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译文:公孙仪在鲁国做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国人献给他鱼,他却不肯接受。他的弟子劝他说:“您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我正因为爱吃鱼,所以我才不接受。如果我接受了他们献给我的鱼,我就必定要迁就与他们;迁就于他们,就必定会歪曲法律;歪曲法律,就会被罢免宰相。”
“ 虽然(我)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长期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我)爱吃鱼,但别人不用送给我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这是明白了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的道理啊!这是告诉人们,依靠为自己办事的人不如自己去办事。
二、原文:秦 韩非子《初谭集·廉勤相》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 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长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jǐ)鱼。既无受鱼而不免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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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悟
公孙仪嗜鱼但拒鱼的故事,千百年来之所以被人们传为美谈,就是因为他能够清醒认识个人好恶与事业兴衰成败之间的关系,始终做到管住小节,抵御诱惑,慎其所好。给我们的启示:清白做人,堂正为官。所以说人心不古,用现代的价值观去判断古人的价值是不可取的。德与法的辩证关系也有所体现。
二、作者简介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河南新郑)人,出身于贵族世家。他和秦始皇的宰相李斯都是荀况的学生,是秦王朝统一全国前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曾建议韩王采用法家主张,实行变法以图自强,但未被采纳。
后来韩非的著作如《孤愤》、《五蠹》等传到秦国,秦始皇读后十分欣赏韩非的才识,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为此秦始皇使用兵力威逼韩国,韩王命韩非出使秦国。韩非到秦后,不久遭到李斯的陷害,在狱中服毒而死。但韩非的政治主张却为秦始皇所实践。韩非思想主要保留在《韩非子》一书中。
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公仪休嗜鱼
公仪休相鲁而嗜(shì)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子曰:“夫fū 子zǐ 嗜鱼而不受,何也?”曰:“夫fú
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wǎng)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自给(jǐ)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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