於计省,重兵聚於京师,以古揆今,则似内重。恭惟祖宗所以深计而预虑,固非小臣所能臆度而周知,然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则是圣人过防之至计。
歴观秦汉以及五代,諌争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諌风旨而已,圣人深意流俗,岂知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湏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
夫奸臣之始,以台諌折之而有馀,及其既成,以干戈取之而不足。今法令严宻,朝廷清眀,所谓奸臣,万无此理。然而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奸,不可以无奸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立万世之防,朝廷纪纲,孰大於此?臣自幼小所记,及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諌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諌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諌亦击之。及至英庙之初,始建称亲之议,本非人主大过,亦无礼典眀文,徒以众心未安,公议不允,当时台諌以死争之。
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可知矣。而相顾不发,中外失望。夫弹劾积威之後,虽庸人亦可奋扬风采,消委之馀,虽豪杰有所不能振起。臣恐自兹以徃,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孔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茍患失之,无所不至矣。”臣始读此书,疑其太过,以为鄙夫之患失,不过备位而茍容,及观李斯忧蒙恬之夺其权,则立二世以亡秦,卢杞忧懐光之数其恶,则误徳宗以再乱,其心本生於患失,而其患乃至於丧邦。孔子之言,良不为过。是以知为国者,平居必有亡躯犯颜之士,则临难庻几有徇义守死之臣。若平居尚不能一言,则临难何以责其死节?人臣苟皆如此,天下亦曰殆哉。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如和羮,同如济水。孙宝有言:“周公大圣,召公大贤,犹不相悦,著於经典。晋之王导,可谓元臣,每与客言,举坐称善,而述不悦,以为人非尧舜,安得每事尽善,导亦歛袵谢之。若使言无不同,意无不合,更唱迭和,何者非贤?万一有小人居其间,则人主何縁得以知觉?”
臣之所愿存纪纲者,此之谓也。
臣非敢歴诋新政,茍无异论,如近日裁减皇族恩例,刋定任子条式,修完器械,阅习鼓旗,皆陛下神筭之至明,乾刚之必,断物议既允,臣敢有词。至於所献之三言,则非臣之私见,中外所病,其谁不知。昔禹戒舜曰:“无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舜岂有是哉?周公戒成王曰:“毋若商王,受之迷乱,酗於酒徳。”成王岂有是哉?周昌以汉髙为桀纣,刘毅以晋武为桓灵,当时人君,曾莫之罪,书之史册,以为美谈。使臣所献三言,皆朝廷未尝有此,则天下之幸,臣与有焉。若有万一似之,则陛下安可不察?然而臣之为计,可谓愚矣,以蝼蚁之命,试雷霆之威,积其狂愚,岂可数赦,大则身首异处,破壊家门,小则削籍投荒,流离道路。虽然,陛下必不为此。何哉?臣天赐至愚,笃於自信,向者与议学校贡举,首违大臣,本意巳期窜逐,敢意自全,而陛下独然其言,曲赐召对,从容乆之,至谓臣曰:“方今政令得失安在?朕过失,指陈可也。”臣即对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眀,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速,进人太锐,聼言太广。”又俾具述所以然之状,陛下颔之,曰:“卿所献三言,朕当熟思之。”臣之狂愚,非独今日,陛下容之乆矣,岂其容之於始,而不赦之於终?恃此而言,所以不惧。臣之所惧者,讥刺既众,怨仇实多,必将诋臣以深文,中臣以危法,使陛下虽欲赦臣而不得,岂不殆哉。死亡不辞,但恐天下以臣为戒,无复言者,是以思之经月,夜以继昼,表成复毁,至於再三,感陛下聼其一言,懐不能巳,卒进其说,惟陛下怜其愚忠,而卒赦之,不胜俯伏待罪忧恐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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