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亡徵(亡征)第十五
节选
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
恃交援者,可亡也。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内困者,可亡也。好
宫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用时日,事鬼
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
也。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缓心而无成,柔茹而寡断,好恶
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饕贪而无厌,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喜淫辞而不
周於法,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於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浅薄而易见,漏
泄而无藏,不能周密而通群臣之语者,可亡也。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
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恃交援而简近邻,怙强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国者,可
亡也。羁旅侨士,重帑在外,上间谋计,下与民事者,可亡也。民信其相,下不
能其上,主爱信之而弗能废者,可亡也。境内之杰不事,而求封外之士,不以功
伐课试,而好以各问举错,羁旅起贵以陵故常者,可亡也。轻其适正,庶子称衡,
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大心而无悔,国乱而自多,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
邻敌者,可亡也。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
可亡也。
诗词名:管子
作者:刘向
出处:中匡
原文:
管仲会国用,三分二在宾客,其一在国,管仲惧而复之。公曰:“吾子犹如是乎?四邻宾客,入者说,出者誉,光名满天下。入者不说,出者不誉,污名满天下。壤可以为粟,木可以为货。粟尽则有生,货散则有聚。君人者,名之为贵,财安可有?”管仲曰:“此君之明也。”公曰:“民办军事矣,则可乎?”对曰:“不可,甲兵未足也。请薄刑罚,以厚甲兵。”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罚以胁盾一戟,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成以束矢。公曰:“甲兵既足矣,吾欲诛大国之不道者,可乎?”对曰:“爱四封之内,而后可以恶竟外之不善者;安卿大夫之家,而后可以危救敌之国;赐小国地,而后可以诛大国之不道者;举贤良,而后可以废慢法鄙贱之民。是故先王必有置也,而后必有废也;必有利也,而后必有害也。”桓公曰:“昔三王者,既弑其君,今言仁义,则必以三王为法度,不识其故何也?”对曰:“昔者禹平治天下,及桀而乱之,汤放桀,以定禹功也。汤平治天下,及纣而乱之,武王伐纣,以定汤功也。且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之。君何疑焉?”公又问曰:“古之亡国其何失?”对曰:“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古之隳国家,陨社稷者,非故且为之也,必少有乐焉,不知其陷于恶也。”
译文:
管仲计算国家的开支,三分之二用于国外宾客,用于国内的仅占三分之一。管仲惶恐地把这个情况报告给桓公。桓公说:“您还至于这样么?四方邻国的宾客,来者满意,出者称赞,好名声就布满天下;来者不满意,出者不称赞,坏名声就布满天下。有土地可以生产粮食,有木材可以制造商品。粮食用尽可以再生产,商品卖完可以再买进。治国家者,名声最为贵重,钱财何必在意呢?”管仲说:“这实在是您的明鉴。”桓公说:“人民已致力于军事了,我想要诛伐无道的大国,可以么?回答说:“不可。盔甲兵器还不够用,请用减刑的办法来增加盔甲兵器。”于是,规定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犯人用盔甲兵器来赎罪。死罪用犀牛皮的甲加上一支戟来赎,刑罪用护胁的盾牌加上一支戟来赎,犯过失者罚以金属一钧,没有什么冤屈而轻自诉讼的,罚一束箭了事。桓公说:“盔甲兵器已经够用了,我想要诛伐无道的大国,可以了吧?”回答说:“首先施爱于国内,然后才能排斥国外的不善者;先安定卿大夫的家,然后才能危害仇敌之国;先赐予小国土地,然后才能诛伐无道的大国;先举用贤良的人才,然后才能取缔慢法鄙贱的人们。因此:先王必先有立而后有废,必先有所利而后才有所害。”桓公说:“从前夏禹、商汤、周武王,既然杀了国君,现在谈仁义的,却一定要以三王为典范,不知是什么原故?”回答说:“从前,禹平定天下,到夏桀就乱了,汤放桀,是安定了禹的功业;汤平定天下,到商纣就乱了,周武王伐纣,是安定了汤的功业。况且善的征伐不善的,自古及今,从无改变,您何必有所怀疑呢?”桓公又问:“古之亡国者,都有什么过失?”回答说:“只考虑取得土地与财宝而不考虑脱离诸侯,只考虑财物的积累而不考虑脱离百姓,只考虑所亲而不考虑所弃。以上三条有一条,就足以削弱;全都具有,就灭亡了。古代败坏国家伤害社程的,都不是专门故意去做的,必然是少有暂时的欢乐,而不知不觉陷入罪恶的深渊。”
出自——战国时期韩非《韩非子·亡徵第十五》。
意思是国小而不处卑位,力弱而不畏强势,没有礼仪而侮辱邻近大国,贪婪固执而不懂外交的,可能灭亡。
原文节选:大心而无悔,国乱而自多,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邻敌者,可亡也。
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 可亡也。
太子已置,而娶於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者,可亡也。
译文:君主狂妄自大而不思悔改,国家混乱还自我夸耀,不估计本国实力而轻视邻近敌国的,可能灭亡。国小而不处卑位,力弱而不畏强势,没有礼仪而侮辱邻近大国,贪婪固执而不懂外交的,可能灭亡。
太子已经确立,君主却又娶强大敌国的女子作为正妻,太子的地位就会危险,这样一来群臣就会变心;群臣变心的,可能灭亡。
扩展资料:
作者简介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人 。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韩桓惠王之子,大儒荀子学生,秦国丞相李斯师兄。
作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关于法家学说的著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上陈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中。秦始皇十四年(前233年),为李斯所害。
韩非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子》(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著有《韩子》(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