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退休人员搭乘其它单位公车算不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不算二、为什么上海公交站名字是2个站加起来?
西汉汉初官吏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沿袭秦代的军功爵制,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汉代的郎官包括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和议郎等,其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的侍从。如中央或地方官中有缺额,便由任职一定时间的郎官中选拔充任。文、景以后,由于以军功授爵而做官的比例越来越小,所以官吏一般是从郎官中进行选拔。郎官的来源一是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职满三年后,可举荐自己的子弟一人为郎,称“任子”,如张安世、爰盎就是通过这种途径为官的;二是没有市籍的商人,如家资满10万(文帝时改为4万),也可充任郎官,称“赀选”,如张释之、司马相如等属于此类。通过“任子”和“赀选”途径而做郎官的人中,虽然有像张安世、爰盎、张释之、司马相如这样著名的人物,但更多的还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董仲舒在其著名的《贤良对策》中就曾指出:“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由于“任子”和“赀选”成为汉初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故地主阶级中确实有真才实学的知识分子反而倒没有机会作官。这种选择官吏的做法,对封建政府选拔人才极为不利,也不利于整个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汉武帝即位后,除沿用上述制度外,又建立了三种新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察举制。察举,就是由地方官吏考察后予以荐举。汉初,刘邦曾下过“求贤诏”,要求各地推选“贤士大夫”,文帝时,也有举“贤良”、“孝廉”的作法,但都没有形成制度。武帝即位后,董仲舒针对汉初以来选举人才的弊病,提出正式建立察举制度的主张。他主张由列侯、二千石郡守,每年从地主阶级中推举茂材、孝廉各一人。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于前134年(元光元年)冬,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不久,董仲舒又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至此,文帝时举“孝廉”、“贤良”的做法被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最初,各郡国对举“孝廉”并不重视,有的州郡一年也不能举出一人。武帝在公元前128年(元朔元年)下诏重申举孝廉的要求,并提出:“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此后,各地才认真执行起来,察举制遂成为地主阶级入仕的主要途径。
征召制。对那些有能力或特别有名望的人,由皇帝召见,确有才能,即授予官职。被征召的人,不仅有后来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有经济学家和文学家。如夏侯胜善说礼服,被召为博士、光禄大夫;著名的文学家枚乘年事已高,武帝便派人以安车蒲轮征其进京。汉武帝还把察举制与征召制结合起来,亲自召见各州郡举出的孝廉、茂材。武帝提出各种问题,如回答得令武帝满意,便可立即授以官职。与征召制相配合的还有“公车上书”之制,即天下吏民都可上书言事,如有可取之处,即可授予官职。
博士弟子。武帝于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设《五经》博士后,为了有计划地培养人才,又先后采纳董仲舒和公孙弘的建议,于公元前124年(元朔五年)在长安设立“太学”,由太常选择18岁以上的地主优秀子弟充当博士弟子,共50人。此外,还经常由郡国选拔一些青年到长安同博士弟子一起学习。这些太学生学的都是儒家经典,每年进行考试,称为“射策”。凡能通过一经考试者,可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优异者可授予郎中官职,不合格的除名。除在长安设立太学外,武帝还令各地郡国皆立学校,即“郡国学”,就地培养人才。
东汉
东汉官吏的选拔制,大致是沿袭西汉,只是更加趋重于用考试的办法来挑选人才,各方面的限制也更加严格。官吏的来源,概括说,有选举和辟召两条途径,《通考·选举考》说:
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
一、贡举
东汉选举的常行科目有,贤良方正、孝廉、秀才、明经等科。只有孝廉每年由郡国按人口比例察举,其他科目要等皇帝下诏令才实行,所以孝廉科选出的人特别多。按当时的规定,大致郡口二十万举1人。《后汉书·丁鸿传》说: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
永元十三年(公元100年),和帝又诏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者,岁举孝廉1人,不满十万,二岁1人,五万以下,三岁1人。所举的贡士进入京都,便拜为郎,居三署。 《后汉书·和帝纪》注引《汉官仪》说:
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
东汉中期,选举之政已失其实,流弊甚大,各郡所察举的孝廉,只是徒有虚名而已。在孝廉这个名义下,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求名法。例如许武被举为孝廉后,和两个兄弟分家,三分财产自己取最好的一分。两个兄弟算是能忍让,因此也被举为孝廉。许武于是大会宾客,宣告使两兄弟成名的本意,再把自己一分财产分给两兄弟。许武因此获得更大的声名。又如赵宣葬父母,就在墓道中居住行丧礼,前后凡二十余年,乡人都称他是孝子,州郡官屡次请他做官,他都不出来,孝名愈来愈大。后来郡太守陈蕃查出赵宣在墓道中生了5个儿子,按惑众欺鬼神的罪名处罚。可见察举之不实。《后汉书》卷61《传论》说:
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敦厚之属。荣路既广,觖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兢。权门贵仕,请谒繁兴。
为了纠正这种流弊,汉顺帝接受了左雄的建议,规定了严格的制度并采取了限年考试的办法。《后汉书·左雄传》说:
(顺帝阳嘉元年)雄又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 ‘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变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龄。”帝从之,于是班下郡国。博士弟子满一年考一次,中第者补郎,这个制度和西汉相同。汉质帝本初元年 (公元146),又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自大将军至六百石,皆遣子受业,满一年进行考试,以高第五人补郎中,次五人为太子舍人。
二、辟召
汉制内而公卿,外而牧守之掾属,皆归各级自由选署,但由于选择不够认真,造成贤佞兼有,朱紫错用。所以,东汉光武帝规定了四科取士:一、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诏令各级官署必以这四科为标准辟召。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令司隶校尉,部刺史每年送上黑绶长吏,视事三年以上政绩优异者各一人,年终与上计一起送上,以次叙用。和帝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规定凡从郡国征召的均补为郎官。
三、特诏
东汉沿袭西京旧制,凡负有盛名之士,天子可下特诏,征召任用。西汉末,经王莽之乱,许多志士高人对现实社会不满,相携而去,隐居林园。光武即位后,下诏寻求隐逸之士,旌帛蒲车出入于山岩之中。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诏云:“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公车”,官署名,有公车令一人,凡所征召,总领之。
凡是贡举和征召之士,经过考试合格,均拜为郎,隶属于光录勋,再经过铨第,才可补为官。
东汉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均设有专职官,掌握铨选事务,《通典·选举》说:
其时选举,於郡国属功曹,于公府属东西曹,于天台属吏曹尚书,亦曰选部,而尚书令总之。
西曹主府吏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的选用。
走这三条仕路的人是:(一)士人;(二)通经学或能作奏章的人;(三)被称为孝廉的士人。中小地主要做官吏,只好先读书,所以,东汉的太学、地方官学、私学都很发达。也因为学校发达,士人间的竞争也更加剧烈。但是,有凭借的士人,或以阀阅 (门第资格)被荐举;或者走权贵之路。例如河南尹田歆,有一次荐举6个孝廉,其中权贵指定的就有5个。不管士人用什么方法求仕进,有权荐举士人的大官还自有一个选择法,那就是“郡国举孝廉,大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荐主与被荐人在政治上发生君臣关系,在私人感情上发生父子关系,被推荐的人如果对荐主不表现臣子的情分,就算忘恩负义,将为士人所不齿。大官们历年荐举士人,形成大大小小的私人集团。有些名门世家,甚至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巨大团体。士人是无市籍地主阶级的一个阶层,东汉后期士人逐渐从以外戚为代表的上层豪强集团里分化出来,变成官僚集团,在外戚、宦官两种势力之外,自成一种势力。它的政治代表,是士人出身的三公和大名士,它的政治倾向一般是接近外戚集团,反对宦官集团。它的进一步发展,就成为魏、晋、南北朝的士族。
三、公车上书的公车是什么意思?
夏夏是世袭制,现在关于夏的历史资料很少
夏启即位后,很能继承大禹的事业,可惜死后,他的儿子太康无能,被一位诸侯首领、传说中东夷部落首领后羿所逐。太康死后后羿立太康的之弟仲康为夏王,但实权操纵在后羿之手。由引可见夏朝时期,社会形态还是很原始,强大的部落的首领是有很大的权力.
商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周
周初大分封
东征结束后,周公按原来的计划,在东方修建洛邑(河南洛阳市东),以加强对东方的监督。又在洛邑以西修建王城(洛阳市内),以军队八师驻守,作为朝会东方诸侯的东都。于是,西起岐阳,东到圃田,所有渭、泾、河、洛地带,都成为周的王畿。关中的镐京被称为“宗周”;东都王城被称为“成周”。周公为了加强对全国广大地区的统治,便实行大分封,以作为王室的屏藩。首先,对于殷都旧地,以朝歌为中心,封给武王弟康叔,建立卫国。
分封七十一国
东方以商丘为中心的商代宗邑,分封给旧殷贵族中反对纣王的微子启,称为宋公,使他保持商人的宗祀。周公自己受封以今天山东曲阜为中心的鲁国,命长子伯禽前往。受封时,又分有“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具备有周王室的各种文物制度。鲁国成为代表王室镇抚东方的大国。在海、岱之间的薄姑故地,由师尚父受封,在营丘(山东临淄北)建立齐国。对于违抗王室的侯伯之国,齐国有征伐的特权。河东地区,是北通太原防御群翟部落内侵的前哨。为了加强镇守,封成王同母弟叔虞于唐国故地,建立晋国。据荀子说,周初分封了七十一国,姬姓之国共有五十三个,占了其中的绝大部分。而在姬姓之国中,属于文王诸子的有十六国;属于武王之子的有四国;属于周公后裔的有六国。这些封国大小不等,有的是畿内的采邑。它们广泛地分布在中原地区内,与众多的旧国错杂在一起,这就直接加强了周王室的统治力量。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的发展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奴隶主贵族的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奴隶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依据宗法制度的组织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又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长。他既代表社稷,又主持宗庙的祭祀。天子的宗庙,祭祀自始祖以来的历代祖先,是全国规模最大、地位最高的祭祀祖先场所,称为“太庙”。历代祖先,以始祖为中心,按昭穆排列,都有一定的地位,只有天子才有这种祭祀列祖列宗的特权。宗法关系历代的周天子应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天下“大宗”的地位。其他诸子有的受封为诸侯,有的在畿内分得采邑,在王室担任官尹,称为别子。他们分别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宗庙和相应的政权机构,分成若干新的别宗,各有自己的“氏”号,受封的别子成为这些别宗的始祖,其爵位和封地亦由嫡长子继承。这些别宗的宗子,对周天子而言,他们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宗族内,则为族长,就是“大宗”。在诸侯国内,国君又分封自己的兄弟以采邑,建立卿大夫之家。这些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内立有家庙,统率自己的家族,对国君而言,他们又是诸侯国内的“小宗”。卿大夫以下,还可分出他们的家属,建立各自的父权家长制家庭。这种家庭各有一定的田地,家长就是士。所有的士都要尊奉所属家族的卿大夫为宗子。士以下,就是各级宗子的比较疏远的宗族成员,他们就成了一般的平民。“尊祖”和“敬宗”这种层层的相属宗法关系,使族权和政权合一。于是,“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奴隶主贵族的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宗法关系来确立的。这样就形成了奴隶制国家的体制。由于奴隶制国家体制与奴隶主贵族的宗法关系密切联系在一起,所以各级奴隶主贵族必须十分重视这种宗法关系,尊奉他们共同的祖先,树立牢固的“尊祖”观念。而直接继承祖宗的事业,代表全族最大利益的,就是周王室这个全国最大的“大宗”和周王这个地位最高的“宗子”。各级“小宗”都必须结合在周王的周围,对周王无限的崇敬。等而下之,其他各级宗族成员,都要以各级“宗子”为核心,表示“尊祖”和“敬宗”。因此,“尊祖”和“敬宗”,就成了维护宗法制度的基本信条。
政权机构
周王是奴隶制国家的最高代表。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如周文王、武王时的重要谋臣太公望,就被尊称为“师尚父”。成王时,周公为师,召公为保,共同辅政。一直到康王时,召公还担任太保。师保统辖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与师保地位相当,而直接辅佐周王管理政事的官职,是太宰。成王时,周公以太师而兼为太宰,“相王室,以尹天下”。太宰拥有总揽政务的大权,是政府中的首脑。太宰以下,有众多的卿士,其中比较重要的政务官,仍然是司徒、司马、司寇、司空等诸有司。司徒除管土地的垦辟、井田的划分和有关奴隶耕作等事外,还要管理诸侯封疆的划定和军旅事宜。司马负责征收军赋、管理战车以及驾车马匹等军政事宜。司寇掌握刑法。司空负责管理百工以及兴建土木、水利等工程。他们还有很多的僚属,分管各项具体事务,由中下级贵族担任,构成相当庞大的统治机构。
官吏体系
周代的神职官吏在政权机构中大为削弱。一切有关丧葬、祭祀、占卜以及文化教育等事,在《周礼》中都属于掌礼机构管理,司巫在这一机构中地位是较低的。史官的地位,则有了很大的提高。太史不仅掌管天文历法的观测制订,文献典籍的收藏整理和教育贵族子弟等有关文教方面的工作,而且熟悉国家的政令典则,常在周王左右以备咨询。内史为周王起草诏令,出纳王命,成为王室近臣。另外,还有小史、外史等官职。周王朝的大小官职,有很多是世代相承的,这样就形成了“世卿世禄”的局面。同时,还出现了不少以官职为氏号的家族。
秦
秦国的政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后,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政权机构的构成:最高权利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秦王政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国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国,秦王政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定制置丞相一人,以李斯为之,秦二世诛李斯后,以赵高为相,因其为阉人而称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御史大夫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九卿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皇室事务的如奉常,有负责国家政务的如廷尉。奉常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通典职官七》:“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的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的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与周朝的太宰不同);负责管理巫医的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郎中令郎中令,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秦会要》:及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禁卫军。大夫大夫,为专门的谏议官,无定员,有谏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等各类官称(《齐职仪》:秦置谏议大夫,掌议论,无常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郎郎,为待选之官,有评议国事的议郎、有陪侍皇帝车驾的中郎、侍郎等,无定员,除授常达千人之多。案《汉书百官公卿表》,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统于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郎中分统于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谒者谒者,掌殿廷朝会礼仪、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谒者也常常作为朝廷的专使出外处理临时公事。仆射仆射,原为战车上的射手。秦朝则侍中、尚书、谒者、博士等官署皆置,为本署副长官,长官为令。《太平御览》卷二百零一:“秦汉之世,委政公卿,尚书之职,掌封奏,令赞文书,仆射主开闭,令不在,则仆射奏下其事。”卫尉卫尉,掌皇宫诸门屯兵。属官一公车司马令,凡吏民上书、四方贡献、朝廷征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车马,公车司马令即掌其事;属官二卫士令,统领诸宫门卫兵。太仆太仆,本周朝官职,秦朝沿置,掌皇家车马。赵高出任郎中令之前任此职。廷尉廷尉,最高司法官。属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典客典客,掌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属官有行人,备临时差遣远方。宗正宗正,又称宗令,掌皇族亲属及登记宗室谱牒。皇族宗室有罪,则绝其属籍。属官有宗正丞。治粟内史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属官有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中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通典职官八》)少府少府,掌皇帝私产,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属官有: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饰织造与保管;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种礼服所需的皇冠;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射,掌宫中文书发启、呈送皇帝;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宦者令,掌宫中诸宦官;中书谒者令、中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药;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少府的这些属官中,尚书、中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余诸“尚”后转为女官。警卫、侍从与宫官中尉中尉,掌京师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卫戍长官。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属官有武库令、武库丞,掌军器制造、贮存;有静室令,皇帝出巡时负责担任清道夫。将作少府将作少府,掌皇宫等公共建筑事务,本署有两丞,左右中侯。属官有石室令、东园主章令、主章长、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后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筑石料、东园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长掌伐大木、五校掌营建。五校所属多为刑徒。典属国典属国,专掌召抚西南诸夷。主爵中尉主爵中尉,掌诸侯以下诸爵的封赠及宾客祭祀飨食等事务。中常侍中常侍,侍从皇帝左右,备皇帝顾问,可以经常出入皇宫禁地,汉朝为宦官职务。给事中给事中,职掌同中常侍,位次之。詹事詹事,太子卿,掌太子家,统领太子宫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属官有: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罚、饮食、仓储、奴婢等事;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礼乐等;卫率,掌太子侍卫;中庶子,侍从太子;太子舍人,掌太子文书;太子洗马,太子出,则洗马为前驱;少庶子,掌太子诸庶务;太子仆,掌太子家车马。秦朝虽然详细设置了太子宫官,但确未正式册立过太子。皇后诸卿将行,掌皇后礼仪。皇后卫尉,掌皇后卫队。皇后少府,掌皇后私人事务。皇后少仆,掌皇后车马。武将官制国尉国尉为最高武职,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国尉在战国时期的晋、赵等国也有设置,职掌相类。秦朝的国尉职务与汉朝的太尉相当,但不列于三公,地位较低,与卿相若。护军都尉护军都尉,执掌军政,统领诸将。属官有中护军,领军史,掌禁军,参预武将的选补事务,遇将军率军出征时,则驻该军监督军政。将军秦朝仿周朝制度,设置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位上卿,率军镇守边郡。另置上将军、将军,为临时职务,有大征伐时选武将出任,军还即撤任。地方官制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施行郡县制度,秦国设县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咸阳是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位同九卿,得参预朝政。内史属官有:都水长、都水丞,掌水利;铁官长、铁官丞,掌冶金、制造农器;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郡制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军民兼治。郡设郡守、监御史、郡尉三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郡守郡守,郡的长官,边地多为武将,内地多以郎官出任,银印青绶、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权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监御史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郡尉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塞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二,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郡丞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边塞诸郡另置长史,管理兵马军政,与郡丞同秩。县制县为秦朝最低一级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职也仅仅设在县一级。县令、县长秦朝按县的人口多寡,万人以上的县置县令、以下的县置县长。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县长铜印黄绶、秩六百石至五百石。县令与县长都是县的行政长官。县丞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县尉县尉掌治安、捕盗之事,职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县丞。功曹功曹,掌县吏的考绩等第升降。令史令史,管理文书档案。狱掾狱掾,县狱的典狱长。文无害文无害,所谓公平吏,掌巡查监狱,复查案卷,以防止冤狱。厩驺厩驺,掌一县车马之政。仓吏仓吏,县库的长官。治狱吏狱吏,县狱的狱卒。乡亭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三老三老,一乡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谓孝悌仁义之家可以申报郡县予以表彰,并可以推荐优良子弟出任郡县吏。有秩,啬夫人口达五千人的乡,由郡指派一人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乡,由县指派一人为啬夫。两者职责相同,都是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游徼游徼,为徭役的一种,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亭长亭长,吏职,也是徭役的一种,汉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职。掌同啬夫。亭长之属为亭父、求盗两卒,前者负责本亭保洁、后者负责追逐盗贼。
西汉
西汉采取“郡国制”,郡县和封国并存,在中央实行与秦朝相同的郡县制,地方实行分封制。皇帝分封侯国和王国,其中侯国只享有封地内的税收无军事和行政权并受郡的管辖,而王国则拥有独立的政治和军事权力。
南北朝
南朝宋之后设有门下省,至此确定了三省制度。门下省负责献计策和劝谏皇帝,参与机密之事,又成为大权掌握的机构。北魏在北魏孝文帝以后,官制模仿南朝,至唐代仍沿用。北周时按周礼,设置六官,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是隋唐之后六部体制的源头。
隋
隋朝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统治机构,恢复了被废除多年的三师、三公、九卿的旧制。确立了三省、六部新制,增强了中央集权统治。通过制定《隋律》稳定了社会秩序。另外,开设了科举制度,为以后中国封建社会人才选拔方式提供了一个蓝本。
唐
按唐武德七年《定令》等史料,统计出唐初主要官员官阶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
六省: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
九寺:次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
十率府:左右卫率府、左右宗卫率府、左右虞候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
十四卫府:次将作监;次国子学;次天策上将府;次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领军、左右武候、左右监门、左右屯、左右领
[fontcolor=#ff2222]文官[/font]
左光禄大夫、从一品。
右光禄大夫、正二品。
(后合为光禄大夫,从二品)
散骑常侍、从三品。
太中大夫、正四品。
通直散骑常侍、正四品。
中大夫、从四品上。
员外散骑常侍、从四品下。
唐
中散大夫、正五品上。
散骑侍、郎正五品下。
通直散骑侍郎、从五品上。
员外散骑侍郎、从五品下。
(又一说为:
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
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
正议大夫为正四品上,
通议大夫为正四品下,
太中大夫为从四品上,
中大夫为从四品下,
中散大夫为正五品上,
朝议大夫为正五品下,
朝请大夫为从五品上,
朝散大夫为从五品下)
朝议郎、承议郎、正六品。
通议郎、通直郎、从六品。
朝请郎、宣德郎、正七品。
朝散郎、宣义郎、从七品。
给事郎、征事郎、正八品。
承奉郎、承务郎、从八品。
儒林郎、登仕郎、正九品。
文林郎、将仕郎,从九品。
[fontcolor=#ff2222]武将[/font]
辅国、正二品。
镇军、从二品。
冠军、正三品。
云麾、从三品。
忠武、壮武、宣威、明威、信远、游骑、游击错正四品上到从五品下。
昭武、振威、致果、翊麾、宣节、御武、仁勇、陪戎校尉副尉,自正六品至从九品。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已上职事官。王
从第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文散官。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已上职事官。
骠骑大将军、武散官。
嗣王、郡王、国公。
正第二品
特进、文散官。
辅国大将军、武散官。
开国郡公、爵。
从第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扬、幽、潞、陕、灵大都督
大都护、单于、安西,已上职事官
光禄大夫、文散官,镇军大将军、武散官
开国县公、爵
柱国
勋官
正第三品
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
门下侍郎、中书侍郎
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左右英武六军大将军、左右千牛卫大将军、自左右卫已下,并为武职事官
从第三品
御史大夫
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监、诸卫羽林
千牛龙武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尹、旧雍、洛长史
五大都督府长史、旧从四品上,景云二年加秩为从三品
大都护府副都护、旧正四品上
亲王傅、巳上并职事官
诸卫羽林、千牛龙武将军为武,余并为文。
银青光禄大夫、文散官
开国侯、爵
云麾将军、武散官归德将军
护军。
勋官。
编辑本段唐代后宫制度
正宫:皇后。(正一品)
四夫人:贵妃、德妃、淑妃、贤妃。(正一品)
九嫔: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正二品)
婕妤:九人。(正三品)
美人:四名。(正四品)
才人:五名。(正五品)
室林:二十七人。(正六品)
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
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
共计一百一十三名,是初唐时期的法定人数,但不须太过遵守。
宋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中央机构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机构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废宰相。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早期皇帝大权独揽。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权力及地位尚不如过去的宰相。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为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
清
八旗制度 是努尔哈赤在女真牛录制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兵民合一的制度。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是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后皇太极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试图逐渐削弱满洲贵族权力。皇帝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的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六部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南书房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军机处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四、西汉和东汉依靠什么选官?
公车署从汉朝武帝开始设立,为接待一般应试学士的馆驿,可以任凭学士之流来去,实际上,到了京城的学士也是鱼目混珠,有优有劣,为了求得一官半职,但凭各人的才智和郡国推荐就是了。在汉代,公车署是个级别比较低的馆驿,常常人头攒动,三教九流,人色不等,吵吵闹闹象一林子的鸟似的。应征之人于公车署等待皇帝任命,曰待诏公车,比较受朝廷优待者,则待诏于金马门或宦者署; 个别特受优待者,甚至待诏于宫殿之中.凡待诏人员大都有所专长,或善医, 或善琴,或怀治国之术.因待诏非实职,故无正式俸禄,但有一定生活补贴. 因此,很多真正的有识之士经常被埋没于公车署,比如,汉武帝初即位,东方朔上书求仕,帝令待诏公车,久不任用,又上书,帝令待诏金马门(后因谏扩建上林苑)。- 上一篇:胆心组成四字成语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