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兵器的说法很可能来自“十八般武艺”。十八般武艺最早见于南宋华岳编的兵书《翠微北征录》。
明朝福建人谢肇浙编纂的《五杂俎》列出“十八般武艺”为:“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其中白打为徒手搏击。
同样成书于明朝的《水浒传》写到的十八般兵器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枪、扒。“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
另说十八般兵器指:“刀、枪、剑、戟、棍、棒、槊、镋、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等十八种武术器械。
还有一种说法十八般兵器包括“九长九短”:九长是枪、戟、棍、钺、叉、镋、钩、槊、环;九短是刀、剑、拐、斧、鞭、锏、锤、杵。
然而最常见的说法是十八般兵器包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鎲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
现代“十八般兵器”一词常被作为全套必备用品的代名词而使用,如“恋爱中的十八般兵器”、“办公自动化的十八般兵器”,等等。
“十八般武艺”始见于南宋华岳编的兵书《翠微北征录》,华岳曾中过武状元。此书编成于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他在书中自称“臣闻”,可见“十八般武艺”的说法实际上还要早。可惜宋代的兵书多毁于兵燹,今传者寥寥无几,“十八般武艺”的原始出处和内涵今天已无从查考。谢肇浙《五杂俎》中对“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作了记述:“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前十七种都是兵器的名称,第十八般名目“白打”,就是“徒手拳术”。 《水浒传》写到的十八样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枪、扒。还有谓十八般武艺是指九长九短:九长是枪、戟、棍、钺、叉、钂、钩、槊、环;九短是刀、剑、拐、斧、鞭、锏、锤、杵。还有一说是刀、枪、剑、戟、棍、棒、槊、钂、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另一说是:弓、弩、枪、刀、剑、矛、盾、斧、钺、戟、鞭、锏、挝、殳、叉、耙头、绵绳套索、白打。 另: 十八般武艺指武术中常见的诸种兵器,初见于宋代戏文《张协状元》,后世有多种解释。其一,明代戚晋叔辑《元曲选?逞风流王焕百花亭》:“若论着十八般武艺,弓驽枪牌,戈矛剑戟,鞭链镗锤。”其二,元明间施耐庵著《水浒全传》第二回:“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驽铳、鞭简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扒。”其三,明万历年间谢肇淅《五杂俎》:“十八般:一弓、二驽、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头、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 后世还出现了“九长九短”、“六短十二长”,以及“大十八般”、“小十八般”等武艺内容说。综合历代“十八般武艺”的内容,删去重复,共包括下列种目:属抛射兵器的有:弓、弩、箭、矢、铳。 属长兵器的有:戈、矛、枪、棍、殳、杵、杆、杖、棒、斧、钺、戟、大刀。 属短兵器的有:剑、刀、鞭、锏(简)、钩、镰、锤、拐、环(圈) 属软兵器的有:链、流星、绵绳套绳。 属徒手的武艺,统称为“白打”。历代“十八般武艺”中所指的这些种目,并未能包括武器的全部。例如,飞刀、袖箭、三尖两刃刀、橛、匕首、鸳鸯钺、阴阳锐、状元笔、铁尺、绳镖、三节棍等均未包括。至于武侠小说家笔下剑造的许多“奇门兵器”,就更难以尽收了 十八般兵器 一弓: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枪:长枪、叉枪、火枪、蛇枪、看枪、标枪、线枪、神枪、戟枪、勾镰枪、拒马枪、飞枪。 四刀:大砍刀(长刀)、斩马刀、腰刀、杆刀、朴刀、钩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飞刀。 五剑。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钺。 十戟。 十一鞭。 十二锏。 十三槁(挝):骨朵、锤、锥、椎、链子锤(流星锤)、蒜头锤、骨朵锤、卧锤、重锤。 十四棍:双头棍、操钩棍、狼牙棍、闷棍、脚棍、齐眉棍。 十五叉。 十六钯:铛钯、钯、扒、省钯、铲、月牙铲、马叉。 十七绵绳套索。 十八白打。 十八般兵器——剑
十八般兵器,泛指多种技艺,其内容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其名称,始见于元曲。近代戏曲界有人称之为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挝、镋、棍、槊、棒、拐、流星锤十八种兵器。
后来演变,亦称十八般武艺,十八般武艺,指使用十八般兵器的本领,亦泛指多种武艺;《水浒传》写到的十八般武器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枪、扒。
十八般兵器为中华武艺和武器的象征。民间相传古代精通者为项羽和吕布。自清代以来,十八般武艺又有四种说法:
(1)指“刀、枪、剑、镗、棍、叉、耙、鞭、锏、锤、斧、钩、镰、扒、拐、弓箭、藤牌”。
(2)与(1)排列相同,唯后三件变为:代、抉、弓矢。
(3)指“九长九短”。九长为:枪、戟、棍、钺、叉、镗、钩、槊、环;九短为:刀、剑、拐、斧、鞭、锏、锤、棒、杵。
(4)指近代戏曲界有人称之为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槊、棒、拐、流星锤等十八种兵器。(便于记忆的方法:刀枪剑戟斧钺钩叉 镋棍槊棒 鞭锏锤抓 拐子流星)
十八般兵器
一弓: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枪:长枪、叉枪、火枪、蛇枪、看枪、标枪、线枪、神枪、戟枪、勾镰枪、拒马枪、飞枪。
四刀:大砍刀(长刀)、斩马刀、腰刀、杆刀、朴刀、钩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飞刀。
五剑。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钺。
十戟。
十一鞭。
十二锏。
十三槁(挝):骨朵、锤、锥、椎、链子锤(流星锤)、蒜头锤、骨朵锤、卧锤、重锤。
十四棍:双头棍、操钩棍、狼牙棍、闷棍、脚棍、齐眉棍。
十五叉。
十六钯:铛钯、钯、扒、省钯、铲、月牙铲、马叉。
十七绵绳套索。
十八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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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弓
弓为古代兵器之一,激弦发矢,可以及远,考此法之由来最古,黄帝战蚩尤于涿鹿,纯用弓矢以制胜,此为有弓矢之最早者;惟当时之弓矢,都以竹木为之,虽能及远,终未能完善,迨后推阐其理,互相发明,加以精密之改造,于是乎弓矢逐成为战争之利器,非但发古人射抉之技,抑亦开后世火器之端,虽曰此皆由后人推阐而来,其创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没也。按照弓箭之第一人为挥;考工记云:古传黄帝臣挥作弓,荀子则称倕作弓,而山海经则谓少皞生般,是始为弓。按年代考之,当以挥为创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当时弓箭之用,诚十百倍于其他兵器,非但力劲及远,擅是术者,精研而熟娴之,穿杨贯虱,百步射人,万无一失,较之现代之火器,无多让焉,故十八般武艺,以弓弩始而以白打终,其重视之也宜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弓,穹也,张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箫,言箫梢也;又谓之弭,以骨为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抚,抚也,人所抚持也。箫抚之闲曰渊,渊,宛也,言宛曲也。」
1963年,山西峙峪遗址发现二万八千年前旧石器时代的燧石镞头。用很薄的长形石片制成,尖锐周正,已具备镞头的形式。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於是范蠡复进善射者陈音。音,楚人也,……曰:『臣闻弩生於弓,弓生於弹,弹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弹者奈何?』音曰:『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之谓也。於是神农、黄帝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黄帝之后,楚有弧父。弧父者,生於楚之荆山,生不见父母,为儿之时,习用弓矢,所射无脱。以其道传於羿,羿传逢蒙,逢蒙传於楚琴氏。琴氏以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当是之时,诸侯相伐,兵刃交错,弓矢之威不能制。琴氏乃横弓著臂,机设枢,加之以力,然后诸侯可服。琴氏传之楚三侯,所谓句 、鄂、章,人号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侯,传至灵王,自称之楚累世,盖以桃弓棘矢而备邻国也。自灵王之,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虽不明其道,惟王试之。……夫射之道,身若戴板,头若泪卵,左蹉右足横。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儿。举弩望敌,翕心咽烟。与气俱发,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离。右手发机,左手不知。一身异教,岂况雄雌。忑正射持弩之道也。』」
《易·系辞下》:「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世本》:「探作弓,夷、牟作矢。」
《左传》曰:「楚灵王次於乾溪,右尹子革夕,王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僻在荆山,唯桃弧棘矢,以供御王事。』」
《初学记·武部·弓》:《韩诗外传》云:「齐景公使人为弓,弓人之妻曰:『此弓者,泰山南乌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弭,河鱼之胶。四物者,天下之精材也。』」
《周礼·夏官司马》:「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堠矢,用诸近射田猎。」
周时有王弓、弧弓、夹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种。它们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用於守城和车战,夹弓、瘦弓用於田野狩猎和弋射飞鸟,唐弓、大弓用於习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长和体力,区分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汉代有虎贲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强弓。弓身多半镶有铜饰或玉饰。
《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
《孟子》:「逢蒙学射於羿。」《荀子》:「羿、逢门者,善服射。」《史记·龟策列传》:「羿名善射,不如雄渠、逢门。」
《史记·李将军列传》:武帝朝之飞将军李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逢门射法》二篇、《阴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将军射法》三篇、《魏氏射法》六篇、《强弩将军王围射法》五卷、《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护军射师王贺射书》五篇、《蒲苴子弋法》四篇。共计八种
《魏书·李安世传》:广平人李波,宗族强盛,其妹雍容尤善骑射,百姓为之语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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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弩
弩亦弓属,相传为黄帝所造,亦名窝弓、其发矢不仗人力,而用机括,力强而及远,较弓为烈,猎人恒设置丛莽阊,使虎豹等误践其机而中矢,于此可见其力之强也。惟弩之形式,与弓略异,弓背之中,横置一臂,发矢之机,即置于是,发时先架弦于机,此处名弩牙,然后捩其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木,不过方向相异,此上则彼下,此下则彼上,有如捕鼠器之机括然,故一捩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本,牙即脱弦,而弦激矢出矣。弩之大小不同,名亦各异,小者以手攀捩,其大者须用足踏,盖非手之力足以胜任也。其名则有神臂弩,花装弩,穿镫弩等,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异名。至弩之构造,依然如是也,大概此等名目,皆出于唐宋之间,固非古代所定之名称也。弩之功用较弓箭为巨,及火器兴,弓弩之位置遂一落千丈,以至今日,非但习此者少,并其名称及形式而忘之矣。惟北方多山林,毒蛇猛兽时出为民害,山居者犹多设窝弓以自卫。猎户以猎兽为生,火烧之外,亦借窝弓以设伏,一旦火烧失效,亦有以弩杀兽者。故弩箭虽不见用于战争,而山陕口外之人,尤多习此者,自卫谋生,两利之道也;至若南方之人,孱弱素蓍,今虽稍注意武事,而此道则无复能之者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弩,怒也,有执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
弩的射程比弓远。
战国时期有四弩:夹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夹弩、瘦弩较轻便,发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垒;唐弩、大弩是强弩,射程虽远,但发射速度较慢,多用於车战和野战。
《战国策·韩策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许慎注《淮南子· 真篇》:南方溪子蛮夷柘弩,皆善材。韩有溪子弩。」少府,官府名,少府所造之弩。时力,作之得时,力倍於常,故名时力。距来,当为「距黍,《荀子·性恶篇》:「繁弱、钜黍,古之良弓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望远连弩射法具》十五篇。
汉代的弩,有用双臂拉开的「擘张弩」,和用脚踏的「蹶张弩」两种。
诸葛亮在蜀时,曾制造一种连弩,称为元戎,弩箭用铁制,长八寸,将十枝箭放在一个弩槽里,扣一次板机,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随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继续射出。(武术论集P164)
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如晋安帝义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刘裕用万钧神弩,连破卢循。
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发明踏张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说:「身长三尺二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远,重量轻的优点,所以一直流传到明代。
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典要》载有双弓的双弓床弩、大合蝉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渐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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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枪
长枪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说,亦不必深究。总之枪法之起于武吃氏也,可以无疑。
枪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后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枪,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后世的铁枪头相类了。唐代善枪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宋代以后,矛在基本上就被枪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枪,其中有:捣马突枪、双钩枪、环子枪、单勾枪、拐枪、拐突枪、锥枪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枪,至今尚有岳家枪法。
《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枪,时号『李铁枪』。」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於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神雕侠侣》中,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枪术在这个阶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枪法,相竞争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枪,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时推崇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虚实,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枪,并说明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系缚於长枪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种枪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长枪趋於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目前流行的枪有大枪、花枪、双头枪、短枪、双枪、钩、枪等。枪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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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于是乎有种种变化矣。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 玉+卑
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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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后,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