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强调重仁义轻私利,提出:“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墨家反对亏人自利,主张“交相利”,说:“义,利也。”这种义利论反映了小生产者幻想通过尊重现存的各种所有权,使小生产者自身的利益也得到尊重 。 道家倡“无为”、“寡欲” , 主张“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早期法家兼重仁义,管仲认为“仓廪实则知礼节”,并以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至商鞅,一反儒家义本利末思想,提出:“利者,义之本也。”
战国时期梁惠王问一学者有关利国之道的问题。该学者答道:“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位学者是孟子。
孟子的义利观,把义和利看作是一对矛盾,强调要“贵义贱利”。
孟子的义利观可分为两方面,其一是以义为名,其二则是为民谋利。
(一)以义为名
首先,从义的角度分析,孟子将义从道德伦理的层面上升到了生命的高度。在其有名的鱼与熊掌的论说中,孟子有此结论: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
据此,不难看出,孟子眼中的义是为人君子的最高品质。
(二)为民谋利
谈及第二方面,为民谋利,则贯穿于孟子的一生。
在《孟子》第三章中,他为民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君王治国理政只有做到“使民养生丧死无憾”,才会使近民悦,远民来,才能“民之多于邻国”。孟子认为做到了“养生丧死无憾”,就能实现儒家所竭力提倡的王道的政治与社会,即“王道之始”。
孟子的这段话,根植于其“民本”思想,这也是解释他“为民谋利”的主张的理论基础之一。
扩展资料:
孟子所处的时代是战国中期,是天下纷争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刘向解释战国时期是:“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攻争强, 胜者为右;兵革不休,诈伪并起”的时期。战争已经打起来了,而且打得可以说是民不聊生。
孟子看不下去战争带来的残酷的后果,他希望社会能够重新归于和平,百姓安居乐业。他无比厌恶战争,他认为战争是“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他厌恶那些好战的掌权者,认为他们“罪不容死”,是一群自己锦衣玉食,却让百姓捉襟见肘的“罪人”。
在如此厌恶战争的前提下,孟子意识到人们发动战争,无非就是为了争“利”一字。
但孟子的政治主张和儒学思想却并没有得到实施。放在现实中,其实真正的“仁政”也是不可能被实现的。放在现在,孟子的这种“言义而不言利”的思想可能都会被认为是幼稚的。
而在古代,君主的目的也同样是“以利为先”,更何况是在动荡的战国时期,自身难保的前提下,让一个国家重义轻利也是不现实的。
国家与国家之间,注定要以生存为前提,利益为筹码进行来往。而仁义只能是属于强者的奢侈品。因而,孟子的义利观可谓是“应运而生”,但也正因为这“运”,让他注定无法实现他的政治理想,也让孟子的“义利观”注定成为了儒学上遗憾、而又辉煌的一座高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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