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统一后,为了巩固统治,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西汉:改革管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僚的控制。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西汉的统治思想。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将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从而消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了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不易 形成将帅用兵的自重局面。
北宋:集中军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以防武将专权。
1、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设通判,二者互相牵制。
2、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3、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职员。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明朝:初期主要在中央,并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制定《大明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加强思想控制。又设内阁(明朝设立的内阁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产物,英国的内阁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又大兴文字狱。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是新课标和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夏商周实行的王位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政治制度。秦统一后开创的中央集权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汉初统治者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的刺史制度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发展了中央集权统治。隋唐时期,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各部互相牵制,提高了中央机构的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宋朝进一步分割地方权力,加强了皇权。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专制皇权发展新的高度。清朝设立军机处,军国大事由皇帝专断。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学习时因理清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发展、完善、极端强化到走向衰落的线索,全面客观地认识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历史不同发展阶段所起的作用。重点把握古代中央集权加强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矛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皇权和相权的矛盾
形成时期:秦朝中央设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
发展时期:汉朝的内外朝制度
完善时期:隋唐时三省六部只看是形成并确立(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加强时期:二府三司制
顶峰时期:明朝废丞相,设内阁;清康熙设南书房,雍正设军机处,乾隆废除议政王大臣会议
前期主要是积极的意义,但明清以后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
中国古代皇权是逐步加强而至于独裁之位的,早期的王权形成发展为后世封建王朝,在皇权与相权的的不断斗争中,相权削弱皇权不断加强,并在历代的不断发展变化中最终形成臻于极致。王权在逐渐摆脱各种束缚中得到加强,向君主专制体制迈进。高度发展的王权,是国家进入成熟阶段出现的。霸主逐步取代王权内容,预示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由君主独揽大权且君权至高无上。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皇权在历代不断发展完善,并形成自己的特有品质,但又始终连贯想通。中国的皇权制度是逐步走向循环往复的终点并向下一个同样的起点迈进。中国古代的皇权制度是在中国小农经济基础上必然产生的,必然产生的制度有其合理性,君主皇权是古代人类唯一有效的制度。
王权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夏朝建立,国家刚刚从氏族社会组织脱胎出来,还带着浓厚的氏族组织的痕迹。最早的君主是由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转化过来的,早期的国家是家长制和军事实力相结合的产物,以财产私有出现为特点的父权制,是王权产生的经济基础。在古代氏族社会,王权往往被赋予神化的色彩,王权与神权相结合。高度发展的王权,是在国家进入成熟阶段出现的。
王权与宗法社会相结合,王在强化宗主制的基础上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王通过使用誓、诰、命、令等文书或口谕以行使王权,通过“会盟”、“巡狩”、“朝聘”等方式以控制各诸侯国。
夏商周三代都是实行王权专制,夏朝初建,最高统治者被称为“后”,“后”当初的意思是生育,亦即祖先的意思。“夏称后者,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
(2)王权被霸主取代
从历史发展看,专制主义起源于人类氏族社会。氏族社会晚期出现的部落联盟,其军事首领就是专制君主的前身。霸主实际上基本取代了王权的内容,霸主的权利是不断发展的,不断集中权力,出现新的选拔人才方式,预示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由君主独揽大权且君权至高无上。
中国古代的皇权制度
(1)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了君主独揽大权且君权至高无上。
秦始皇“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使得“海内为郡县,法令为一统”
(2)皇权与相权的不断斗争
皇权的成长发展和腐朽僵化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秦统一到隋朝再度统一是其成长发展期,从隋统一到南宋灭亡是其成熟期,而元明清三代则是其恶性发展与腐朽僵化期。
在皇权专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利被宣称是无限的。在通常的情况下,一切行政、军事、立法、司法、文教等大权,无不由皇帝掌握运用;对一切文武官员和勋贵等的任免、赏罚、生杀予夺大权,也无不取决于皇帝,是“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皇帝的权威虽然是无所不统,但在行使权力时,还是必须通过一定的人员和机构,并按照一定程式进行,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一套能充分行使皇权的办事机构和规章。而相权则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皇权。自秦设立丞相分权以来,在后世的不断发展中,皇权和相权经历了漫长的斗争。
汉承秦制,继承并完善了秦朝开创的官僚体制。皇帝制度更加健全,官僚体系更加完善,官僚的任用更加规范;司法制度,监察制度,选举制度更加完善等等。整个政治运作机制与过程基本上是围绕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来操作的。历代王朝皆承汉制,进一步完善了官僚政治制度。
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始终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两条主线,它们共同构成了帝国的制度结构。其中皇权专制主义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影响并制约着官僚政治的发展变迁。从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的制度结构来看,专制主义的性质和官僚帝国的制度逻辑共同决定了皇权与相权的斗争史不可避免的。
明清时期专制主义空前强化,宰相的废除标志着皇权与相权之争接近尾声。然而,明朝废除宰相打破了官僚帝制的平衡,违背了官僚帝制社会里的内在逻辑。皇权专制主义与官僚政治并存的制度结构,必然会在制度安排上形成皇权专注于官僚行政的双权利中心的政治格局。中国古代政治史的常识是,皇权居于权力的最高峰,是国家的唯一领袖,然而实际上的行政权力则掌握在官僚政治系统手中而不在皇帝手中。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官僚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官僚政治系统的核心是宰相,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责处理全国的一切政务。一方面是皇权的至高无上。一方面又是宰相是事实上的政府首脑,政治权力的排他性和扩张性决定了这种双权力中心的政治格局必然会产生权力与权力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