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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清朝皇亲国戚排序
一、六部介绍:所谓六部,是指中央朝廷内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的总称。六个部分别管理国政,有较明确的分工.大体说来,吏部掌管人事工作,户部掌管民政财政工作,礼部掌管文教工作及部分对外关系工作,兵部掌管军政工作,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工作,工部掌管工程修建工作,清朝六部的设立和演变,有着自己的历史条件和特点。清太宗皇太极早在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便仿照明朝的制度设置六部。当时规定每部都由一个满洲贝勒兼领。这一办法沿用到入关前一直未改,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满洲统治者率军入关建立了大清王朝以后,一度废除过此制,但在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又曾决定以亲王、郡王兼摄部务,这样的反复,正说明清王朝对于如何控制和指挥好六部的工作是颇贫苦心的。满洲贵族更主要的是通过领导人员的配备以保证对部的控制。在天聪年间,规定在吏、户、礼、兵、刑五部各设承政4人为部的首长,其中满人2人,蒙、汉各1人。只有工部特殊一些,只设承政3人,其中满人1人,汉人2人。还有六部各设置启心郎一人,用以监视各部的长官,到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下谕将六部的领导人仿照明制改称为尚书、侍郎,但当时六部的尚书一律只任用满人,汉人只能任侍郎。五年(公元1648年),才决定在工部内各设满、汉尚书1人、满、汉侍郎各1人。其余郎中、员外郎、主事等中层司官,也分别规定满、汉、蒙、汉军的名额。由于满洲族以少数民族居全国统治地位,故此,满、汉文都是公用文书的通用文字,六部中亦因此均设有清档房、笔帖式(管翻译满、汉文字)等机构和人员。至于各部之内按业务和地区分司,户部分14司,刑部分17司,这是按照全国行政区划的变动而改变的。(户部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4司;刑部加直隶、奉天2司,另将江南司分为江苏、安徽2司,共17司)。
二、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军事系统】: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行宪机构】: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地方行政】: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三、官员等级: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二、清朝所有皇亲国戚的名称一集地位,详细点
哈哈,这个不太好整呀。清朝是少数民族入关统治中国的,他们原本的政治体系是比较原始的,后来入关后全改为明朝时的官阶制度,只是保留了一些特有的称呼,如铁帽子王,和硕公主,和硕郡主等等。
清朝最高的就是皇帝了,这不用质疑的,相当如现在的总书记,完了就是那些特权阶层的皇帝的子女和兄弟,皇帝妻子的亲戚们这些人,统称为皇亲国戚,但他们只有少数的是有最高权力的人,但大多数都是有爵无权的人,相当于现在的那政协副主席之流。
在往下就是内阁首辅大学士,军机处行走的各个大学士,他们相当于现在总理和国防部长的结合体,既管军又管民,往后依次类推就是六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各部部长,只不过是管的多而杂,所有事情就分吏(组织、人事等部结合体) 礼(宣传、外交、教育等部结合体) 户(财政、农业、税务等部局结合体) 工(商务、工业、矿业等部结合体) 刑(公安捕) 兵(国防部中央军委四总部等结合体)等这六部,这是中央的。
地方上就是总督(和省委书记一样)和巡抚(和省长一样)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
督抚下边还有管纪检监察的按察使,和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的布政使,在往下就是管一府之地的知府(正厅职的书记和地级市长),管一县之地(正处职的书记和县市长)知县了。他们下边和中央一样,也分吏礼户刑兵工六房(相当于现在的各级行政局)。
清朝的官员体制大体就是这样的,和现在没啥太大分别,也分中央地方,省府县三级划分制!就是多了一些封建王朝的勋贵们,还有那时的满族八旗子弟一生下来就有工资的!
三、清朝所有官职名称
皇帝的父亲,如果原来是皇帝但退位,就称为太上皇。如果不是皇帝,就只能按照受封的爵位称呼了,见了儿子还要下跪,比如光绪的老爸和宣统的老爹都是这样。皇帝的母亲,如果是皇后或妃子的话一般可以晋升太后,比如同治老妈慈禧就是太后。如果是一般宫女的话就不能称太后了,只能死后再晋升了。
皇帝的兄弟,按照他们自己的封爵来称呼。
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
皇帝的儿子,如果是继承人就是太子,否则就只能称皇子。
皇帝的女儿,称公主
皇帝的姑姑,如果是前任皇帝的姐妹,当然也是长公主,比如汉武的姑姑
皇帝的叔叔舅舅姨妈,都只能按照自己的封爵称呼
四、清朝官阶与现代官阶对应?
一、六部介绍:所谓六部,是指中央朝廷内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的总称。六个部分别管理国政,有较明确的分工.大体说来,吏部掌管人事工作,户部掌管民政财政工作,礼部掌管文教工作及部分对外关系工作,兵部掌管军政工作,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工作,工部掌管工程修建工作,清朝六部的设立和演变,有着自己的历史条件和特点。清太宗皇太极早在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便仿照明朝的制度设置六部。当时规定每部都由一个满洲贝勒兼领。这一办法沿用到入关前一直未改,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满洲统治者率军入关建立了大清王朝以后,一度废除过此制,但在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又曾决定以亲王、郡王兼摄部务,这样的反复,正说明清王朝对于如何控制和指挥好六部的工作是颇贫苦心的。满洲贵族更主要的是通过领导人员的配备以保证对部的控制。在天聪年间,规定在吏、户、礼、兵、刑五部各设承政4人为部的首长,其中满人2人,蒙、汉各1人。只有工部特殊一些,只设承政3人,其中满人1人,汉人2人。还有六部各设置启心郎一人,用以监视各部的长官,到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下谕将六部的领导人仿照明制改称为尚书、侍郎,但当时六部的尚书一律只任用满人,汉人只能任侍郎。五年(公元1648年),才决定在工部内各设满、汉尚书1人、满、汉侍郎各1人。其余郎中、员外郎、主事等中层司官,也分别规定满、汉、蒙、汉军的名额。由于满洲族以少数民族居全国统治地位,故此,满、汉文都是公用文书的通用文字,六部中亦因此均设有清档房、笔帖式(管翻译满、汉文字)等机构和人员。至于各部之内按业务和地区分司,户部分14司,刑部分17司,这是按照全国行政区划的变动而改变的。(户部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4司;刑部加直隶、奉天2司,另将江南司分为江苏、安徽2司,共17司)。
二、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军事系统】: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行宪机构】: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地方行政】: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三、官员等级: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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