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民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中华民族特有的自然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孕育、发生并传承的,因而中国传统民俗既有人类民俗的共性,又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独特个性。分析和揭示中国传统民俗的基本特点是民俗文化研究的应有之举,其与各类具体事象的描述应是深入研究中国民俗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遗憾的是,近年来综合性的论述一直比较沉寂。本文意在引起人们对这方面研究的重视。综合考察中国民俗的传承、演变过程,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表现得十分明显。
一、原始信仰长期留存
原始信仰习俗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长期传承和流行,是中国传统民俗的一大特点。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巫术、占卜、祈禳、祭祀、禁忌等习俗不但在人们的信仰活动中集中地表现出来,而且贯穿于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不必花费笔墨去叙述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巫术、祭祀仪式,只要看看人们日常生活中渗透的信仰习俗,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如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春祈、秋报、求雨、禳灾、用占卜来预测气候和年成,以及围绕农事而形成一系列的禁忌等,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生产的传统习俗。《左传》记载:“社稷二祀,……自夏以上祀之。”[1] 《汉书·郊祀志》也记载:“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2]可见, 对土地神和谷神的祭祀,早在不可确知的上古时代就很流行了。其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始终伴随着一系列的信仰习俗,据《礼记·月令》的记载,一年中除十一、十二月外,十个月都有“祈谷”、“命民社”、“祈来年”等固定的祭祀农业诸神的活动,实际上,许多农事节日就是由此形成的。此类农事信仰习俗在后世堪称长盛不衰,时至今日也远没有绝迹。就猎、牧、渔、林、交通、运输、贸易等行业及各项手工业而言,举行某些巫术性仪式,祭祀有关的神灵,恪守
一定的禁忌等,也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在衣食住行中,原始信仰习俗也常有反映。如造房建坟便与堪舆术紧紧连在一起,请阴阳先生看风水选宅地,是动工前的第一步。从破土开工到建成进宅,每个重要环节都要选择吉日良辰,整个过程有着一系列的巫术、祭祀、禁忌活动。其中,上梁仪式尤为隆重,梁上要贴“上梁大吉”、“姜太公在此”等红纸条幅;工匠登高时要唱《上梁文》,然后在梁上将馒头、散钱等抛下,以驱煞、镇鬼;有时还要在正檐下挂一面铜镜,用来照射妖邪。凡此种种,不一而述。我们从殷墟甲骨文中的“卜居”记载,《尚书》中《召诰》、《洛诰》两篇所述周成王选都洛邑时的龟卜过程,敦煌文书中保留的《建宅文》[3]、《镇宅文》,[4 ]以及后世层出不穷的风水图书中可以看出, 营造活动中的原始信仰是源远流长,绵绵不断的。
中国的传统服饰,按礼制的规定,必须与一定的信仰活动相适应,故有所谓的“祭服”。此外,民间还流行许许多多用以避邪的衣服和饰品,如五毒背心、五香布袋、辟邪鞋饰、玉佩、护身符等。饮食生活中,船家食鱼忌翻身,不称“箸”而称“筷”;河南人做饭忌说“少”、“没”、“光”、“烂”、“完了”、“不够”等词语;东北人包饺子忌不捏褶,因为捏光边象“和尚头”,不吉利,而且包成的饺子忌摆成圈,必须摆得横竖成行,才能财路通达,这些禁忌习俗都是我们常闻常见的。事实上,饮食中的原始信仰很早就盛行了,如汉代便有“俗说:雷鸣不得作酱,雷已发声作酱,令人腹内雷鸣。”“俗说:腊正旦食得菟髌者,名之日幸,赏以寒酒。幸者,善样,令人吉利也。”之类的记载[5]。又据《山海经》的记载:“招摇之山……有木焉, 其状如谷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①gǔ,佩之不迷。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②@②(猩猩),食之善走。”“扭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柢山……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蛇尾有翼,其羽在@③下,其音如留牛,其名曰@④,冬死而夏生,食之无肿疾。”[6]这种食用、 佩戴某种东西
就可以取得某种实际效用的观念正是模拟巫术的观念,而后世盛行的吃什么补什么的说法,如以“吃了熊心豹子胆”来形容别人胆大妄为,显然与之一脉相承。至于喝了中药,将药渣倒在大路上的习俗,很明显与接触巫术有关。
遇到出行、聚会等家庭或社会活动时,人们也常以卜筮、圆梦、求签、测字等方式来预测吉凶,决定行止。《墨子》中所记:“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听,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7] 即丛辰占法预测出行吉凶之一例。在民间,甚至连洗头、制衣也都有种种趋吉避凶的习俗。如《论衡》中记载:“《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卯日沐,令人白头。……裁衣有书,书有吉凶,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8]此外,各种前兆迷信在民间也盛行不衰。 《尚书·牧誓》中“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化鸡之晨,惟家之索。”的记载表明,早在周代之前,人们已笃信雌鸡报晨是家道衰败的前兆。《左传》中也有不少日食预兆灾变的记载。《山海经》中记载的前兆迷信尤多,如“长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9]“剡山……有兽焉,其状如彘而人面,黄身而赤尾, 其名曰合窳,其音如婴儿。……见则天下大水。”[10]传至后世,流行于各地的前兆迷信,诸如“乌鸦叫凶,喜鹊叫吉”、“猫头鹰叫孝”、“左眼跳福,右眼跳祸”、“鸡上屋兆凶”、“喷嚏兆灾”、“灯花兆喜”等,都是我们熟知的。
在民间社会生活中,祭祀祖先和村社保护神一直是家族、村落的重大事务,而社交往来时,以某种信仰仪式或赌咒发誓来互相约束、取信,也是人们经常采用的方式。在人生仪礼中,原始信仰渗透得尤深。如围绕生育,就有五花八门的生殖崇拜、祈求子息的习俗和产妇、产房禁忌,以及一系列为婴儿祈福的仪式。结婚迎亲时,也有许多巫术活动,撒谷豆攘三煞至少在西汉时就已流行[11],以弓箭镇邪,悬铜镜驱崇等,早在唐宋文献中已有记载[12]。丧葬因与鬼魂观念和祖先崇拜联系在一起,信仰活动更是形式繁复,名目众多。从山顶洞人在尸骨上撒赤铁矿粉到《仪礼·士丧礼》中的有关记载,各种丧葬信仰习俗不断地发展演变,长期延续。
再从中国的传统节日看,也大多源于上古祭祀,尽管不少节日在后世的演变中,或融合成多重内容的综合节日,或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但祭祀的内容仍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如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除各种岁时农事节俗外,还要分别祭祀青帝句芒、赤帝祝融、白帝蓐收、黑帝玄冥;中元节、冬至、除夕,都有祭祀祖先的仪式。
原始信仰习俗在传承中始终表现出浓重的神秘性,人们觉得这些习俗是不可捉摸和无法解释的,在神秘莫测的气氛中产生的恐惧、敬畏心理便导致了盲目信从的民俗行为。这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深受宗教影响的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差异。
原始信仰习俗在中国长期延续有其多重原因。
其一,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孕育和发展的,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一脉相承,从未中断。这种联绵不断的文化体系决定了中国民俗文化的传递途径是畅通无阻的,而因地理环境等因素造成的那种较为保守的文化性格又使古老的风俗在传承中不会轻易改变。因此,作为原始民俗主体的原始信仰能够在后世大量保留和长期传承。
其二,由农业经济和宗法社会中发生的中国文化是以务实精神以及对现实生活、世间关系的注重为特征的,因而原始信仰始终未能发展成为一种全民信奉的宗教。如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不但未能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国教”,而且本身就渗透了古老的巫术、祭祀成分。至于一些外来的宗教,如佛教,也只能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的制约下生存,无法取代原有的信仰习俗。
其三,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并不平衡,当汉族地区已进入封建社会时,许多少数民族还处在氏族部落制或更原始的社会阶段,因而原始信仰习俗在各少数民族中是大量存在的。当某些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或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时,也必然会带来许多原始信仰习俗,如辽、金、元、清政权的建立便带来了北方民族萨满跳神的习俗。
中国传统民俗的这一特点提醒我们,在研究中不能不考虑到原始信仰的多方面影响,即使研究外来宗教也应重视外来宗教与本土原始信仰的冲突、融合所发生的诸多变化。
二、宗法观念影响深远
诚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以父家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所依托的社会结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虽发生过种种变迁,但以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制度及其遗存和变种却长期保留着。这种以宗法为特征的社会结构定势,对民间风俗产生了长期的、重大的影响。
从传统的社会心理看,人们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明显地反映出宗法观念的影响。研究民俗的学者都注意到,中国的亲属称谓系统十分繁复精细,它不仅与其他国家和民族一样,纵向地区分上下辈分,而且在父母系、嫡庶出、年长幼等同辈横向方面,也有极其严格细微的规定。如本人上一辈的男性长辈就有伯父、叔父、舅父、姑父、姨父等,女性长辈就有伯母、婶母、舅母、姑母、姨母等。这种不厌其烦的称谓方式,实际上是由着意强调血缘亲疏和系别的宗法社会派生的。在社会生活中,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正是由称谓表示出来的血缘关系以及由此确立的尊卑、男女、长幼的不同地位而排定的。孔子强调“正名”,要求人们严格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立意也就在此。
从中国传统的社会生活看,亲属集团乃至村落社区的多种民俗活动大多是围绕血缘关系这一轴心展开的。这一方面人们已谈得很多了,我们不妨从另一方面来看看。唐宋以降,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随着社会文化条件的诸多变化和社交活动的不断扩大,一些人突破了家族和村落的范围,根据自己的信仰、专长、志趣和特殊需要,相互交往,重新组合,形成了一些新的活动群体。如宋代文献中对此类家族、村落之外的民间结社、结会就有颇多记载[13]。应该说,这些游离于家族之外的社会交往和民间组织反映了一种新的人际关系,但是人们还是笃信血缘的力量。异姓朋友常常通过“结义”的方式结成“义兄弟”,宋代的洪迈曾谈到这一现象:“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14]元、明时的戏剧、小说多有朋友“结义”的描写,如《单刀会》、《三国演义》就根据刘备、关羽、张飞的史事敷衍出一段“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并在后世成为“异姓兄弟”的楷模。旧时,浙江一带即有男子结拜组成的“十兄弟”,广州地区则有女子结拜组成的“金兰会”。明、清时的民间会党也常常模拟家族形式,以结盟方式入会,师徒间以父子相称,众徒间以兄弟相称。上述现象表明,人们始终认为,通过某种仪式使非血缘
的关系转化为象征性的血缘关系,就能够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和凝聚力。民间对血缘关系的重视,于此可见一斑。
宗法观念影响下的社会心理的另一重大表现是,数千年来,“孝亲”情感一直在社会观念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民间时时重复做的一件大事是对去世先祖的隆重祭奠和顶礼膜拜,以此祈求祖先保佑后人人丁兴旺,家族昌盛。人们认为其他神灵都不如祖先神尊贵,因而各地都建有祠堂、家庙,各家都奉祀祖先牌位,而定期举行祭祖仪式则是民间最重要的信仰活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人如果不祭祖先,那是没有容足之地的。“孝亲”的另一表现是对在世长辈的绝对顺从和孝敬。在人们心目中,“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母体,正如《孝经》中说的,“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5],因此,“百善孝为先”成为社会公认的准则,而“无父无子”、“六亲不认”的人,则为众人所不齿。
由尊祖孝亲又导出一个普遍的心理定势,即极端尊重传统,并因此形成了厚古薄今、因循守成的思想倾向。人们对待古已有之的传统惯制总是抱着谨慎恪守,不敢轻易背弃的态度,在评价事物时,总是以是否符合“古法”,是否传承有绪为标准,提出某种看法时,也总要引述古人、前人之语来加强自己说话的分量,民间长期流传的谚语、俗语常是劝戒他人时的有力法宝。民间三百六十行,各行各业都有自己信奉的“祖师”,都讲究“家法”、“师承”,并有“祖师”创业授艺的神奇传说。如果木匠不标榜“师传绝技”,郎中不炫耀“祖传秘方”,便难以取信他人。
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的影响还通过礼仪制度的形式,在人们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历史上,等级礼制不仅以“三纲五常”的规范作为道德的内涵,而且还以消费品的等级分配作为实质性的内容。历代王朝都用礼制规定社会秩序,人们按照自己的等级身份,而不是财产多寡过着相应的生活,以此保障尊卑贵贱不可逾越的道德信条。以生活用品的使用来看,礼制都作了周详完备的规定,诸如衣冠服饰、房舍家具、车马乘骑、日用杂品等,物无巨细,其种类、形制、质料、样式、色彩等,都有严格的等级差别,甚至小至门钉的数目、腰带的装饰,都有一定的规格,贵贱不能混淆。在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社交往来、婚丧喜庆、吉凶祸福等,也都有一系列的礼仪规定。历代统治者还时常有“正礼俗”的举动,运用法制、哲理、教化等手段,将民间风俗纳入礼制的轨道。在礼制的约束下,人们不能超越自己的身份享用不该享用的物品,做出不合礼仪的举动,于是塑成了循礼蹈规、安分守己的民族性格,形成了拘谨、守成、俭约、古朴的民俗风情。
三、民族和地区间存在明显差别
中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各个民族统一于整个中华民族之中,各民族丰富多采的民俗风情构成了中国民俗的整体。从历史上看,各民族在文化上经历了长期的交流和融合。夏商时代,中原黄河流域是夏族,东部淮河流域是东夷,南方长江流域是三苗,西北黄湟一带是羌族,大漠南北是荤粥,至春秋时期,黄河流域的商周各族与其他民族相互影响和同化,形成华夏族。秦代,当时的东夷、南蛮、百越、诸戎、笮、@⑤、夜郎等族皆统一于秦王朝,其后,匈奴、乌孙、东胡、肃慎、扶余等族又逐渐统一于汉王朝。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与汉族杂处,于是出现了大规模的融合和同化。唐代,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得到加强和巩固,文化交流也有很大发展。五代十国和宋代,虽出现过多元割据的局面,但元代大一统后,不仅结束了宋与辽金的对峙,而且也统一了大夏、回鹘和大理等政权,而各民族的文化也得到进一步的融合与交流。明清以后,更有所发展,当今我国已是具有五十六个民族的统一国家。当然,肯定各民族的交流、融合、统一,并不等于说各民族的民俗也是一致的,事实上,多样性、丰富性和民族间的差别性正是中国民俗的重要特征。
各民族民俗的差别是因各民族不同的自然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状况、文化特点等造成的。从各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看,有平原、深山、密林、水乡、沙漠、海岛,气候条件也东、南、西、北相差极大。东北山林中的民族与南海岛屿上的民族,西北戈壁的民族与江南水乡的民族,必然会在各方面存在重大差别。从历史发展看,各民族也不平衡。汉族的先民早在八千多年以前就发明了农业,夏商周以来,一直以农桑为主要的经济方式,与此同时,许多少数民族则实行不同的经济方式,如北方的匈奴、鲜卑、契丹、柔然、党项、蒙古等族,曾长期从事游牧经济,而东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则长期以原始的渔猎、采集为主要的经济方式。不同的经济方式必然形成不同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习俗。各民族的社会发展也不相同,汉族很早就进入了封建社会,而许多少数民族却长期处在原始的氏族社会,到近代,仍有不少民族处于奴隶制、半奴隶制、封建制、封建农奴制,甚至氏族社会阶段,而不同的社会状况便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民俗。上述可见,各民族历史进程的不同,反映在民俗上,便构成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民俗并存的特点。
从文化上看,各民族也有很大差别。我国大多数的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这些民族语言分别属于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印欧语系、南岛语系等不同语系,而汉藏语系中又有藏缅语族、壮侗语族、苗瑶语族,阿尔泰语系中又有蒙古语族、通古斯满语族、突厥语族,语族之下还有不同的语支。宗教信仰也多种多样,如蒙古族、藏族信仰喇嘛教,傣、布朗、德昂等族信仰小乘佛教,回、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等族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一些民族则保留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神信仰,包括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巫教、萨满教等。此外,在民族性格、社会心理、审美情趣、传统惯制等方面,各民族也有所不同。文化上的差别使各民族在衣食住行、社会交往、人生仪礼、游戏娱乐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差别明显、各具特色的民俗风情。
除民族间的差别外,同一民族也常因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文化传袭等不同而在民俗上产生地区间的明显差别。以汉族为例,由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便形成了具有不同特点的地方民俗。这一点实际上在日益兴起的区域文化研究中,已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如上古时期,中原、荆楚、吴越,就有着不同的民俗。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除记载了各地的山川物产外,还叙述了各地的民俗风情,如“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秦地,……其民有先王遗风,好稼穑,务本业,故《幽诗》言农桑衣食之本甚备”;“河内……俗刚强,多豪杰侵夺,薄恩礼,好生分”;“楚……,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信巫鬼,重淫祀”;“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16]。显然,班固已认识到民间风俗的区域性特点。宋代以降,由于各地经济、文化的不平衡发展,都市与农村、江南与西北、沿海与内地、交通要冲与边地僻壤,在生活习惯、民间风俗上都存在很大反差。因此,后世的地方民俗专著、地方志中的风俗志以及笔记、游记等,都述及民间风俗的地区差别。实际上,某些人数较多、活动区域较大的少数
民族也有此类差别,如黑龙江地区的蒙古族与内蒙草原上的蒙古族,甘肃、云南的藏族与青藏高原的藏族,都在民俗上表现出一定的地域特点。
中国民俗的上述特点,与某些民族比较单一,生态环境不那么复杂的国家的民俗,有很大不同。这告诫我们,在研究中国民俗时,切不可一概而论,泛泛而谈,唯有在注意其统一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又十分注意民族和地区间的差别,才能认识中国民俗的全貌。
四、既一以贯之又不断变迁
我们谈中国传统民俗当然在很大程度上涉及的是汉族的传统民俗。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古代文化曾经历了多种变革,并不断地吸收和融合了许多外来文化,却又始终保持着一脉相承、联绵不断的发展系统。上述状况反映在民俗上,便表现出既一以贯之,又不断变迁的特点。
从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看,中国与其他民族一样,也是经过了原始的采集、渔猎经济后进入农耕时代的,而在农业生产中,其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也是不断进步的。与此相应,人们的衣、食、住、行、运输、贸易等,也不断地从蒙昧向文明发展。就社会状况而言,中国也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的进化,在此期间,具体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曾发生过多种变化。
再看宗教信仰,在原始信仰习俗长期延续的同时,还相继产生了道教,传入了佛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教等。在岁时节日、游艺竞技等方面,也因历史变革和外来文化的传入而发生许多变化。因此,我们考察中国民俗的传承,可发现其既保持着固有的传统,显示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又时时变动,表现出显著的时代特征。
如果深入分析,又可发现,中国传统民俗的变迁是不平衡,不同步的。在各类民俗事象中,衣、食、住、行等消费民俗堪称最活跃的部分。以饮食为例,《礼记·内则》中记载的周代佳肴仅“炮豚”、“牛炙”、“濡鱼”、“@⑥珍”等数种,做法都很简单,而且当时的平民很难享用肉食,故春秋时的曹刿有“肉食者鄙”的说法[17]。到了唐代,情况大不一样了,仅据韦巨源《食谱》和谢讽《食经》所载食品名目统计,就有一百儿十种。与此同时,胡饼、乳酷之类的胡食也在中原地区日益流行。宋代食品花式之丰富,制作之精美,已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吴自牧《梦粱录·分茶酒店》记载的各式菜肴将近三百种,《面食店》一篇记载的佐酒菜肴和花式面有一百多种。又据周密《武林旧事》记载,杭州市场上出售的食品,市食小吃类有41种,糖果类有42种,菜蔬类有20种,粥类有9种,凉水类有17种,糕类有19种, 蒸作从食类有57种,名酒类有54种。仅据上述记载,已足以使人目不暇接了。明清以来,各地的名菜佳肴和风味小吃更是数不胜数了。
服饰的变化也很大,传统的样式至战国时变为“胡服骑射”是人们熟知的,而到了唐代,采用和融合胡服样式已是普遍的现象。宋代服饰更形成了喜好“变古”的倾向,述说“风俗僭侈”,指斥“怪服、妖服”[18]的言论在宋代文献中可谓比比皆是。吴自牧在叙述杭州风俗时即称:“自淳@⑦yòu年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复旧时淳朴矣”[19]。至明代中晚期,慕尚新异,追求艳丽己成为一股社会风尚[20],“士民竞以华服相夸耀,乡间妇女亦好为华服”[21]的现象使士大夫发出了“极乱世界”的惊叹。[22]
出行由乘车、骑马变为坐轿,住房、家具由简朴趋于奢华,也都反映出消费民俗的巨大变化。我们从正史《礼志》、《舆服志》及历代王朝对民间衣食住行“越礼逾制”一再下达的禁令和某些不得已的放宽,可以看出统治者的惊恐和无可奈何。
相对而言,民间信仰习俗则较为稳定,变化十分缓慢,历代王朝不断下令禁止民间“淫祠”却难以收效的事实,从另一方面说明了问题。
还有一些民俗事象,虽形式上长期延续,但实质内容却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点在传统的节日习俗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年节燃爆竹原是一种驱除鬼魅的手段,后世却被用来制造欢乐喜庆的气氛。宋代,人们已能制作双响的爆仗和连响的鞭炮,并创制了各式各样的烟花,除夕之夜,通宵达旦,声震如雷的爆仗、绚丽奇幻的烟花与鼓乐声、欢呼声交织在一起,将节日气氛推向高潮。元宵节源出以灯火祭神、礼佛的举动,后来也充满了观赏花灯的娱乐成分。立春宏道的《迎春歌》对当时热闹非凡的行春盛况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端午节原为“恶日”,但自宋代开始,也被视为“葵榴斗艳,栀艾争香,角黍色金,菖蒲切玉”的佳景时节,除沿袭驱瘟避邪的旧俗外,人们还“递相宴赏”,“对时行乐”。[23]
另有一些民俗事象,如腊八节食腊八粥,宋代兴起的火葬习俗,观音菩萨取代女娲成为民间香火最盛的“送子娘娘”等,都与佛教传入有关。
总而言之,在中国民俗的母体和核心一以贯之的情况下,其传统架构中的不少内容已发生了颇大变化。一些民俗的内容和形式以其原型或变种长期保留着:一些民俗保留了传统的形式,而原始内容则日趋淡化和消亡:一些民俗在后世的传承中仅保留了原有的名目,其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极大变化;一些民俗在后世已荡然无存;还有一些民俗却是由于文化的变革或外来文化的影响而新出现的。上述状况表明,只有仔细分析和认真研究各类民俗事象的传承与演变,才能真正认识中国民俗。
1、蒙古族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民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每年七、八月牲畜肥壮的季节举行“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这是人们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文体娱乐大会。 “那达慕”大会上有惊险动人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显示出草原民族独有的特色。
蒙古族服饰包括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等。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喜欢穿长袍,春秋季穿夹袍,夏季着单袍,冬季着棉袍或皮袍。男袍一般都比较宽大,尽显奔放豪迈。女袍则比较紧身,以展示出身材的苗条和健美。男装多为蓝、棕色,女装则喜欢用红、粉、绿、天蓝色。腰带是蒙古族服饰重要的组成部分,用长三四米的绸缎或棉布制成。蒙古族钟爱的靴子分皮靴和布靴两种,蒙古靴做工精细,靴帮等处都有精美的图案。佩挂首饰、戴帽是蒙古族习惯。玛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银等珍贵原料使蒙古族的首饰富丽华贵。
2、回族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十三世纪,大批穆斯林从中亚迁入中国,并同当地的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融合,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逐渐形成了回族。回族民间节日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又称大开斋。每年希吉来历即伊斯兰历9月为斋月。凡回族男12岁、女9岁以上身体健康者都应封斋。解放后,国务院把开斋节定为回族的法定假日。
由于散居的原因,使回族在服饰上最具有民族特色的就是礼拜帽,一般是用白布制做,式样为无檐小圆矛,也有戴黑色的,最初是作礼拜时戴,现在以成为民族标志,平日也随处可见。回族妇女习惯戴披肩盖头,只把脸露在外面,根据年龄的不同,选用的颜色有所不同,姑娘用绿色的,中年用青色的,老年用白色的。
3、苗族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苗族有很多节日,但各地区叫法和过法不尽相同,传统节日以苗年最为隆重。
苗族分布较广,支系众多,服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妇女较典型的装束是短上衣,百褶裙。苗族衣料过去以麻织土布为主,普遍使用独具特色的蜡染、刺绣工艺。裙子则以白色、青色居多,服饰的用料、颜色、款式、刺绣等方面,都极具民族风格。配饰以头、颈、胸及手等部位的银饰为多见,苗族的银饰在各民族首饰中首屈一指。绚丽多彩的服饰文化充分显示了苗族的聪明才智,至今仍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
4、傣族
傣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远在公元1世纪,汉文史籍已有关于傣族的记载。1949年后,按照傣族人民的意愿,定名为“傣族”。傣族自称“傣仂”、“傣雅”等。傣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不少节日与佛教活动有关。在每年傣历六月举行的泼水节是最盛大的节日,这一节日傣语称“桑勘比迈”。届时要赕佛,并大摆筵席,宴请僧侣和亲朋好友,以泼水的方式互致祝贺。现在,因泼水活动是傣历新年节庆活动的主要内容,这一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傣族多居住在我为云南的亚热带地区,擅长农耕和水稻种植。傣族人在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融合了中原和印度及中南半岛诸国文化。傣族男子多穿圆领大襟或对襟小衫,下着长裤,白布或蓝布包头。妇女穿长筒裙和短衫,梳各种发式。傣族人民崇拜孔雀和大象,常将孔雀和大象的图案编织在衣物上。
5、傈僳族
傈僳族在唐代称为“栗粟”。傈僳族最早生活在四川、云南交界的金沙江流域一带,后因战争等原因,逐步迁到滇西怒江地区定居下来。1985年6月11日,建立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节日:主要节日有阔时节(12月20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火把节、收获节、中秋节、澡塘会、刀杆节等。每年农历二月初八举行的“刀杆节”扣人心弦,据说上刀杆是为了使傈僳人具有“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精神而设立的。
傈僳族男子一般上穿或长或短的麻布衫,下着及膝黑裤,头戴黑色包头,身背革制箭包和砍刀,左耳戴珊瑚耳坠。德宏傈僳族男子佩戴长刀,颈戴贝壳颈圈,身背手工缝制缀有红绿色小绒球的花包,穿白色护腿。女子多穿长百褶裙,也有穿黑色长裤,系围裙,用青布包头,身背手工缝制的挂包,头戴白色砗磲片和红白珊瑚珠子串成的“噢乐”,有的绚丽多彩,有的典雅大方,极有特色。(注:砗磲音为车渠,一种蛤
6、藏族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30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5%,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藏族普遍信奉藏传佛教,即喇嘛教。过去许多传统日均与宗教活动有关。藏族的民间节日有藏历新年、酥油灯节、浴佛节等。藏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为每年藏历正月初一的藏历年。
藏族的服饰在藏族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农区男子一般穿黑白氆氇或哔叽藏袍,衣裤套穿在白衬衣上,外束色布或绸子的腰带;妇女藏袍的用料同男装,冬袍有袖,夏袍无袖,内衬各色绸衫,腰前围一块毛织的彩色横条“帮典”,风格独特。牧区男子多穿肥大袖宽的皮袍,大襟、袖口、底边等处都镶着平绒或毛呢,外束腰带;妇女也穿皮袍,皮袍以“围裙”料和红、蓝、绿色呢镶宽边,美观漂亮。藏靴主要有“松巴鞋”和“嘎洛鞋”。藏族男女的头、手、胸、腰上都喜欢佩戴用珠宝、金、银、铜、玉、象牙等制作的精美首饰。
7、壮族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有“布壮”、“布土”、“布侬”、“布雅依”等20余种自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僮族”,后来改为“壮族”。壮锦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
壮族男子多穿对襟的上衣,纽扣以布结之。胸前缝一个小兜,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下摆往里折成宽边;下短而宽大,有的缠绑腿;扎绣有花纹的头巾。妇女穿藏青色或深蓝色矮领、右衽上衣,衣领、袖口、襟边都绣有彩色的花边;下着黑色宽肥的裤子。也有穿黑色百褶裙,上有彩色刺绣,下有彩色布贴,色彩绚烂耀眼。扎布贴、刺绣的围腰,戴绣有花纹图案的黑色头巾。节日或赶墟歌场穿绣花鞋。披戴绣花垫肩。妇女的发式各地有所不同。壮族服饰一般都用自织的土布制成。
8、朝鲜族
朝鲜族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主要聚居区。朝鲜族的先民,是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人。朝鲜族民间有五大节日,至今仍然隆重欢度。这五大节日是:元日(春节)、上元(元宵节)、寒食(清明)、端午、秋夕。朝鲜族敬重老人的传统很悠久,早在李氏朝鲜(1392-1910)时期,每年九月九日便被确定为老人安慰日。
朝鲜族男子通常穿短款上衣,斜襟、左衽,宽型袖筒,下身穿宽腿、肥腰、大裆的长裤。外出时喜欢穿斜襟长袍,无纽扣,以长布带打结。过去习惯戴笠,现在青年男子戴鸭舌帽,中老年人戴毡帽。儿童上衣的袖筒多用色彩斑斓的“七色缎”做料,就像彩虹在身上飘逸。女服则为短衣长裙,朝鲜族叫“则”和“契玛”。喜欢选用黄、白、粉红色衣料。朝鲜族的鞋从木屐、草履到草鞋、麻鞋,直至近代男子宽大的长方形胶鞋、妇女鞋头尖面跷起的船形胶鞋,无布别具一格。
9、高山族
高山族是台湾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包括十多个族群。“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高山族地区森林覆盖面积大,素有“森林宝库” 的美誉。高山族的节日很多。他们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丰年祭”又称“丰收节”、“丰收祭”、“收获节”等,相当于汉族的春节,是高山族最盛大的节日。
高山族服饰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差异,但有地区差异。台湾南部的男子穿对襟长袖上衣,外套坎肩式短褂,系宽腰带,垂其两端的作为前裙。衣袖、领、腰及下摆都镶上彩色花边,用黑布缠头。经常戴藤盔或木盔。女子服饰分为短衣长裙、长衣下裳和裸露式三种款式。有的身穿对襟长袖短衣,下着长裙,胸前挂一块斜方胸衣;有的上身只穿一个背心,下身横围一块腰布,冬天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头戴木制八角头盔。高山族男女都喜欢佩戴饰物,如贝料、兽牙、羽毛、兽皮、花卉、钱币、竹管等,全身上下被装点得五光十色。妇女刺绣享有盛名。
10、纳西族
原游牧在青海省黄河、湟水谷地的古羌人,辗转南迁至川西南、滇西北一带,并分化成不同的民族,其中就包括纳西族。“纳”有大或尊贵之意,“西”意为人。 丽江纳西族的摩梭人信奉神灵,崇拜大自然,相信天地万物皆有神灵主宰。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的“转山节” 祭祀狮子山,就是人们敬拜自然实体的公共祭祀庆典。
纳西族过去是以自织的麻布或粗布为衣料,青壮年喜穿白色,老年人喜欢黑色,以表现其二元对立的宇宙观。现在妇女服饰在保留传统特色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永宁的纳西族女子喜欢穿红、蓝、紫色且用彩色布镶边、钉双排扣子的上衣,浅蓝或白色衫里的双层百褶长裙,用丝线绣五彩花边。腰束红、黄色彩带,脚穿青布绣花鞋。纳西族最具特色的服饰是妇女的“七星披肩”,它是民族心理的深层结构的体现,蕴含着纳西族丰富的历史和思想内涵。
11、布朗族
布朗族是古代濮人的后代。 唐时称“朴子蛮”,元、明、清 时称“蒲蛮”,由于居住的地区各异,昔日的布朗人有不同的自称。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意愿,统称为布朗族。布朗族过去崇拜多神,普遍信仰小乘佛教,许多传统节日大都与宗教活动有关。其中最具特色的节祭日有:年节、祭寨神、洗牛脚等。山康节是布朗族最盛大的节日,每年傣历六月中旬举行,一般为3天。
布朗族过去男子穿花上衣,系青绿小条绳腰带,膝下系黑藤,裹红布包头。妇女上穿花衣,下着筒裙,崇尚黑、蓝色,发式为挽髻于脑后,戴青绿珠,饰海贝、戴垂至肩部的大耳环。现代布朗族服饰与早期服饰有了很大差异。男子上着圆领对襟长袖的青布衣,下穿宽脚长裤。男子头饰因年龄不同而有所差异。布朗族很早就会用蓝靛染布,用“梅树”皮、“黄花”根作原料,经过一定加工程序,分别染成经久不褪的红、黄色,极具大自然的风韵。服饰的用料多为自织的土布,
12、阿昌族
阿昌族大部分聚居在云南,是中国云南境内最早的世居民族之一。因居住地的不同,还有“蒙撒”、“蒙撒禅”、“对撒”、“汉撒”等自称。解放后统称为阿昌族。会街,是阿昌族人民的传统集会,多在每年农历九月中旬举行。阿昌族信仰小乘佛教,会街原属宗教集会。主要宗教节日有进洼(关门)、出洼(开门)、烧白柴、泼水节等。除宗教节日外,还有许多本民族特有的传统节日。如:火把节、窝罗节、浇花节和春节。
阿昌族男子一般穿对襟上衣,黑色长裤,出门喜欢背“筒帕”和“户撒刀”。男子包头和妇女衣饰都有着婚否的区别。未婚妇女一般穿短衣、长裤,将辫发盘于头顶。已婚妇女一般穿短衣,及膝筒裙,束髻,并用黑布或蓝布缠成高达尺许的包头,戴各种银饰。也有穿对襟窄袖衫的裙子的。青年妇女的银质装饰非常多,有的在胸襟上钉四颗银纽扣,挂银链,拴银盒,还在银盒内装着石灰、槟榔等物。阿昌族男女均喜欢把鲜花插在头上。
13、怒族
怒族是云南的古老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族自称“怒苏”、“阿怒”和“阿龙”。与傈僳族、独龙族、藏族、白族、汉族、纳西族等民族交错杂居。怒族传统节日有过年、鲜花节和祭谷神、祭山林节,其中以过年的节日气氛最浓,既隆重又古朴。仙女节是云南省贡山一带怒族人民的民间传统节日。当地又称鲜花节,於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举行。
怒族服饰的风格古朴典雅,男子的传统服饰为交领长衫,及膝长裤,穿时前襟上提,束腰带,扎成袋状,以便装物。蓄发,并用青布或白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妇女则穿右开襟上衣,长及脚踝的裙子,套黑色或红色的坎肩。年青姑娘喜欢在裙外系有彩色花边的围腰,已婚妇女衣裙上都绣有花边。妇女头部及胸部多用珊瑚、玛瑙、贝壳、料珠、成串银币装饰,戴钢质大耳环垂于肩部。男女都喜欢用红藤作缠头和腰箍。贡山一带妇女喜用精致的竹管穿耳,体现其独特审美。
14、鄂温克族
鄂温克族人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思是“住在大山林里的人们”。在北纬52度的大兴安岭原始森林里,至今仍有鄂温克人的脚印与炊烟,其定居点便是有“北极村”之称的敖鲁古雅鄂温克猎人村。敖包节是鄂温克族的宗教节日,但也举行一些文娱体育活动,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性。除春节等节日与临近其他民族的节日一样外,鄂温克族还要在农历五月下旬择日举行的“米阔勤”节。
鄂温克族服饰的原料过去主要为兽皮,服装样式主要有大毛上衣、短皮上衣、羔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等。大毛上衣斜对襟、衣袖肥大,束长腰带。短皮上衣、羔皮袄,是婚嫁或节日礼服。无论男女衣服,衣边、衣领等处都有用布或羔皮制作的装饰品镶边,穿用时束上腰带。喜爱蓝、黑色的衣服。皮套裤制作讲究,外面绣着各种花纹,既美观大方,又防寒耐磨,天冷时穿在皮裤的外面。男子夏戴布制单帽,冬戴圆锥形皮帽,顶端缀有红缨穗。鄂温克族妇女普遍戴耳环、手镯、戒指,或镶饰珊瑚、玛瑙。已婚妇女还要戴上套筒、银牌、银圈等。
15、鄂伦春族
“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 “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清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鄂伦春族在游猎生活中创造了狍皮服饰文化,无论衣服鞋帽,还是生活用品,都以狍皮为原料。鄂伦春族的服装以狍式为主,男女冬季皆穿长袍,女袍长及脚面,两侧开衩。皮帽用狍油皮头皮精制而成,制作时,把耳朵割掉,换上狍皮缝制的假耳朵,把眼圈用黑皮子镶上,毛、角、鼻、嘴仍保留,猎人戴在头上,不仅防寒,还可伪装自己,诱惑野兽。女帽镶有花边,顶端缀着红绿线穗。鄂伦春人的装饰和服饰染色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皮狍的开衩处及手套上多喜欢用红、绿、黄色缝绣出色彩艳丽的花纹图案。年轻人穿用的衣服、裤子和手套,多用柞树煮水揉染成黄色。
16、赫哲族
赫哲族的先民自古在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繁衍生息。历史上曾有“黑斤”、“黑真”、“赫真”、“奇楞”、“赫哲” 等不同名称。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族名为赫哲,意为居住在“东方”及江“下游”的人们。河灯节是赫哲族的民间传统节日,世世代代靠捕鱼为生的赫哲人,年年都在农历的7月15放河灯、祭河神,以此来祈祷、祝福族人平安、捕鱼丰收。
鱼皮衣是赫哲族的重要标志。用胖头、鲑、鲩、鲤鱼等皮制成衣裤、靰鞡、腰带、绷腿、围裙、手套、口袋等。赫哲族男女喜欢穿大襟长袍,外套坎肩或短褂。男子的裤子多用怀头或哲罗、狗鱼皮制成,腰上端为斜口。妇女的裤子多为齐口并镶有或绣有各种花边。男女都穿鱼皮靰鞡,以适应狩猎或捕鱼。制做鱼皮服饰,先将鱼皮剥下晒干,然后用特制的熟皮工具反复捶打、揉搓,直至柔软,再用各色野花染成彩色。赫哲族的鱼皮服饰不仅面料为鱼皮,连缝衣服的线也用鱼皮线。鱼皮服饰具有抗寒、抗湿、耐磨、防水、美观等特性(注:靰鞡音同兀拉,亦做乌拉)
17、门巴族
据藏文史籍记载,门巴族的先民很早就在西藏南部的喜马拉雅山区繁衍生息。门巴族主要聚居在西藏墨脱、林芝、错那等县。“门巴”意为居住在门隅的人。 门巴族沿用藏历,节日也与藏族相同。节日期间要杀牛宰羊,置办丰盛的酒菜,宴请宾客。相传藏传佛教的佛祖释加牟尼诞生和圆寂的日子是藏历四月十五日,为了纪念这一天,门巴族地区的所有寺庙念经祈祷,举行各种宗教活动。
门巴族服饰有地区差异,门隅地区的男女皆穿藏式的赭色氆氇长袍,束腰带。戴褐色小圆帽,帽边镶桔黄色,前边留一个精巧醒目的小缺口,具有民族特色。脚穿筒靴,靴筒用红、黑两色氆氇缝制,靴底为牛皮软底。妇女还在袍外加系白色圆筒围裙,背披小牛皮或山羊皮。墨脱地区男女都喜欢穿棉麻制成的衣服,有长、短两种款式的白色上衣。男子留长发,佩带耳环和腰刀。妇女穿花色裙子,发辫盘于头顶,并以红、黄、绿等彩色的线装饰。门巴族妇女擅长纺毛线、织氆氇和腰带,门巴族妇女喜欢佩带嵌有珊瑚、绿松石等宝石的银手镯、耳环、戒指、项链,胸前还挂着护身盒”呷乌“。
18、白族
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其余分布于云南各地、贵州省毕节地区及四川凉山州。白族自称“白伙”、“白尼”、“白子”等,汉语意为“白人”。1956年,根据本民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白族。白族的传统节日很多,已有上千年历史的“三月街”是白族一年一度最盛大的节日,现被定名为“三月街民族节”。另外还有“火把节”(又称星回节)等民族节日。
白族崇尚白色,男子的包头,女子的帽箍,男女上衣、裤子都喜欢用白色和接近白色的浅绿、浅蓝等色。白族妇女常将色彩艳丽的图案绣在挂包、裹背、腰带、包头布、鞋等饰物上。淡雅朴实,色调和谐,审美境界高雅。大理的白族男子身着白色对襟上衣和黑领褂,下穿白色长裤,头缠白色或蓝色头帕,肩挂手绣挂包。妇女多穿白色或穿浅蓝色右衽上衣,下着白色或浅蓝色宽裤,腰系绣花或缀有绣花飘带的短围裙,足蹬绣花鞋。
19、保安族
保安族因信仰伊斯兰教和风俗习惯与当地回族略同,又被称为“保安回”。1950年根据本民族人民意愿,定名保安族。保安族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甘肃省一带。保安族通用汉文,多信仰伊斯兰教。著名的保安腰刀的生产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尤为藏族人民所喜爱。保安族的节日同许多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相同,如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祀日等,家家都要炸馓子、油餜、蜜圈圈和油香。
保安族男子平时穿白布衫,青布坎肩,黑、蓝、灰色长裤,头戴布制黑、白色圆顶小帽;喜庆节日喜欢穿翻领、大襟、镶边的黑色条绒长袍,腰束15尺长的彩色长带,头戴礼帽,足蹬牛皮长筒靴;冬天穿褐色翻领皮袄。妇女穿大襟袄、坎肩,多以灯芯绒为原料,喜紫红色、绿色等艳丽的色彩,并镶有花边;一般要戴盖头,姑娘戴绿的,少妇戴黑的,老妇戴白的;少女平日梳长辫,戴彩色纱巾,节日戴红、绿色礼帽。保安腰刀是保安族引以为自豪的手工艺品,也是最具特色的佩饰,同时还是表达男女爱情的信物和馈赠亲友的礼品。其工艺精巧,外形美观,锋利耐用。
20、布依族
布依族是中国西南部一个较大的少数民族。解放前,布依人被称为“仲家”、“水户”、“夷族”、“土边”、“本地”、“绕家”等。1953年,贵州省各地的布依族代表经过协商,正式统一用“布依”作为本民族的名称。布依族崇拜祖先,主要信仰多神和自然崇拜,传统节日除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外,还有“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牛王节”等,最隆重的节日是农历“六月六”。
布依族男子上穿对襟或大襟的短衣,下着长裤,也有穿长衫长裤,缠青色或花格头巾。色调以青蓝色或白色为主。妇女一般穿大襟短衣,下着长裤。衣襟、袖口等处镶彩色花边,裤脚处也镶着花边,头缠青色或花格头巾,或将白色印花头帕搭在头上,青年女子的胸前还挂着绣有漂亮花纹图案的围腰。布依族妇女喜欢佩戴银质手镯、耳环、项圈、足蹬尖鼻绣花鞋,布依族服饰整体色调淡雅朴素,与自然界保持着天然的和谐。
21、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少数居住在新疆塔城县。“达斡尔”意即“开拓者”。族源契丹。十七世纪中叶,这个民族为维护祖国统一,打响了武装抗击沙俄入侵的第一枪。达斡尔族称春节为“阿涅”,也把春节当做一年之中最盛大的节日。正月十六为“黑灰日”,在黑灰日这一天,人们之间互相往对方的脸上抹黑,认为抹得越黑,新一年越吉利。
达斡尔族服装以袍式为主。男子头戴皮帽,身穿长袍,下着皮裤,脚蹬皮靴。帽子多用狍、狼或狐狸的头皮做成,毛朝外,双耳、犄角挺立,形象逼真,出猎时,既防寒又护身。靴子多选用狍、犴、牛等皮。除皮质服装外,达斡尔族还穿布制的袍子和裤子。冬天穿棉袍,天冷时外套犴背心,春秋穿夹袍,夏季穿单袍。妇女早期着皮衣,清朝以后以布衣为主。服装的颜色多为蓝、黑、灰,老年妇女还喜欢在长袍外套上坎肩。达斡尔族妇女擅于手工刺绣,服饰、鞋、荷包等多绣着各种花纹及图案。发式及装饰品因地而异,有的用白布和白毛巾包头,佩带各式耳环。
22、德昂族
(崩龙族)德昂族原名“崩龙族”。1985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名为德昂族。“崩龙”是他称,德昂族各支系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自称“德昂”,意思是“石岩”。德昂族是西南边疆现有居民中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远在公元前二世纪就居住在怒江西岸。德昂族民间传统节日主要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烧白柴等,大都与佛教活动有关。德昂族还有祭家堂、寨神、地神、龙、谷娘等祭祀习俗,其中以祭龙最富情趣。
德昂族男子一般穿黑色的大襟上衣,宽而短的裤子,戴黑布或白布头巾,两端挂有彩球。妇女服饰有地域和支系的区别。通常分为衣裤式或衣裙式两种。称为“别列”支系的妇女上穿对襟上衣,下着及踝长的红色条纹筒裙,佩戴耳坠,耳筒和银项圈。称为“梁”的支系的筒裙则是蓝、红等条纹。德昂族服饰最醒目的是妇女身上的腰箍和彩色艳丽的小绒球
23、东乡族
东乡族是十四世纪后半叶由聚居在东乡的许多不同民族成份融合而成的,其中主要为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人和蒙古人。聚居在甘肃省境内,其中半数以上居住在甘肃东乡族自治县。东乡族开斋节又称”尔德节",是东乡族民间的传统节日。按伊斯兰教规定:伊斯兰教历每年九月是斋戒月份,这一月的开始和最后一天,均以见新月为准,斋期满的次日,即为节日。因此,它既是民族节日,也是宗教节日。
东乡族男子多穿宽大长袍,束腰带,挂腰刀、烟荷包等。妇女多穿绣花衣服,式样为圆领、大襟、宽袖。下穿套裤,裤筒后面开小衩,裤筒、裤脚有镶或绣的花边,穿用时,用飘带扎住裤脚。喜庆节日则身穿绣花裙,足蹬绣花鞋。男子戴平顶无檐白、黑软帽。妇女在家戴绣着花纹的便帽,外出时戴丝绸盖头。盖头的颜色因人的身份不同而有别,少女和新婚者戴绿色,结婚一年后及中年妇女戴黑色,老年妇女戴白色。戴盖头时只露面孔,全部头发都须遮住。妇女的首饰以银耳环、银手镯、玛瑙珠子为主。
民俗是人类在长期生活中不断积累、不断修正的文化传承。
在早期人类生活中,由于科技水平、认知水平的底下,人们对自然界发生的一些无法理解的现象而进行祭祀、祈祷,慢慢形成一种风俗,这是民俗的主要来源之一。
还有对历史上的名人名事进行怀念,也逐渐形成一些民俗——节日,如寒食节、端午节等,这也是民俗的重要来源之一。
还有人们对生老病死的理解、祝福、祭奠、嫁娶、生辰、忌日等也形成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些民俗,这类民俗由于贯穿到日常生活,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体会得比较深刻,或者说非常熟悉。
总之,民俗的由来,无外乎以上几类。
因为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也许有种种的故事,后面。所以最后就变成,就变成仇人陌生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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