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墨”一词来源于羊舌鲋,第一个因为贪污而受到惩罚的官员。
身为代理司马、代理理官,不能以身护法,反而以贪坏法,卖法纵贪,被定罪为“墨”。在一些历史文献中,“贪墨”一词有时也专指攫取美女,足见羊舌鲋贪婪行为影响之深。
羊舌鲋出生在一个奴隶主家庭,父兄都是晋国当时显赫一时的人物。青少年时期的羊舌鲋凭着父兄的势力整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晋昭公即位后,重用权臣韩宣子,朝廷的大小事情都是韩宣子说了算。羊舌鲋借着父兄的力量,得到了韩宣子的重用。
公元前529年,韩宣子为了提高晋国的霸主威信,显示晋国强大的势力,决定召集当时各个诸侯国到平丘(今河南封丘县)召开盟会。这年七月,韩宣子让羊舌鲋当上掌管军权的代理司马,带领军队到东方邹国的南面去训练。
羊舌鲋带领大队人马30多万,浩浩荡荡地向邹国前进,经过卫国的时候,他贪婪的嘴脸就开始暴露出来。他命令军队在卫国境内停下来,要求卫国国君给他贵重的礼品。一开始卫国国君并没有理会他的无礼要求,羊舌鲋恼羞成怒,于是纵容他手下的士兵,打着割草喂马的旗号。
在卫国的境内四处乱砍乱伐,搞得民不聊生,百姓叫苦不迭。卫国是个小国,不敢和强大的晋国闹翻,只好忍气吞声地派人送了一箱精美的绵缎给羊舌鲋,这才送走了这个瘟神。羊舌鲋带领大军继续东进,在路上一有机会就故伎重施,向路过的小国勒索财物。
平丘会盟后,羊舌鲋吹嘘自己的功劳,献媚请赏,轻而易举地窃取了晋国掌管刑狱诉讼的大权,当上了代理司寇。其贪婪本性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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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舌鲋,他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见诸文字记载的大贪官,也是第一个被以“墨”罪论处、杀头示众的人。他在任职期间,“渎货无餍”,“邀宠窃官”,“卖法纵贪”,劣迹昭彰,是第一个被奴隶制法典钉上历史耻辱柱的贵族高官。
作为“贪官始祖”,羊舌鲋具备了贪官们所具有的一切特征:贪权、贪财、贪色、奸佞霸道、知法犯法。自他之后两千五百多年来,“贪墨族”子孙们费尽了心机,也还是没有超出祖师爷“贪墨”的范围。
知法犯法亡命刀下的故事:
羊舌鲋任代理司寇不久,韩宣子便把提出诉讼多年而一直没有解决的贵族之间的一桩土地纠纷案交给他来处理。 这件案子的原告邢侯与被告雍子是兄弟俩,同父异母,都是在晋国有地位、有影响的人物。这件官司起因于雍子的贪婪,案情十分清楚,但韩宣子世故圆滑,一直拖着不予处理。
雍子是楚国申公巫臣之子,由于在家族中受到父母的欺压和谗害,而楚国的国君和大夫都不帮助解决,他十分怨恨,便逃到晋国来。晋厉公八年(前五七三年),晋楚两国交战,在彭城(现徐州市)战役中,晋军被楚军困于彭城附近的靡角之谷。晋军虽是困兽犹斗。
但军心涣散,战局定败无疑。就在晋军即将土崩瓦解的时候,机智善战的雍子力挽败局,以自己的亲兵为主重新组织了一支兵马,与楚兵对抗。他知己知彼,熟知楚军的一套战略战术,巧于用兵。第一步他巧布战阵,以少胜多,击溃了楚军。
第二步他借势重整晋军,乘胜出击,一举夺回彭城。第三步他指挥军队马不停蹄,跟踪追击,收复了原臣服于晋国的彭城东边的几个小国。雍子为晋国立下了千秋功业,成为晋国的英雄。晋厉公论功行赏,把畜邑之地(现山西境内)赐给雍子,并任用雍子为自己的谋士。
邢侯原名狐庸,也是申公巫臣的儿子,他是跟随父亲来晋国的。申公巫臣在楚国与子反争夺美女夏姬,未能如愿,便偷偷携带夏姬投奔了晋国。申公巫臣机智多谋,是春秋时期有名的战将,他帮助晋国抵御北狄入侵,又为晋国联系吴国,并亲自到吴国帮助训练军队。
教吴军战斗力大为提高。申公巫臣又派儿子狐庸作为晋国大使住吴国。申公巫臣父子成为晋吴两国通使联合的创始人。晋吴结盟后,吴国便以晋国为后盾,出兵攻打楚国周围的许多小国,一度使楚军疲于奔命,国力有很大削弱。申公巫臣由此为晋国立下大功,也被任命为晋国重要谋士。
晋国把邢邑之地(现山西境内)赐封给申公巫臣。申公巫臣死后,封地由狐庸继承,晋国又加封狐庸潍邢侯。 邢邑与畜邑毗连。不知是晋人有意还是无意,并没有对两邑封地的界限作很明确的地界划分。雍子是个贪心十足的人,他趁机扩大畜邑边界,侵占了邢邑之地。
于是,兄弟之间就发生了冲突,相互间不断争夺。如没有在楚国的期间结下的那段仇怨,或许邢侯会宽让于他,但这次是旧怨新仇加在起,邢侯岂肯罢休。于是邢侯告状到韩宣子那里,韩宣子见他们既是同族兄弟,又都是晋国功臣,只是敷衍地劝解一番,明知雍对。
也没有给予明断,稀里糊涂给拖了下来。 雍子自知理亏,他想用贿赂的办法来摆平这件事,一直在向韩宣子送礼。当他得知羊舌鲋接手这桩案子,便再次用“先下手为强”的办法将自己年轻的女儿嫁给了羊舌鲋。羊舌鲋得到了雍子的女儿,便不问是非曲直,宣判雍子无罪。
邢侯有罪,强行把畜邑的边界划到邢邑的范围内,使雍子的畜邑一下子扩大了许多。 这很明显是一个颠倒黑白的错案。但羊舌鲋是代理司寇,邢侯一再要求重新审理,可羊舌鲋就是坚持错案不变。邢侯心中明白这是有意为之,他一怒之下杀了羊舌鲋,并急速赶回封地,又杀死了雍子。
羊舌鲋被杀,一时成为晋国最大的新闻,人们奔走相告。人们普遍认为,羊舌鲋身为法官,知法犯法,任意践踏法律,身首异处,是罪有应得。舆论使韩宣子这次不能敷衍了事,他再次玩弄圆滑,把羊舌鲋的哥哥叔向叫来,问他这件事怎么处理,以免得罪羊舌家族。
叔向知道韩宣子的用意,但他是个很明智的人,他说:“如此乱法,三个人都应定为死罪,现在只要施生戮死就行了。”“施生戮死”就是杀死活着的刑侯,戮尸已死的羊舌鲋和雍子。 叔向进一步分析说:“雍子贪占别人的土地,却不思退还而去贿赂执法官员。
羊舌鲋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利去谋私;刑侯明知故犯,犯罪的性质都很严重。”叔向又引用夏朝的法官皋陶制定的法典,加以说明:“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昏、墨、贼、杀。 陶之刑法是世人所公认的,请按他的法典办吧。”
韩宣子接受了叔向的意见,杀了刑侯,将已死的羊舌鲋和雍子两个贪人暴尸于市。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鲁国,孔子说:“刑侯之狱,言其贪也。”意思是说,在处理刑侯案件中,羊舌鲋枉法攫取美女,是一个贪官。孔子口诛羊舌鲋:“贿也”、“诈也”、“贪也”。
意思是羊舌鲋集三恶于一身,死有余辜!孔子高度赞扬叔向:“治国制刑,不隐于亲”,惩贪诛墨,“以正刑书,晋不为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羊舌鲋
贪墨 tānmò
解释:贪图财利;贪污;贪官污吏。
贪以败官为墨。--《左传·昭公十四年》
糗事 [ qiǔ shì ]
基本解释:不光彩,难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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