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酷吏张汤
张汤为汉武帝时人,官至廷尉、御史大夫,为人严苛,用法深刻,并且善于迎合武帝的意愿,因此名声很坏。司马迁把他列入臭名昭著的“酷吏传”。
然而按照【史记§酷吏传】和【汉书§张汤传】的记载:
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户赢弱,时口言“虽文致法,上裁察。”于是往往释汤所言。
也就是说,对待富豪贵族等特权阶层,张汤是毫不留情的打击;而对于平民百姓,却很宽容,故意把案子当面向皇帝报告,而皇帝往往就从轻发落了。
这样的行为,按理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酷吏,而最终得到一个恶劣的酷吏名声,究其原因,只因其得罪的是特权阶层,而特权阶层掌握着话语权。
另一些类似的例子,比如武则天允许民告官,王安石变法损及士大夫的权益,朱元璋剥贪官皮,雍正铁心整顿吏治,史家对他们的评价都很恶劣。宋神宗和文彦博的一段对话最说明问题。神宗问,“王安石的新法对百姓很有好处,你们为什么要强烈反对呢?”文彦博给出了赤裸裸的回答,“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也就是说,统治者应该维护统治集团的利益,而不是全体百姓的利益。当然,表面上还是要一个“民为重”的包装。
【史记§平准书】说,“是岁也,张汤死而民不思。”这个“民”的定义就比较模糊。往往所谓的“民”,只是大地主、大富豪而已。另外,即使这“民”真是全民,也未必说明什么问题。朱东润先生在他的【张居正大传§第12章-元老的成功】里有一段精辟、深刻的议论:
…他从勋贵盘据的畿辅,夺回担负国税的田土,便引起莫大的物议。他们不说他得罪勋贵,而说他掊克小民;正和他在沙汰生员的时候,一般人不说他整顿学政,而怀疑他得罪圣贤一样。孟子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在一般人民智识不够的时候,他们只知道拥护巨室的利益;甚至在巨室的利益,和他们本身的利益违反的时候,他们还是拥护巨室的利益。
而张汤,正是一个得罪巨室的政治家。
【通鉴§卷019】中讲到另一位酷吏义纵的时候,拿义纵同张汤做一个比较,说,“赵禹、张汤以深刻为九卿,然其治尚辅法而行;纵专以鹰击为治。”不得不有保留的肯定了张汤的行为。
张汤后来被权贵诬蔑,下狱自杀,死后留下的家产只有区区的五百金。元朔六年卫青出塞讨伐匈奴,军事行动并非很成功,因此汉武帝从轻赏赐,一次还是给了卫青千金。以此参照,张汤权倾朝野而家产只值五百金,是非常的清廉了。
另外,许多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但,并不是没有受益者,受益者并不少。忽略受害者,或者忽略受益者,是造成看法分裂的基本原因。然而比较惊讶的,是为张汤翻案的文字,并不多。
2。武则天与酷吏的关系
武则天统治时期曾出现过一些著名的酷吏,因而人们在评价武则天时往往把武则天与酷吏联系起来:有人说武则天实行“酷吏政治”;有人则把酷吏作为武则天“残暴”的根据。
事实上,武则天与酷吏的关系是复杂的。虽然武则天统治时期的酷吏较多,但并不能说明武则天实行了“酷吏政治”。至于把酷吏作为武则天“残暴”的根据,也缺乏应有的说服力。
一、武则天并非始终器重酷吏
二、酷吏不过是武则天打击政敌的工具
三、武则天没有把行政大权交给酷吏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说武则天与酷吏的关系是复杂的,也是微妙的。在酷吏问题上,武则天的心理是矛盾的。从总体上看,她是反对滥刑,鄙视酷吏的,她要约法省刑,以 “道德”化天下。但当她的统治受到反对派的严重威胁时,又不得不纵恿酷吏,滥用刑法,打击政敌。所以武则天只是把酷吏当作消灭政敌的工具;而酷吏也只是充当了“鹰犬”的角色。武则天并没有把行政大权交给酷吏。此外,武则天在重用酷吏的时候也重用过许多“循吏”。因此,说武则天实行“酷吏政治”是很不恰当的。值得注意的是,酷吏并不是武则天的发明。早在西汉时期就曾出现过不少酷吏。自从司马迁在《史记》中为酷吏立传以来,《汉书》、《后汉书》、《魏书》、《北齐书》、《隋书》等正史中都列有《酷吏传》。这说明酷吏的存在是中国古代的普遍现象。毋庸讳言,酷吏的某些作法是残暴的,影响是恶劣的。但是对各个时代酷吏的作用应当进行具体的分析。武则天曾两度重用酷吏,完全是当时政治斗争的需要。汉武帝也曾重用过十二位著名的酷吏,并没有人把汉武帝说成暴君。为什么一定非要把使用酷吏作为武则天残暴的主要根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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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是君主专制政治的产物,也是其牺牲品,皇帝用酷吏,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治之威;杀酷吏,也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治。
较有名的如:
义纵<汉武帝>
少年时为盗贼,攻剽劫杀闻名乡里。后因其姊为太后御医的关系,补郎官,后出任县令,“治敢往,少温籍”,即敢行暴虐之政。皇帝认为其能干,擢为河内郡都尉,一到任即族灭豪强穰氏,杀人甚多,使郡中道不拾遗。旋迁为南阳太守,在南阳诛灭前中尉、酷吏宁成族人,使宁成入狱,一郡皆恐。又转任定襄太守,一到任,一日杀定襄狱中重罪囚徒及入监探视的子弟宾客四百余人,“郡中不寒而栗”。义纵竟以此“功”迁为右内史。
张汤<汉武帝>
以“劾鼠掠治”(刑讯老鼠)的少年残酷之名补长安吏,后升茂陵尉,再升为御史。在审讯陈皇后巫蛊案时,穷追同党,广加株连,武帝以为其有能,擢升太中大夫。后因参与制定惨苛之法律,升为廷尉,居九卿要职。后再因审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等三大诸侯王谋反案时,“皆穷根本”,罗织株连惨苛,更受武帝信任,升为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仅次于丞相。
李章<东汉光武帝>
为平阳令,杀豪猾大姓赵纲及其族人,一县安宁,升为千乘郡太守。不久“坐株斩盗贼过滥”(亦即“残贼”)免官下狱,不数月又出任侍御史,转琅琊太守。
阳球
为高唐令,以“严苛过理”免官下狱。不久出为九江太守,“收郡中奸吏尽杀之”,“凶贼殄破”,迁平原国相。后坐“苛酷”、“严苦”免官,旋复出为议郎,升将作大匠,拜尚书令,转司隶校尉。以磔前中常侍王甫尸及族灭其家,而使天下震栗。
来俊臣<唐武后>
少时为奸盗下狱,在狱中上书武后告劾大臣,深得武后欢喜,擢为侍御史。审理诏狱,屡合武后旨意,武后“阴纵其惨,胁制群臣,前后夷千余族”。升任御史中丞,作《罗织经》,又作“大枷”十等,号曰: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胆、死猪愁、求即死、求破家等,残酷至极。后因坐贪赃为人告劾,下狱当死,武后嘉其忠,免死,复授殿中丞。
侯思止
少游惰无业,为奴,“诡狠无良”,因诬告他人谋反,授为游击将军,后因凶狠迁为侍御史。
著名酷吏:宁成
西汉酷吏。南阳穰人。景帝时,先后任济南都尉、中尉。因贪暴残酷,宗室豪杰人人惴恐。武帝即位,徙为内史。后畏罪解脱归家,在家乡放高利贷,购陂田千余顷,役使贫民数千家,致产数千金,从骑数十。再起为关都尉,出入关者云:“宁见乳虎,无直宁成之怒。”
著名酷吏:义纵
个人简介
(?—前116)西汉酷吏。河东(今山西夏县西北)人。纵少为盗,其姊义姁以民术幸于王太后,经太后推荐,得任中郎、补上党郡中县令,治政严酷,县中无逃亡事。迁长陵及长安令、河内都尉和南阳、定襄太守,依法办事,不避权贵,霞于杀戮。至定襄,一次就报杀400余人,郡中吏民皆不寒而傈。后徙左内史。元鼎元年(前116)因破坏告缗法被杀。 义纵,西汉河东郡(今山西省晋南地区)人。生年不详,卒于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是西汉中期以严厉手段打击豪强地主的著名“酷吏”。
著名酷吏:张汤
个人简介
张汤(?—公元前116年12月),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幼时喜法律,曾任长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后补侍御史。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得到武帝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缉,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构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生平经历
张汤是杜人。他的父亲曾任长安丞,出外,张汤作为儿子守护家舍。父亲回来后,发现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亲大怒、鞭笞张汤。张汤掘开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并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然后立案拷掠审讯这只老鼠,传布文书再审,彻底追查,并把老鼠和吃剩下的肉都取来,罪名确定,将者鼠在堂下处以磔刑。他的父亲看见后,把他审问老鼠的文辞取来看过,如同办案多年的老狱吏,非常惊奇,于是让他书写治狱的文书。父亲死后,张汤继承父职。为长安吏,任职很久。 周阳侯田胜在任职九卿时,曾因罪被拘押在长安。张汤一心帮助他。他在释放后被封为侯,与张汤交情极深,引见张汤遍见各位贵族。张汤担任给事内史,为宁成掾,因为办事无误、又被推荐给丞相,调任为茂陵尉,在陵中处理事务。 武安侯田蚡担任丞相,征召张汤为丞相史,又推荐给武帝,补任为御史,令他处理诉讼。在处理陈皇后巫蛊的案件时,他深入追查其党羽。因此,武帝认为他很能干,晋升他为太中大夫。他与赵禹共同制定各种律令,务必依法令严峻细密,对任职的官吏尤为严格。不久,赵禹迁升为中尉,调任为少府,而张汤也升为廷尉,两人关系密切,张汤象对兄长一样对待赵禹。赵禹为人廉洁孤傲,自从任官以来,舍第中从未有食客。公卿相继邀请赵禹,赵禹却从不回报,其用心在于杜绝知交、亲友及宾客的邀请,以便坚持自己的主张。他收到法律判决文书都予以通过,也不复查,以便掌握官属们过错。张汤为人多狡诈,玩弄智谋驾御他人。开始时担任小吏,虚情假意地与长安的宫商大贾田甲、鱼翁叔等人关系密切。及至官达九卿的职位,收纳和交结全国各地的知名士大夫,自己心中虽然并不赞许对方,然而表面上仍表现出敬慕之情。 当时皇上偏爱有文才学问的人,张汤断决大的案件,欲图附会古人之义,于是请求以博士弟子中研习《尚书》、《春秋》的人补任延尉史,以解决法令中的疑难之事。上奏的疑难案件,一定预先为皇上区别断案的原委,皇上肯定的,便著为谳决法,作为延尉断案的法律依据,以显示主上的英明。奏事受到斥责,张汤便向皇上拜谢,他还揣摸皇上意图,引证廷尉正、监、掾史的正确言论,说:“他们本来曾为臣提出来建议,如果圣上责备臣,认为臣没有采纳他们的建议。臣下愚昧,只及于此。”因而错误常被原谅、有时向皇上奏事,受到称赞,便说:“臣下并不懂得这样向陛下进奏,而是某个廷尉正、监或掾史写的奏章。”他欲推荐某人,常常这样表扬此人的优点,遮掩缺点。他断决的罪犯,若是皇上欲图加罪,他便让廷尉监或掾史穷治其罪;若是皇上意欲宽免其罪,他便要廷尉或掾史减轻其罪状。所断决的罪犯,若是豪强,定要运用法令予以诋毁治罪。若是贫弱的下等平民,则当即向皇上口头报告。虽然仍用法令条文治罪,皇上的裁决,却往往如张汤所说。张汤对于高官,非常小心谨慎,常送给他们的宾客酒饭食物。对于旧友的子弟,不论为官的,还是贫穷的,照顾的尤其周到。拜见各位公卿大失,更是不避寒暑。因此,张汤虽然用法严峻深刻不公正,却由于他的这种作法获得了很好的声誉。而那些严酷的官吏象爪牙一样为他所用者,也依附于有文才学问的人。丞相公孙弘多次称道他的优点。在处理淮南、衡山、江都三王谋反的案件时,都穷追狠治,彻底审理。武帝欲释放严助和伍被。张汤与武帝争论说:“伍被本来就曾谋划反叛之事,而严助亲近交结出入皇宫的陛下近臣,私自交结诸侯亦如此类,不加惩处,以后将无法处治。”武帝因此同意将伍被、严助治罪。他以审理案件排挤大臣作为自己功劳的表现,多像这样。从此,张汤更加受到尊崇信任,晋升为御史大夫。 正巧匈奴浑邪王等人降汉,汉朝廷调动大军讨伐匈奴,崤山以东干旱,贫苦百姓流浪迁徙,都依靠官府供给食物,官府库存空虚。张汤从而禀承武帝的旨意,请求制造白金货币及五铢钱,垄断盐铁的生产和买卖,排挤富商大贾。还公布告缉令,剪除豪强兼并的家族,舞弄文辞,巧言诋毁以辅助法令的施行。张汤每次上朝奏事,谈论国家的财用,常至日暮,武帝甚至忘记吃饭。丞相形同虚设,国家大事都听张汤的意见。全国被搞得民不聊生,都骚动起来,官府所兴起的各项生产,也无法获利。官吏们从中侵夺渔利,从而又被严厉地依法治罪。因此,使得公卿以下的官员,直至平民百姓,都指斥张汤。张汤患病时,武帝曾亲自前去看望。皇上就是这样尊宠他。 匈奴人前来请求和亲,群臣在皇帝面前讨论此事。博士狄山说:“和亲对我们有利。”武帝询问有什么好处,狄山说:“武器是凶器,不应多次动用。高皇帝欲图征伐匈奴,在平城陷入困境,于是与匈奴结和亲。孝惠帝、高皇后时,天下因此而得以安乐。及至孝文帝,要对匈奴采取军事行动,北部边境萧然而苦于战事。孝景帝时,吴、楚七国反叛,孝景帝往返于两宫之间,胆战心寒了几个月。吴、楚七国之乱被平定后,景帝一朝始终不谈军事,国家富裕充实。如今从陛下开始发兵攻击匈奴,使得我们国家空虚,边境地区的百姓极度贫穷困乏。由此看来,不如和亲。”武帝问张汤,张汤说:“他是个愚蠢的儒生,没有知识。”狄山说:“臣下的确是愚忠,但象御史大夫张汤那样,却是诈忠。如张汤审理淮南、江都王谋反的案子,以恶毒的文辞肆意诋毁诸侯王,离间宗室的骨肉之亲,使蕃臣内心不安。臣因此知道张汤为诈忠。”于是武帝面带不快对狄山说:“我让你担任一个郡的长官,能不能不使匈奴人入境抢掠?”回答说:“不能”。再问“负责一个县呢?”回答说:“不能。”又问:“负责一个烽障呢?”狄山知道再说不能,便会被治罪,只好说“能”。于是武帝派狄山到边境负责一个烽障。一个多月之后,匈奴人砍了狄山的头以后离去。从此以后,群臣震慑,不敢再谈和亲。 张汤的门客田甲,虽然是个商人,但有很好的品德。当初张汤任小吏的时候,因为金钱的关系而互相往来,及至张汤当了大官,田甲又曾责备张汤行事中的过失,也表现出忠正刚烈之士的风范。 张汤在担任御史大夫第七年的时候。终于被免官治罪。 河东郡人李文曾与张汤有隔阂,不久担任御史中丞。为了泄愤,多次在上奏的文书中寻找对张汤不利的证据,都没有得逞。张汤有个心爱的属吏名鲁谒居,知道张汤对李文不满,便指使他人上奏影射李文有图谋不轨的奸邪之事,武帝将此事交给张汤处理,张汤将李文处以死罪。实际上他心里明白此事是鲁谒居所为。武帝问起这件事说:“告发李文图谋不轨的事是怎么引起的?”张汤假装吃惊的地说:“这大概是因李文以前的熟人怨恨引起的。”鲁谒居患病住在里巷的一户人家,张汤亲自去探望,并为鲁谒居按摩双足。赵国靠冶炼铸造营利,赵王刘彭祖多次指控铁官,张汤却每每排斥赵王。赵王寻查张汤的不可告人之事。鲁谒居曾审理赵王的讼案,赵王对他心怀怨恨,上书告发说:“张汤是朝廷大臣,掾史鲁谒居有病,张汤却亲自到他那里为其按摩双足,我怀疑他们可能有什么大阴谋。”此事下到延尉审理。鲁谒居因病而死,事情牵连到他的弟弟,被拘押在导官那里。张汤也到导官的官衙审理其他囚犯,见到了谒居的弟弟,欲暗中帮助他,表面却装作不认识。鲁谒居的弟弟不知道他的用意,因此怨恨张汤,指使人上书告发张汤与鲁谒居的阴谋,共同以图谋不轨的罪名告发李文之事。武帝将此案交给减宣处理。减宣曾与张汤不和,接手此事后,穷追狠治,并且不向武帝进奏。正巧有人盗走了孝文帝陵园的下葬钱,丞相庄青翟上朝,与张汤相约一起谢罪。至武帝面前,张汤暗想,只有丞相在四时到各国陵拜祭,此事只应由丞相请罪,他自己并不参与其事,没有必要承担责任。丞相谢罪后,武帝派御史审查这件事。张汤欲图奏报说丞相知道盗钱之事,丞相庄青翟深感恐惧。丞相府的三位长史因此准备打击张汤,以罪名陷害他。 长史朱买臣,是会稽人,研读《春秋》。庄助派人游说朱买臣,朱买臣因为深通《楚辞》,与庄助一起受到皇帝的宠幸,授任为侍中、太中大夫,深受信用;张汤当时任小吏,要跪拜者请朱买臣等上前。不久,张汤任廷尉,审理淮南王谋反的案件,排挤庄助,朱买臣对此心怀不满。及至张汤升任御史大夫,朱买臣以会稽太守升任主爵都尉,处于九卿之位,数年之后,因为触犯法令被免官,降职为守长史。他曾去拜见张汤,张汤高傲地坐在床上,他的府丞和掾史对朱买臣也没有礼貌。朱买臣是楚地的士人;对此深为怨恨,常欲罩张汤于死地。王朝,是齐地人,因为懂得方术,官至右内史。边通,学战国纵横家的说人之术,是个性情刚烈强悍的人,两次任官至济南王国相。他们的地位都曾比张汤高,不久失去官位,任守丞相长史,只好在张汤面前委曲求全、张汤多次代行丞相职权,知道这三位长史一向尊贵,所以常故意凌辱他们。因此三个长史合伙谋划说:“当初张汤与丞相相约向武帝谢罪,不久却出卖了丞相一;如今又欲以宗庙之事弹劾丞相,这是欲留取代丞相的地位。我们知道张汤的不可告人之事。”他们派属吏逮捕审讯了张汤的友人田信等,说张汤向武帝奏报提出建议,田信都事先知道,因此屯积取利,与张汤平分。他们还说张汤有其他奸邪之事、这些话很快传到武帝那里,武帝向张汤说:“我有什么打算,商人都事先知道,加倍屯积货物,这都是因为有人把我的计划告诉了他们。”张汤听后;没有谢罪,还惊讶地说:“肯定是有人这样做。”减宣又上奏了鲁谒居之事。武帝果然认为张汤心中险诈,当面撒谎,派使臣带着簿籍以八项罪名指责张汤。张汤一一予以否认,不服。于是武帝又派赵禹责备张汤。赵禹见到张汤后,责劝张汤说:“阁下怎么不懂分寸,您审讯处死了多少人,如今人们指控你的事情都有根据,圣上很重视你的案子,想让你自己妥善处置,为什么要多次对证呢?”张汤于是上疏谢罪说:“张汤没有尺寸的功劳,从刀笔吏起家,因得到陛下的宠幸而官至三公,没有任何可开脱罪责之处。然而阴谋陷害张汤的,是丞相府的三位长史。”于是自杀身死。 张汤死后,家里的财产不超过五百金,都是得自皇上的赏赐,没有其他产业。他的兄弟之子要厚葬张汤。张汤的母亲说:“张汤作为天子的大臣,被恶言污蔑致死,有什么可厚葬的!”遂用牛车装载他的尸体下葬,只有棺木而没有外椁。武帝知道后,说。“没有这样的母亲,不能生下这样的儿子。”因此将三位长史处以死罪。丞相庄青翟被迫自杀。释放了田信。武帝很为张汤之死惋惜。晋升了他的儿子张安世的官职。
著名酷吏:王温舒
个人简介
西汉酷吏。阳陵(今陕西咸阳市东)人。年轻时就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为了抢夺路人财物,他常常在月黑风高之夜以锤杀人而埋之。这种杀人越货的强盗行径,养成了他后来好杀行威的暴虐性格。后来,地方上让他试作亭长,这是一个乡村基层的官,管理一亭(汉制,十里为一亭)的治安警卫,兼理民事。但试了好几次,他都干不好本职工作,因而罢去。此后,他又在县衙门里充当小吏,逐渐升为廷尉史。不久,王温舒投靠张汤。张汤也以严酷著称,用其为御史,负责督察盗贼。他到任后,杀伤甚多。其暴虐性格又得到进一步发展。
生平经历
当时汉武帝主张全面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严厉打击危害专制统治的行为,在这种形势下,乐以刑杀为威的人往往提拔较快。故王温舒很快就升迁为广平郡(今河北曲周县北)都尉,辅佐郡守负责全郡的军事和治安,是一郡的主要长官之一。为了治理广平的治安,他从郡中仔细挑选了十几个果敢能任事、一往无所顾的人充当郡吏,作为自己的爪牙,去督捕郡内“盗贼”。王温舒之所以重用这批人,自有他的想法。王温舒了解到这批人以往都犯有重罪,只不过没有暴露,仍然逍遥法外而已。王温舒将此作为控制他们的重要手段,如果你督捕“盗贼”有功,颇得王温舒满意者,无论你以前犯有多么严重的罪行,他都不加处罚;而如果你督捕“盗贼”不力,甚至有意回避或加以庇护的话,那就不但诛杀其身,还要灭其全族。这样一来,这批人没有不竭尽全力的。至于是否滥杀无辜,王温舒是不管的。这种严酷的手段颇为见效,广平周围,齐、赵之效的“盗贼”乃不敢接近广平。广平以此号为“道不拾遗”。 应该指出,封建统治者所指的“盗贼”,首先包括甚至主要是指那些走投无路、被迫起来进行反抗斗争的农民群众。他们的斗争威胁了汉王朝的封建统治,所以封建统治者必须用最严酷的手段将他们镇压下去。王温舒正是起到了刽子手的作用。 广平郡内道不拾遗,使王温舒声望大著。汉武帝知道后极为赞赏,立刻提拔他为河内郡(今河南武陵县西南)的太守。他成为一郡之最高行政长官。 广平、河内两郡相隔不远,王温舒在广平时就知道河内的一些豪强之家。这些豪强不守法庭,称霸地方。他们不仅宗族势力强大,而且往往连成一体,沆瀣一气,官府对他们毫无办法。这当然对加强中央集权不利。汉武帝这次把王温舒派到这样的地方。正是要他以严厉的手段惩治这批豪强。 这年九月,王温舒到河内走马上任。他立刻做了一系列的部署。鉴于当时官府的驿站传送文书速度太慢,他另外命令准备私马五十匹,部署在河内至京师的沿途上,作为另一套驿站。他要求凡有河内、京师的往返文书,一定要以最快速度传送。同时,他又仿照在广平的办法,挑选若干名曾犯有重罪而又果敢任事的人充当郡吏,让他们到第一线去逮捕郡中豪强。短短时间里,就以各种理由将郡中豪强大族基本上全部捕获。然后三温舒穷加审问,转相株连达千余家,当然其中有不少无辜平民百姓也被牵连进去。首战告捷后,王温舒立刻上书武帝,提出对这批人的惩处方案;大者诛全族,小者杀其身,无论大小其家产统统没入官府。过去,此种文书若通过官府驿马递送,往返费时很长。这次王温舒使用率先设置的私人驿马传递,书奏不过两日,汉武帝的允准诏书就已到达,河内官民对其如此神速莫不感到惊讶。诏书一到,一场大规模的杀就开始了。上万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余里”。真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这对那些横行乡里的豪强地主来说,是咎由自取,但对大多数无辜被牵连的平民百姓而言,真是血海奇冤。 经过这番刑杀,也收到了在广平那样的效果。从九月上任到十二月底,短短三个多月,郡中安宁,无犬吠之盗。人们侧目而视,重足而立。全郡都沉浸在一片恐怖之中。当时尚有个别人闻风逃到旁郡,王温舒派人前往追捕,待捕获回郡,已是第二年春天了、按汉朝法律规定,秋冬行刑,春夏不准杀戮。眼看透到的人非要等到秋后处决,王温舒顿足叹道:“哎呀!假使冬季再延长一个月,我就可以彻底完成这个任务了。”杀人,对王温舒来说,已成为一种嗜好;人命,全被他视为草芥。 无辜平民和豪强地主的白骨为王温舒垒就了向上爬的阶梯。他在河内的“治绩”,很快传到朝廷,汉武帝把他视为十分能干的人,准备予以重用。 当时京师治安很成问题。汉初以来,由于政府、私人铸钱并行,从而使币制十分紊乱。武帝决定由国家收回铸币权,并以严刑竣法禁止民间自由铸钱。但利之所在,人不畏死。民间私铸钱币者仍不乏其人,京师一地尤盛。为了严惩私铸钱币者,武帝乃起用酷吏治理京师。先是任义纵为内史,作为京师一地最高行政长官,这次又将王温舒拔到京师为中尉,让他专管京师的治安。这对王温舒来说,是一个关键的飞跃。过去他一直是地方官,如今却一跃成为京官了。在京师,王温舒仍故伎重演,像在河内一样,以酷杀行威。他专门选用那些专好猜疑、心狠手毒、敢于祸及别人的好毒之徒,作为自己的鹰犬。当时又纵早以酷暴著称,它位又在王温舒之上。王温舒想干的一些事情如果事先没有请示义纵,义纵就对他加以凌辱。并从中掣肘,败坏其功。因此,在京师王温舒并不能像在河内那样恣行无忌,快其意而行事。不久,义纵因反对杨可告缗而以“废格诅事”被杀,王温舒辄被提为廷尉,成了掌管刑狱的全国最高司法官,为中央九卿之一。但王温舒此人酷暴少文,嗜杀成性,至于国家法律常被置于不顾。对一些大案、疑案更是昏昏不辨。显然这种人是不适宜担任最高司法官的。所以时隔不久,当接替王温舒为中尉的尹齐被免官后,汉武帝乃将王温舒廷尉一职免去,让他仍担任中尉,负责京师治安。而这正符合王温舒的心意。上次任中尉时因有义纵掣肘,因而不能不有所顾忌。、现在义纵已死,没有谁敢和他刁难,王温舒又可以肆无忌惮了。他对京师风俗人情十分熟悉,对一些豪强恶克也很了解,他就重用这些豪恶之吏。这些人善于深文周纳,巧低人罪,他们要想惩治谁,就千方百计地给你罗织罪名,谁也休想逃脱。而且一旦落入他们手中,无不惨遭严刑拷打,到头来,“大抵尽糜烂狱中”,极少能够生还。他们常常对下户中的好猾之人采取这样暴虐的方法,使其身死、家亡、族破,意在警告那些豪强大户,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刑杀,在短时间里收到了成效。京师,似乎安宁了。
著名酷吏:周纭。
周纭。东汉人。上任伊始,他就先了解洛阳城里有哪些豪强大姓,平日里是否作威作福,结果下属报上来的并非豪强大族。他一怒之下,严厉训斥,限期上报,所以很快他就摸清了全城豪强与他们的胡作非为,一经审理查实后毫不留情予以镇压。他奉公执法,不畏豪强皇亲国戚。外戚窦笃权倾朝野,其家族中人所为不法之事,都受到周纭的追究查办。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周纭的不畏强权,秉公执法,使得京师在很短暂的时间内就为之一清,治安明显好转。遗憾的是周纭秉公执法将既得利益集团得罪了,在既得利益集团的排挤下,周纭丢官家居。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的官员不为污浊官场所容,吏治也就江河日下,豺狼当道了。周纭丢官,窦氏家族立即对与他们有旧仇宿怨的人,寻衅打击报复。周 纭自忖难过此关,干脆在家坐等窦家前来问罪。谁想,这窦笃良心未泯,还懂点事理,认为周纭虽法办了窦家不少人,却是公正无私的,并不来找他麻烦。周纭于是得以善终。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并非所有酷吏都能落个好下场。 周纭为官清廉,家给不足,自己带了妻儿做砖坯卖以贴补家用。但他“奉法疾奸,不事贵戚”。如果他贪赃枉法,同流合污,完全可以过着衣食不愁,甚至花天酒地的生活。比较起来,两汉时期的酷吏大多廉洁奉公,贪赃枉法的远少于唐代。唐代的酷吏几乎是无一不贪。贪污受贿的手法往往是赤裸裸的,收了被告的,再收原告的。凡被卷进案子中的人,最后几乎无一不是倾家荡产,性命还是不保。而这些酷吏一个案件办下来,就可以一夜暴富。事后还有皇帝的赏赐。从酷吏身上我们不难得出一个这样的认识:低薪不一定贪,高薪不一定不贪。
著名酷吏:来俊臣
个人简介 来俊臣。天资残忍。按诏狱。前后夷千余族。作罗织经。后诏斩于市。人皆相庆曰。今得背着眠矣。争抉目。摘肝。醢其肉。须臾尽。以马践其骨。无孑余。家属籍没。(酷吏传) 来俊臣唐朝万年(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人,官任御史中丞。
生平经历
武后临朝执政时,疑忌天下人图谋叛变,便设置铜匦,令人检举告密,并宠用来俊臣等,按问推审告密事宜。来俊臣天性残忍酷虐,迎合武后意旨,每推审一人,必定逼诱板引出数十百人,辗转牵连,造成冤狱,以逞其能,邀取功赏。又私自养无赖数百人,专令告密,撰写罗织经,网罗无辜,织成谋反罪状,心想陷害一人,便教其党徒,以相同事状,在数处告密,于是立即拘捕,用严刑拷讯,逼他诬服,以报私怨。所用酷法有:定百,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名号。 当他审讯囚犯时,常用烧醋灌入犯人鼻腔或用铁圈梏犯人头,外加木楔,致使脑裂髓出,或掘地做牢,犯人进入,不死不得出,种种酷刑,惨不忍睹。犯人见那刑具,便已魂飞魄散,惊骇战栗,因此往往随口诬供。由他所经办告密案件,前后诛杀多达一千多族,天下人心惶惶。 后来俊臣蓄意谋反,想将满朝权贵次第害死。不久罪行揭发,被拘系狱中,备受严刑拷讯,终被处斩于市。当时的人都互相庆贺说:“从今以后,可以安眠无忧了”众人争相抉出其目,摘取其肝,剖心割肉,以马践踏其骨,顷刻之间,了无剩余,全家籍没。 来俊臣只知迎合意旨,以邀功赏,张其权势,不惜泯灭天良,杀害无辜,残忍酷烈,结果落得悲惨下场。 噫!自古以来,小人得到功赏、权势,只有促速其死,结下无穷怨业而已。
汉朝十大酷吏
1 侯封 2 郅都 3 张汤 4 赵禹 5 宁成 6 义纵 7 减宣 8 杜周 9 周阳由 10 王温舒
古代各类官府在审理案件时,用酷刑逼迫犯人招供,称为拷讯。历代见诸法典的刑罚基本上都是判决性的,或处死(如凌迟、斩首、绞杀等)、或致残(如宫刑、刖足、割鼻等)、或责罚(如笞杖、鞭扑、枷项等),都是一次施行完毕。而拷讯时所用的各种酷刑,法典上一般没有具体规定,而由问官随意施用,怎么使犯人痛苦就怎么办,犯人如果不招,问官就变着花样,把犯人反复蹂躏。在这种情况下,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成,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结果或伤残过重而致死,或熬刑不过而屈招。历史上岁月更迭,朝代变迁,但刑讯逼供的方法一直沿袭未变。两千多年来,谁能说得清拷讯造成了多少冤案?逼死了多少冤魂?
从有阶级以来直到封建社会的末期,历代政体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专制。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社会里,不同等级的人都层层地被主宰着和制约着,除皇帝之外,每个人都没有独立的人权。上层统治者不容许下层的人有独立的权利,身居下层者也没有可以有效地维护个人权利的手段。因此,皇帝对待臣僚、官府对待百姓,都像父亲对待儿子那样可以随意处治。这种对人的轻贱,是古代各级官府使用刑讯逼供时的共同心态。著名的古典悲剧《窦娥冤》中,太守桃杌听信张驴儿的诬告,不顾窦娥申诉,刚问三两句便喝斥道:“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左右,与我选大棍子打着!”这句戏曲台词,真实地概括了古代统治者的共同认识。同时,在专制政治下,各级官吏大多高高在上,不肯作实际的调查研究,审理案件时只靠在公堂上提取口供,然后凭主观臆断下结论。这种官僚式的处理狱讼的方法,必然要使用刑讯这一最简单、最易见效的手段。
历代拷讯犯人,常用的刑罚是拷打。
拷打也叫拷掠、拷捶或棒掠,所用的刑具有笞、杖、棍、鞭等。打的数目没有具体的规定,常常是边打边问,直到犯人受打不过、愿意招认时为止。拷打时总是实实在在地打,数下之后便打得皮肉开裂、鲜血淋漓,如果犯人在一次拷打之后还不招供,就将他收监关押,下次审问时还要再打。如果是在夏天,犯人伤口溃烂生蛆,这在历代监狱中是常见的。有的犯人坚强不屈,则被重刑拷打而致死。
秦代官吏审案时已经习惯于使用拷打。秦二世胡亥二年(前208),赵高诬陷李斯和他的儿子李由谋反,将他们逮捕,亲自拷问,棒掠达一千多下。李斯忍受不了疼痛,就招认了谋反的罪名。赵高派亲信假扮成御史、谒者、侍中等复审李斯,李斯不知是计,向他们申诉冤枉,赵高得到报告,又命令对李斯再次进行拷打。后来胡亥真的派人检查李斯的口供是否属实,李斯也不敢再翻案了,一直认定自己是谋反,于是被判处死刑。李斯曾为丞相,尚且受到如此非刑拷打,一般的囚犯就更惨了。刘邦作亭长时,有一次误伤了夏侯婴,被人告发是犯了伤害罪,刘邦不承认,夏侯婴为了掩护刘邦,也不承认受了刘邦的伤害。因此,夏侯婴被关在监狱一年多,受了数百次的拷掠,几乎丢了性命。
刘邦建立汉朝以后,将秦代的拷掠风气更加以发扬。高祖七年(前200)有人告发赵王张敖谋反,刘邦便把张敖和他的丞相贯高一同逮捕。贯高极力证明张敖没有谋反,在审问时被狱吏棒掠数千,坚决不改口,刘邦对贯高的忠贞很赞赏,就赦免了赵王。东汉和帝时,著名酷吏周纡滥用肉刑,对犯人动辄加以拷掠。永元六年(94),和帝刘肇亲自到洛阳视察狱讼情形,看见有两名犯人被拷打之后死在狱总,身巡航都生满了蛆虫,和帝责备周纡失职,给了他降级的处分。汉代以后直到明清,官员审案无不使用拷打。
有的朝代,对拷打犯人的时间、次数等作了某些规定。如唐代刑律载,对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一下以及有残疾的犯人,不得进行拷打,只根据他所犯罪状的事实定罪。又载,官府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而且每次相隔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三次拷打的总数不得超过二百下。如果拷打不满三次而需要移交其他官府重审,拷打的次数必须和前次连续计算。如果将犯人拷打致死,对问官要追究责任。唐代的这些规定同前代相比还算是有些节制的,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这些规定认真执行,不少官员拷打犯人仍然惯用狠手。开元年间,洛阳县令王钧和河南丞严安之,拷打犯人时唯恐打不死,而且,他们总是让行刑的衙役朝着犯人伤口的红肿溃烂处猛打,看见犯人皮裂出血就哈哈大笑。
宋代除了沿袭唐代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规定各州捕获的盗犯,如果还没有验查明白,不得先进行拷打;如果必须拷问,要向上一级官府请示,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下级官府如果私自拷问囚犯,按私罪论处。元代曾一度禁止审理案件时对犯人实行拷打,但到了明代又全面恢复,拷打的严酷而无节制更超过前代,同时将拷打与其他刑罚一齐使用,这在后文还要详述。
历代官府拷讯犯人,常用的刑罚还有拶和夹。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所以又称拶指。其刑具是用六根细木棍组成,中间用细绳穿三道,套在犯人手上,把十个指头紧紧夹住,两人用力向两边拉扯绳子,木条便越收越紧,犯人疼痛难忍,常常当场昏厥,严重的会夹断指骨。这种刑具叫“桚”,用桚对人上刑叫“拶”,两个字音相同而部首不同,显然,“桚”是名词,“拶”是动词,今人谈及这种刑罚,常常将二字混淆,其实是有区别的。拶指的刑罚很古的时候就有了。《庄子·天地篇》说“罪人交臂历指”,这“历指”就是后世所说的拶指。“历指”或作“枥指”,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解释“枥”字,说是“稗指”,后人认为,“稗指”应是“柙指”,段玉裁注解说:“柙指,如今之拶指。”又《尉缭子》中说“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也是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最爱用拶指,小说、戏曲中常见这样的情节。
夹是用夹棍夹犯人的腿骨,和拶指的原理相同。夹棍是由三根一样长的木棍组成,明清时俗称“三木”,一端用铁条固定,另一端用绳索串连,用刑时把夹棍竖放在地上,把犯人的两条小腿夹在里面,两人想两边拉绳,把夹棍收紧,犯人被夹,疼入骨髓。夹棍有长短不同的型号,愈是短的,夹人愈疼,腿骨被夹断的事时有发生。夹棍在远代未见,有人说创始于南宋理宗时。据《宋史·刑法志》记载,当时使用的刑具“或木索并施,夹两脰,名曰‘夹帮’。……或反缚跪地,短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这夹帮和超棍逐渐演化而定形,成为后世的夹棍。明清时,夹棍是府、县衙门必备的常用刑具。尤其是明代宦官控制的镇抚司,所使用的刑具主要有五种,其中的两种就是拶和夹棍,而且其式样与一般衙门里的又略有不同,这在燕客的《天人合征记实》中有详细的记述:
……一拶。用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桚,两人扶受桚者起跪,以索力束其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桚上下则加痛。一夹棍。二根,长三尺余,去地五寸许,贯以铁条,每根中间各帮桚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中,上急束其绳,仍用棍一具,支足之左,使不移动。又用大杠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从左畔猛力敲足胫。吁!可畏哉!
由于拶和夹棍都非常残酷,清代曾对这两种刑罚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顺治十七年(1660),朝廷诏准,凡问刑衙门,无真赃确证及户婚田土小事,不得滥用夹棍。康熙四年(1665)诏令,凡审理强盗、窃盗及人命大案,犯人已经在别的衙门招认,后来竟然改了口供,或者已有确凿证据而犯人坚持不吐真情,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夹棍;其他小事案件,如果问官滥用夹棍,要以故意违犯法规的罪名受到题参究治。康熙九年(1670)又诏令,凡是官员审讯犯人,不准于拶指、夹棍之外再用别种非刑,对妇女不准使用夹棍,对怀孕妇女不得轻易使用拶指,违者要受到降职或罚俸的处分。清代的这些固定同前代相比稍微有些宽松,但对拶和夹这两种刑罚并未加以废除。
历代拷讯犯人时,往往不是单独使用某一种刑罚,而是诸刑并用。有些酷吏别出心裁地创造各种希奇古怪的用刑方式,他们的残虐的人性在拷讯犯人时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正史中的酷吏传及某些野史笔记中,此类记载太多了,许多事例骇人听闻、惨不忍言,这里只挑选那些特别突出的略作叙述。
东汉时,上虞人戴就在会稽郡作仓曹掾(管理仓库的小官)。杨州刺史欧阳参弹劾太守成公浮犯有贪污罪,派部员薛安检查仓库账簿,企图寻找成公浮的罪证。薛安逮捕戴就,严刑拷问,让他揭发成公浮的贪污事实。戴就不肯诬陷郡守,慷慨申辩,薛安就让狱卒把犁铧尖烧红,夹在戴就的掖下,戴就神色不变,对狱卒说:“为什么不把这铁东西烧得再烫一些?别让它凉了!”每次拷讯之前,戴就不进饮食,身上的皮肉被烧得焦烂而脱落,他就拾起来吃掉。薛安又命令把他放在地上,用一只破船把他扣在里面,然后点火烧烟熏他,经过两个白天一个夜晚,人们都说戴就早被熏死了,薛安让人掀开破船查看,戴就竟然未死,他瞪着眼大骂道:“为什么不多加把火?怎么让这烟熄灭了呢?”薛安又命令点火,把一片土地烧得坚硬,然后用针刺入戴就的指甲里,让他扒地上的土,戴就用插有铜针的手指扒土,指甲全部扒掉了,血肉模糊,但不叫一声。吏役报告薛安,薛安立即提审戴就,对他说:“太守成某罪证确凿,已经败露,你何苦如此摧残自己,去维护他的名声呢?”戴就大义凛然,为郡守也为自己辨冤,并怒斥薛安不仁不义。薛安理屈技穷,被戴就的气节感动,转过来在欧阳参面前为戴就说话,撤消了原案。像戴就这样的人不过是一个需要取证的对象,竟然受到如此荼毒,可见当时那些犯罪情节较重而不肯招认的人,受到非刑拷讯更是常事了。
北魏时拷讯犯人惯用酷刑。太祖拓拔珪在贺兰部落时,贺染干派侯引乙突等人密谋刺杀他,尉古真得到消息,悄悄报告拓拔珪预作防备,侯引等果然不敢下手。贺染干怀疑尉古真泄露了机密,抓住他严刑拷问,又用两跟铁车轴轧他的头,尉古真的一只眼睛被轧伤失明,仍不肯招认,贺染干不得已,只好把他释放。太武帝时,卢度世因崔浩一案牵连,弃官逃走躲到高阳郑罴家中,官府探知风声,将郑罴的长子抓去,郑罴告诫儿子要杀身成仁,于是其子被拷讯时,闭口不言,问官用火烧他的身体,直到把他烧死,他未吐露一个字。李彪任中尉时,审案爱用毒刑,他叫人用木头制作成人的拳头模样,名曰“木手”,犯人不招供,他就用木手捶击犯人的两肋,使犯人多次死而复生。每当开始拷讯犯人时,李彪喝令:“快把木手拿来!”犯人一听此言便浑身战栗。
北齐文宣帝高洋是个酷暴至极的魔君,朝堂上经常摆着大镬、长锯、锉碓等刑具,看谁不顺眼就亲手把他杀死或用非刑处罚。于是上行下效,有司审理案件时,拷讯犯人皆用酷刑。如“车辐、绉杖、夹指、压踝”等,车辐是古代车轮的辐条,绉杖是表面不光滑、有节突的木杖,夹指相当于后世的拶指,压踝大概即后世的压杠子。然而这些还不够,有的人还把犁耳(犁上安装的用来翻土的铁板,近世俗称犁面)烧红,让犯人赤脚站在上面,或者把一个铁车轮烧红,让犯人的手臂从中间的轴孔中伸进去,这样,犯人被烧得皮焦肉烂,惨呼不绝。如当时的毕义云拷讯犯人时,总是用车辐捶打,很容易取得口供。又尚书左丞卢斐审理案件,不管事大事小,先用车辐拷打一通,许多人当时被打死。卢斐还在严冬寒天,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冰雪中冷冻,或者在盛夏暑月,把犯人赤身裸体置于烈日下暴晒,这样整死的犯人,前后有数百名之多。
唐初武则天时,是酷刑大泛滥、酷吏竞肆虐的时代。为首者当腿来俊臣。他审问囚犯时,不管罪行轻重,先用醋灌鼻孔。或者在地上挖个大坑作为牢房,称为地牢,把囚犯推进去,吃饭睡觉大小便都在里边,有时断绝他们的饮食,囚犯们饿得吞食棉衣里面的破棉絮。很多人被折磨至死,不死则休想出地牢。每当朝廷发布特赦命令,来俊臣总要先把重罪囚犯处死一批,然后才开读诏令。来俊臣制造的大枷,分十种型号(参见本书《枷项》),每当新的囚犯押到这里,来俊臣就把各种枷和其他刑具拿出来展示,囚犯们一见便心惊肉跳,都纷纷屈招。其次要数索元礼,他拷讯囚犯,与来俊臣同样狠毒,当时人们并称“来索”。他制作一种铁箍,给犯人套在头上,然后在铁箍和头皮之间加木楔,用锤子敲打木楔,铁箍越收约紧,犯人头疼如刀劈,有的人竟至于头颅开裂,脑浆流出。这种铁箍便叫做脑箍,一直沿用到后世。索元礼还制作巨大的木十字架,把犯人两臂平伸、两脚下垂、固定在木架上,挂在高处,让木架旋转,这叫“晒翅”。或者把犯人头朝下挂着,在他的头发上坠石块,如此百般折磨,犯人如何受得了?不屈招只能被摧残致死。
当时的酷吏,又何止来、索二人?另有来子珣、周兴都曾受到武则天信任,他们奉命审理大案要犯,酷刑妙招叠出。尤其是周兴,酷毒更甚,人称他为“牛头阿婆”。天授年间,游人告发说周兴与来子珣、丘神绩等人谋反,武则天下密诏让来俊臣逮捕周兴审问。来俊臣派人请周兴吃饭,酒席间来俊臣向他请教说:“如果犯人不肯招供,应当用什么办法治他?”周兴说:“这太容易了,把犯人装进一只大瓮里,四周用炭火煨烤,看他还能有什么事情不肯招认?”来俊臣当即派人找来大瓮,如法煨上炭火,把大瓮烧得发红,然后从容不迫地对周兴说:“今天我奉密诏审问你,请君入瓮吧!”周兴吓得汗流浃背,立即叩头服罪。还有一个叫王弘义的,天授年间任左台侍御史,他在三伏天关押囚犯,特别挑选狭窄而密不透风的小屋,里面摊上蒿草,上面再铺上毡毯。囚犯住在这样的小屋内像坐在蒸笼里一般闷热,难以忍受,不一会就会热昏过去,如果自己招认或揭发别人,就立即把他移到别处的宽大通风的牢房,否则,只能在这里被蒸死。
此外,还有侯思止、丘神绩、万国俊、郭霸等人,都和来俊臣、索元礼是一路货色。侯思止在天授年间为左台侍御史,有一次他审讯魏元忠,元忠不招认,侯思止就亲自抓住元忠的双脚把他在地上拖曳,拖了一阵,元忠爬起来说:“我好像骑驴而从驴背上掉下来被驴拖曳似的。”侯思止见魏元忠骂他,十分愤怒,又继续拖他。元忠受不了这种侮辱,怒斥侯思止,侯思止慑于魏元忠的正气,不得不有所收敛。丘神绩协助来俊臣拷讯犯人,心黑手狠,受到来俊臣的信任。万国俊与来俊臣一同编造《罗织经》,专门诬陷旁人。长寿二年(693),有人上疏说岭南流放的罪犯们阴谋反叛,武则天派万国俊去处理,亲授旨意说:“如果掌握了他们的谋反罪状,就地斩决。”万国俊到了广州,把那批罪人全部逮捕起来,假传圣旨说赐他们自尽,这些犯人齐声大哭,呼喊冤枉,万国俊不由分说,把他们带到河边一个接一个地依次斩首,三百多人不一会就杀光了。然后编造他们的供状,呈送给武则天。万国俊这种不讯而诛的做法,冤杀许多无辜者。郭霸谄媚武则天,先后人左台监察御史、右台侍御史等职。他曾向武则天表忠心说:“那一年征讨徐敬业(唐开国功臣徐懋公孙,曾起兵讨伐武则天),我愿抽其筋,食其肉,饮其血,绝其髓。”武则天听了很高兴,才授给他御史之职,因此,人们都叫他“四其御史”,或直呼“郭四其”。这帮酷吏,残害朝臣,也残害民众,拷讯时采用的酷刑有“泥耳笼首,枷楔兼暴,拉胁签爪,县发熏目”等,这叫“狱持”;又有“昼禁食,夜禁寐,敲扑撼摇,使不得瞑”,叫“宿囚”。因此,周矩建议武则天“缓刑用仁”。据说,武则天采纳了周矩的意见。对拷讯犯人使用酷刑的做法进行限制,来俊臣、周兴等酷吏都受到了惩罚。
后人认为,自古以来的酷刑,以武后之时为最。这一时期拷讯犯人使用的刑具及用刑的方法,确实集古代酷刑虐法之大成,酷吏人数之多也非其他朝代可比。这种酷虐风气不仅在当时扩展至全国,而且流毒后世,武则天以后新的酷吏不断涌现,他们在拷讯犯人使用残忍手段方面,重步来俊臣、索元礼等人的后尘。
唐玄宗开元初年,京师中监察御史李嵩、李全交和殿中侍御史王旭,被人称为三豹。其中李嵩为赤黧豹,李全交为白额豹,这二人被称为“人头罗刹”;王旭为黑豹,又号称“鬼面夜叉”。三人狼狈为奸,凶狠无度。他们审讯囚犯,总要先找来荆棘铺在地上,把犯人脱光衣服,让他睡在上面,万刺钻体,痛不欲生。或者削竹签钉入犯人指甲中,或者用巨大的方梁压在犯人胯骨上,或者让犯人跪棱角锋利的碎瓦片,又名“仙人献果、玉女登梯、犊子悬拘、驴儿拔橛、凤凰晒翅、猕猴钻火、上麦索、下阑单”等等名目。这些刑罚究竟是如何施行的,难以细考,我们只能从字面上猜想其大概的做法,但可以肯定,这每一种刑罚都是凶狠至极、不堪忍受的,犯人到了他们手里,都心胆俱碎,只求速死。当时京师的人赌咒发誓,常说:“如果有违训教,出门碰上三豹。”可见三豹已在人们心中成为妖魔鬼怪的代名词和恐怖、灾难的象征了。三豹之一的王旭,特别喜欢审讯有奸情嫌疑的妇女,其手段之卑劣,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妇女如果不承认奸情,就将这女子脱光下衣,用绳子兜起阴部,让强壮的男子们用竹棍弹射她的阴户,痛苦和羞辱使受刑者无地自容。有一次,王旭把一名妇女头朝下倒挂起来,头发上坠着石块,让她承认和长安县尉房恒通奸,一直倒挂了三天,那妇女仍然不招认,她说:“侍御(指王旭)太狠毒了。我死之后,要向阎王诉冤,如果能被阎王选入后宫,我一定让阎王不放过你!”王旭听了这番话,感到羞惭和畏惧,才释放了这位妇女。
天宝年间,又有吉温、罗希奭投靠奸相李林甫,屡兴大狱,陷害异己,审讯时一味使用严刑逼供,当时人称“罗钳吉网”。之后又有敬羽,肃宗至德年间任监察御史。他审讯犯人时,让犯人躺在地上,用粗门杠碾他的肚子,说这叫“肉馎饦”(肉面片)。又在地上挖个土坑,坑的底部和四壁放上棘条,尖刺密密麻麻,上面用席子盖上。敬羽在坑边审讯囚犯,如果不招认,就把他推到坑里。有的人被棘扎得遍体血肉淋漓,溃烂至死。有个叫康谦的胡人由经商而成为富翁,别人忌妒他,诬告他曾和史思明之子史朝义勾通。敬羽将他拷问两天两夜,康谦的鬓发全部被拔干净,成了光秃,膝盖和脚踝的关节全被打得粉碎,无法站立,浑身血污,活像个鬼。敬羽和毛若虚、裴升、毕曜同为御史,都以酷毒著名,当时人们把他们并称为“毛敬裴毕”。这四个人肆无忌惮,害人太多了,结果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北宋仁宗时,岳州司理参军魏宏爱用酷刑。有一次他审讯的一名囚犯闭口不言,也拒绝进食,任凭怎么问只是不答应。魏宏让人把他带到跟前,对他说:“我用一作东西塞住你的鼻孔,你还能一直不开口吗?”囚犯害怕了,招认了犯罪的事实。有人问魏宏,犯人为什么怕塞鼻孔,魏宏说:“这个犯人一定有善于伏气的奇术,塞住鼻孔就会气息一通,郁结于胸而致死。”问话的人佩服他的高见。
南宋初,卖国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岳飞谋反,把岳飞父子逮捕,秦桧的亲信大理寺正卿万俟卨和大理寺丞罗汝楫用严刑拷讯,除使用一般的杖、鞭、夹棍等刑具之外,还有一种酷刑叫“披麻问,剥皮拷”。施行时,把岳飞脱光衣服,用涂有鳔胶的白布条缠裹在他身上,待到鳔胶凝固后,让武士用力扯下布条,就会连着皮肉一起撕下来,一扯就带下一大块,惨酷程度,甚于剥皮。岳飞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竟违心招认了谋反的罪状,秦桧取得口供,才请高宗下旨,把岳飞父子在风波亭斩首。
元代,朝廷禁止使用法外的各种酷刑,同时规定审理案件不准拷讯,这在历史上不能不说是文明的一页。《元史·刑法志》记载说,官府审案应该“正其心,和其气,感之以诚,动之以情,推之以礼”,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使用各种“惨酷之刑”,应“悉禁止之”。虽然在实际上难以完全禁绝,但同唐代相比,酷刑拷讯的例子比较罕见。可是到了明代,拷讯犯人又出现了一个空前酷暴的时代。
从朱元璋时起,皇帝直接控制、宦官具体管理的诏狱在审讯犯人时就开始使用酷刑。诏狱由锦衣卫的下属机构南镇抚司、北镇抚司专领,一般受理皇帝钦定的重大案件,案犯大多是朝廷官员或其他有特殊身份的人。其他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多归大理寺审理,由刑部监狱关押,这里也使用肉刑,但比较遵循法规。所以,当时的朝臣偶尔获罪,听说叫镇抚司审理就吓得魂飞魄散,若听说交刑部狱认为有“天堂之乐”。[1]可见诏狱是一个多么黑暗、多么恐怖的所在!
镇抚司使用的刑具,可谓五花八门。到万历时,刑具的名目多至十八种,有“挺棍、夹棍、脑箍、烙铁及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或灌鼻、钉指,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或鞭脊背、两踝致伤”等等。其中棍、鞭、烙铁等人们比较熟悉,脑箍是继承唐代酷吏索元礼的发明,已见前述,灌鼻是继承隋代元弘嗣的“以醋灌鼻”的方法,钉指是用钢针或竹签钉入指甲中,历史上也早有人使用。“一封书”、“燕儿飞”的用刑方法难以详考,我们今天只能凭字面来猜测了。“鼠弹筝”在历史上也曾有人使用过。宋太宗时,开封百姓王元吉被后母诬告,关押在左军巡狱,狱卒“系缚搒治,谓之鼠弹筝,极其惨毒。”此外,还有数种:一是“琵琶”。《明书》称它为“最酷者”,用刑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雨,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琵琶”的样式也难详考,大概它的形状类似乐器琵琶,或许即是“鼠弹筝”的别名。二是“吕公绦”。大概是一种捆人的绳子,捆的方法比较奇特,像神仙吕洞宾的捆妖绳似的。三是“红绣鞋”。这是一种特制的铁鞋,把他烧红给犯人套在脚上,故名红绣鞋。(参见本书《炮烙》)
诏狱还有一种刑罚,叫“昼夜用刑”。这不是白天黑夜连续用刑的意思,而是制作一个木笼,四面钉上钉子,钉尖向内,穿透木条,犯人被关在当中,身体稍微动弹一下,钉尖就刺入皮肉,因此犯人必须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端正地坐着,像木偶似地一动不动,而且不能打瞌睡,可想而知,这是多么痛苦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海瑞上疏批评世宗朱厚熜,世宗大怒,命令把他下锦衣卫拷问,户部司务何以尚以疏为海瑞说情,世宗更加气恼,又命令把何以尚廷杖一百,下到镇抚司狱,再对他“昼夜用刑”。这种“昼夜用刑”的做法,历史上也曾有过,五代时闽国大臣薛文杰给王鏻制作的槛车,四周钉有尖锋向内的铁钉,人在槛车当中随着车身的晃动而被钉尖刺入皮肉。何以尚受的刑罚正与那种槛车相似,只不过改换了一个名称而已。明代朝臣犯罪一旦被逮捕付镇抚司受审,大多先经过酷刑拷讯。惨毒的情形,无疑是人间地狱。天顺年间,刑部主事毛吉因小事得罪宦官门达,门达找借口把他下锦衣卫衙狱,让身强力壮的狱卒用特号大棍拷打,打得大腿上的肌肉脱落,看见白骨。嘉靖时,兵部员外郎杨继盛劾奏严嵩,被逮付诏狱,拷讯时五刑齐用,打得皮开肉烂。杨继盛表现得非常坚强,他被拷讯之前,有亲友送给他一颗蚺蛇胆,说是人吃了它可以补气壮胆,增强对刑罚的耐受力。杨继盛坚决不要,他说:“我杨椒山(继盛号椒山)自己有胆,何必要用蛇胆?”他受刑昏死被拖到镇抚司狱中,半夜时才苏醒,觉得身上伤疼,就呼唤狱卒掌灯,他把一个饭碗摔破,用碎碗割去身上的烂肉,有筋牵连的地方,他就用手扯断。狱卒惊骇得两手打颤,几乎端不住灯,杨继盛却意气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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