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就是形容古代裹足女子的小脚~以下是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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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特指女人被缠残了的小脚。此等残缺之“美”,为汉文化所独有。
史书记载: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凿金为莲,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这时还仅仅是把金叶子贴于地上,呈莲花状,令女人行(舞)其上,尚与女人的小脚无关。舞于金莲上的潘妃,还应是一双天足。公元961年,南唐后主李煜称帝后,令宫嫔窅(yǎo)娘以布裹足,呈新月状(亦称莲花状)。因其足骨已残,故较常人之脚小得多,故其足始称“三寸金莲”。陶宗仪《辍耕录?缠足》:“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窅娘就成了女子缠足的第一人。在帝王倡导下,“由是人皆效之”,遂形成了这种华夏独有的以病态为美的畸形审美习俗。
清人入主中原后,因满族妇女无缠足的陋习,故而康熙帝曾下过禁止妇女缠足的诏书。但在强制程度上,较“留发不留头”和缓些,故而收效甚微,汉族妇女还是照缠不误。辛亥革命后,这一陋习才逐渐废绝。
可以肯定地说:缠足之风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时期。只有到了宋朝以后,女子才较普遍地有了“三寸金莲”。在这之前,汉族妇女的双足并未受到“琢磨”,人人都是一双“天然去雕饰”的大脚巴丫儿,包括那位“步步生莲花”的潘妃。
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起源于北宋,缠足风俗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扩展资料:
缠足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危害
1。劳动力减半、加剧社会贫困
人类社会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缠足,半为残废,脚小难行,行必扶墙,有条件者则是婢女扶持,倘若孤立无助,那么由此室移至相邻的彼室也难以做到。缠足后的女子连走路都难,又怎能参加社会劳动呢?
2。女人是“玩物”,失去独立自尊
缠足后的女子,行动不变,无法参加社会劳动和家庭中繁重劳动,社会和家庭中的财富都是由男子创造,她们失去独立人格和自尊,成为男子的附属,使男子把她们做为一种“玩物”。
3。折筋又断骨、身心受到摧残
女子缠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稳,夜痛不成寐,历尽极度煎熬,惨遭至酷折磨。
金莲的缠裹,血泪斑斑,惨无人道。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千百年来,为了缠足,使无数无罪无辜女子身心受到摧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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