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但是,缠足这一陋习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一说始于汉。持此看法者的根据是《丹铅总录》引《杂事秘辛》汉保林昊峋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胫附丰妍的平趾敛,约嫌迫袜,收来微如禁中”。《孔雀东南飞》中也有“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诗句。认为这些都是对小脚的描写。
二说始于六朝。据《南史》载,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妃行其上,日此步步生莲花。六朝乐府双行缠说:“新罗绣行缠,足肤如春研;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唐代韩握的《屐子》中有:“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展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所以,持此说法者认为六朝时期是缠足的开始。
三说始于唐。伊世珍《琅环记》记载:“安史之乱”时,杨贵妃在马冤坡被缢死后,有一老妇因拾得贵妃的袜子而致富。其女玉飞还拾得一双雀头履;上面嵌有珍珠,履仅长三寸。玉飞将此视为异宝,从不肯轻易给人看。据《诗话总龟》载,唐玄宗从蜀避难回来,为怀念杨贵妃而作了《罗袜铭》:“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
时代已经久远了,再去追究这一由来已经没有意义了!幸亏这一陋习还没有延续下来,否则还不知道要残害多少现在的女生!那个时代残缺的美 ,现在人真的欣赏不来!
孙 中 山上台后签署的第一个总统令后废除的。
早在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
上个世纪初叶,辛亥革命中孙中山先生建立的临时政府,就曾经颁布过禁止女子缠足的法令。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民国政府还公布法令,对裹脚者进行罚款。缠足的风气才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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