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都是奥运会的志愿者、啦啦队等人员。
乒乓球,运动员A在比赛进行中,不执拍手触及台面,裁判员应如何处理?
裁判员应按 以下《乒乓球比赛规则》相关条款,判运动员A失一分,
《乒乓球比赛规则》(国际乒联ITTF最新乒乓球比赛规则2013)
10.0。1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0.1。8 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或戴的任何东西使球台移动;
10.1。10 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没有规定不可以左右手交换球拍,只要满足以上得分规则,即为有效。
乒乓规则中合法还击的定义是 :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4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触及本方台区;
5对方阻挡;
6对方连击;
7对方用不符合1.4。3条款的拍面击球;
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
9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10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1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2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互相排手代表互相加油,打气,保持兴奋状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