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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债太多,难以为继,想死也知道很多道理,但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欠债无非是还钱,杀人才偿命的,要是真的还不了债,那自己去报警好了,到牢里面去想几年,以后出来了好好做人就好了,用死来做为解脱,不只是对自己生命,也是对爱你的那些人极为不负责任的方法的,那只会增加他们的痛苦的。其实你首先的应该是先将你的债务理清楚,看哪些是人情债,哪些是高利贷的,哪些是欠银行的。高利贷和欠银行的,要是太多,那只能自己去报案了,大不了到里面呆几年,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前面的人生之路为什么走成了这个样子,出来后也许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得到别人的爱护的,人情债要是太多,不要怕什么丢脸的问题,一家一家的去向人家道歉,让他们给你时间,你好好的努力去赚钱,别人看到你的努力,是会给你时间的,没人会想把你逼死的。向家里人坦诚你的处境,请求他们的原谅,再改正吧,相信他们也是会为你好的。
死的想法,连想都不要去想,无非是抹不开面子而已,如果连死的事都敢去做了,那么好好的活下来,不是更简单的事吗。活着,只要心是好的,对谁也都是好的。请你好好的活着,活得要尊严,活得有志气,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你自己和爱你的那些人。
二、欠债太多走投无路?
虽然欠债多了,当是作为一个男人要有一定的担当,不能遇事就跑,你跑了,你的父母孩子老婆怎样办,你应该去跟债主去沟通交谈,你跑了一分钱没有,如果分期付款,慢慢去偿还,现在只要勤奋去工作,一定会还了的。三、欠钱太多走投无路了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还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zhida通则">英山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四、欠债太多走投无路想跑
老哥!同路中人啊!此时此刻,我正在跟你经历同样的事情!爆发了!难道我们就这样完了??- 上一篇:春夏秋冬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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