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是易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些年来,学界谈论甚多,在一定范围内,它已经被作为易学甚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因此,弄清这个概念的本来含义,对于易学研究和传统文化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然而,要弄清这个概念的意义,不能根据我们当代学者对它的望文生义的理解,而应该求助于古人自己的言论。看一看,在古人的观念中,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含义。而要弄清“天人合一”的含义,关键又是弄清“天人合一”中的“天”是什么意义。
本人从《四库全书》中共找到二百余条明确表述“天人合一”的材料。发现“天人合一”中的“天”包含着如下内容:1,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2,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3,天是人们敬畏、事奉的对象;4,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5,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今天不少人把“天”理解为自然界,因而认为“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合一”的内容,则一条也没有找到。
本人现在把这些材料公布出来。供关心此事者研究、讨论。需要说明的是:1,这些材料本人只是粗略加了一些标点,未及推敲,也不想推敲。因为研究者都有相当的古文水平,也用不着我去推敲;2,略去了一些。所略去的,是那些重复的,或是观点已经明确、无须再重复引证的。好在《四库全书》现在不是难找的书,如对这个资料不相信,可以自己去查。
另一需要说明的是:最早使用“天人合一”概念的,现在所能查到的出处,是张载的《正蒙》。然而和张载同时的程颐就不认可,他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遗书?卷六》)依本人理解,张的“合一”,程的“无二”,其内容是说,天人同此一气,或同此一理,人的仁义礼智本性乃是天的赋予。在他们的著作中,这个赋予人以善良本性的天也是一个人们必须敬事的天,是一个可以和人感应的天,是可以给人以吉凶祸福的天。
再往前追溯,则此一思想的发明者可以归于董仲舒。董仲舒的名言是:“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在董仲舒那里,天是一个有喜怒哀乐的天,当然,也是一个主宰世界,可以和人感应、能够给人以吉凶祸福的天。
在董仲舒那里,“天人一”的“一”,是“一类”的意思。因为在董仲舒当时,由于自然科学新的发现,人们知道,物与物在不接触的情况下是可以发生感应的。比如磁石可以吸铁,琴弦可以共振等等。人们认为,感应的发生,是由“气”在做着它们的中介。同时人们还发现,以气为中介的感应,是有条件的。比如磁石可以吸铁,但不能吸铜;琴弦的共振,也是宫弦和宫弦共振,商弦和商弦共振。如同牛鸣牛应、马鸣马应一样。于是得出结论:只有同类的事物可以互相感应。董仲舒为了论证天人可以感应,首先需要论证天与人同类。这是天人合一的现实背景。
董仲舒论证天人同类的方法,叫做“天人相副”。即,人是天的副本,“拷贝”。比如,天是圆的,所以人的头圆;地是方的,所以人的脚方。人为什么有两只眼睛?因为天有日月;人为什么有四肢?因为天有四季;人为什么有喜怒哀乐?因为天有阴有晴。天有三百六十日,人的骨头有三百六十节。如此等等。类似的思想发展到宋代,就出现了明确的“天人合一”说。周敦颐的《太极图》,邵雍的先天图,都被认为是讲述天人合一思想的代表作。那里讲的也是,人的仁义礼智本性是天所赋予的,人世的秩序是天的秩序的副本。
再后,天人合一思想就成为解读《周易》的基本思想,易学中,“天人合一”的概念多起来了;天人合一也成为解读古代其他经典的基本思想,在对于其他经典的解读中,天人合一的概念也多起来了。到今天,天人合一似乎又成为中国古代所有思想的核心,并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被赋予了它从来不曾有过的人与自然和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等等意义。
中国古典哲学的又一根本观念是“天人合一”。所谓“天”并非指神灵主宰,而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无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大人相应,或无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到武术中,首先表现为习武者追求人与自然的统一。因为大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并且是自然界最优秀的部分,天地万物与人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而人则是这个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主导因素,人道和天道是相近的。基于这样的思想,使得习武者尤其重视人与自然的统一。清代杨氏传抄太极拳谱中有云:“乾坤为一大天地,人为一小天地也。”而“所谓人身生成一小天地者,天也、性也、地也、命也、人也、虚灵也、神也、若不明之者,乌能配天地为三乎。”“要知天人同体之理,自得曰月流行之气。”所以在练习武术的过程中,人们总是在追求人体与大自然的和谐相通,使人顺乎自然,其运动也要服从大自然的变化规律,以此来求得物我、内外的平衡,达到阴阳平和。正因如此,自古习武者都非常注意在练习的过程中使人体和四时、气候、地理等外在的自然环境相协调,因时因地采用不同的训练内容和手段,选择优美清静的自然环境作为练功修身养性的场所,从而充分发挥人这万物之灵的创造力,使个人的身心皆融于大自然之中。若逆天时地利而动,则不利于健康。这也是中国武术因地域不同而形成众多拳种和流派的原因之一。
为了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古代习武者常象天法地,师法自然,从大自然中吸收营养,模拟自然界中各种事物的动作、姿态。神情,结合人体运动的规律和技击方法的要求,以创造和丰富武术,并以自然界的现象来喻拳理,所以武术中有许多以自然界各种事物来命名的拳种和动作。如南拳中的虎鹤观形拳,是以虎、鹤两种动物的动作为基础,结合人体运动特点和技击技术而创造的拳种。形意拳中的十二形,则是以十二种动物的动作为依据,按形意拳的动作和劲力特点演化而来。此外,螳螂拳、鹰爪拳也是分别模仿螳螂、鹰的动作,取其形,会其意而创造的拳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至于动作名称,诸如青龙献爪。燕子穿林、白鹤亮翅。金鸡抖翎之类的名称极多。不仅如此,以自然现象阐发拳理的例子也很多。如王宗岳说太极拳是“长拳者,如长江大海,滔滔不绝世”,不仅说明了太极拳的技术特点,也表明了演练时还要注意养成“腹内松静气腾然”的内心活动,皆是以江海之势喻拳势。又如长拳的“十二形”,说“动如涛、静如员、起如猿、落如鹊。立如鸡、站如松、转如轮。折如弓、轻如叶。重如铁、缓如鹰。快如风”,也是以十二种物象来说明对演练时动作的十二种变化的要求,其中绝大部分也是取自然界的物象来喻拳势。
由于无人合一的思想使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和谐。重整体的思维特点,这种思维特点表现在武术中则是追求动作的“合”。“合”,就是说动作的和谐、协调。最为典型的是所谓“内外三合”即“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肩与跨合,肘与膝合,手与足合”。这实际上是要求由内在的心。意、气到外在的四肢。身体的各个部位都达到相互协调。应该看到,协调既是人的一种本能,又是人们有意识地培养和训练,使动作达到完美的一种能力。“合”是武术特有的技术要求和独具特色的理论。
天人合一的思想还决定了中国哲学主张人的道德原则和自然原则一致。张载肯定无人合一是“因明致诚,因减致明”。“诚”是最高的道德修养,“明’倒是最高的智慧。这种“诚”表现在武术中就是武德,“明”则表现为技艺超群。这也正是古往今来,德高望重的武术家不断追求自我道德完善和技术完美的原因。古代人们崇尚武德,是依据习武者掌握有一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努力做有益于社会的事。为此,在习武者之间常有一些戒律、法规,随着历史的变化,其内容虽多有变动,但基本宗旨不变,即要求习武者成为见义勇为、有高尚道德的人。同时习武者还把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研习作为道德修养的手段,认为这是一种内修的功夫。他们崇尚勤学苦练的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艺水平。过去人们常将武术训练称为“练功夫”,功夫是指做一件事所花费的水平也高,所以前人常竭毕生之精力于“练功夫”,致使“功夫”作为武术的代名词在世界上流传,这正是他们孜孜以求技艺之精的结果。
此话出自汉董仲舒。古代儒学本意与现今解释截然不同。
为了详尽弄懂此句话的意思。一字一字解释如下
事即万事万物的变化规律。名:命也。同道德经开篇之‘名可名’的第一个名。指的是事物的最终结果,归宿。 天即道,道同‘道可道’的第一个道。不太好解释,如同道德经上所说‘非常道’。道即是佛家讲的‘性’,即‘明心见性’之‘性’。也就是人之本性,也是天性,天人本是一体,就是‘性’一体,‘性’这个概念很重要,是理解的关键。儒释道本相通,‘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就是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当今学者对天人合一的解释大多是说人要按规律办事,其实本意并非如此。儒释道追求的最终境界就是天人合一,常人无法理解,佛家需修禅定,持戒,即性命双修。儒家侧重人的行为的外修,即修性居多,道家讲究性命双修,与佛家来说境界是一样的。
如果楼主把上面的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不言而喻的明了
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把身心修炼到至高无上的境界,能人所能,能人所不能!极致的意志,极致的能力,人之极致称神!
天人之际的际是关系的意思。
天和人的关系,把天和人和二为一,让万物都处于一种和谐的相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