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
(1)明朝无故杀害努尔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3)明朝违反双方划定的范围,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卫叶赫,抗拒建州;(5)叶赫由于得明朝的支持,背弃盟誓,将其“老女”转嫁蒙古;
(6)明当局逼迫努尔哈赤退出已垦种之柴河、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
(7)明朝辽东当局派遣守备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老哈七大恨 绝非正义 而是荒谬
我们且不管这个所谓七大恨真假如何,仅仅从其内容本身来看,大部分内容倒是十足暴露奴尔哈赤一伙人的抢劫杀人集团的实质,以及妄图割裂国土的狰狞猖狂嘴脸。
我们先不妨把第一条放在一边,看看其他几条究竟是怎么回事。比如第二条“癸巳年,南关、北关、乌剌、蒙古等九部,会兵攻我,南朝休戚不关,袖手坐视,仰庇皇天,大败诸部。后我国复仇,攻破南关,迁入内地,赘南关吾儿忽答为婿,南朝责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复置故地”
这条主要责怪明朝不帮他去侵略残杀其他部族,反而制止其侵略屠杀抢劫行为。从内容来看真是典型的自打耳光,先说其他部族来打他,“南朝休戚不关”,问题是其他部族为什么联合起来打他,如果不是其先行四处大搞侵略屠杀,怎么会其他部族联合起来攻打他一个?而且他标榜“大败诸部”,既然他自己有能力打胜仗,明朝再派军队来帮他打,莫非真是银子多了没有地方花?既然他已经打败诸部,也就是已经得了便宜了,那么他所谓复仇,是复的什么仇?本来就是隶属于明朝,这样到处攻打屠杀其他部族,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为了满足其病态野心,置普通百姓生死于不顾,难道是中央政府授权他这么做的?明朝制止其侵略屠杀的行经,勒令其退回侵略的土地,有什么错?这就是构成其所谓大恨的理由,只能说是强盗集团凶残病态的逻辑
第三条更是无耻之尤,他和辽阳副将吴希汉所谓的“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夷人私入境内者杀’”,什么时候得到过中央政府的承认?大明的国土什么时候成了他率领的强盗集团私人的领地?什么时候普通汉人挖参采取,就成了公然屠杀这些汉人的正当借口了?他不顾国法,任意屠杀采参的汉人,中央政府不直接让他抵命,就已经是宽大为怀。而其居然还无耻之极的认为“勒要十夷偿命”是“欺压如此,情何以堪”。莫非按照他的禽兽逻辑,任意屠杀采参的汉人,不受任何惩罚,凶手逍遥法外,才是所谓不欺压,看来他已经视汉人的命蝼蚁不如,想杀就杀,这也就难怪他和他的后代在后来屠杀汉人平民的时候表现的如此丧心病狂,肆无忌惮!
第四和第二条一样,还是因为明朝政府帮助其他部族抵御其侵略屠杀的野蛮行径,而让其心怀怨恨。
至于第五条“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后竟渝盟,不与亲迎。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似此耻辱,谁能甘心?所谓恼恨者五也。”
则是充分暴露了奴尔哈赤其人的流氓恶霸嘴脸,北关老女也即叶赫布寨之女,布扬古贝勒之妹,本来是曾经许娉给奴尔哈赤,但叶赫之所以悔婚,和明朝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奴尔哈赤其人自身禽兽变态行为导致的结果,叶赫布寨贝勒本来是其未来的岳父,结果在一次战争中被奴尔哈赤手下的士兵杀死,这已经是杀父之仇了,如果奴尔哈赤妥善处置,或许彼此还有改善关系的机会,然而此人的行径非正常人所能理解。叶赫希望其归还尸体,本来是正当的要求,就算真是敌人,处于对对手的尊重,既然人杀了,那尸体归还也不妨,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曾经有过婚姻约定。然而奴尔哈赤又表现出丧心病狂,令人费解的残暴,他竟然把布寨的尸体砍成两半,把一半归还给叶赫。如果在这样情形之下,布扬古还愿意把他的妹妹嫁给奴尔哈赤,那恐怕也不是人类所能做的行为了!
如第五条中的“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是事实的话,那给奴尔哈赤扣上一个欺男霸女的恶棍帽子,应该不算冤枉他,他自己娶不到的女人,居然用武力威胁,让其“不敢轻许他人”,真是“我得不到的东西,也绝不让别人得到”的禽兽心理淋漓尽致的表现。布扬古的妹妹从一个妙龄少女拖到三十岁的老女还没有出嫁,与奴尔哈赤所谓的“不敢轻许他人”大概确实有密切关系吧。
而“南朝护助,改嫁西虏”即便真是属实,那也是明朝政府主持了公道。他的恶棍心理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就因此对明朝产生了仇恨,这只能说奴尔哈赤此人心理极端变态畸形,而决非是明朝政府的过错。
至于这第六条,“前朝信北关诬言,辄发兵逼令我部谴退三十里,立碑占地,将房屋烧毁,□禾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所恼恨者六也。”也即对应《实录》中的第五恨“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
也还是信口雌黄,颠倒黑白。事实真相是这些土地原本是属于哈达辖区,奴尔哈赤的抢劫杀人集团,不遵守中央政府约束,侵略攻灭哈达,已经是属于违法作乱行为。对于他妄图把这些土地归为己有,明朝政府当然不可能予以认可,否则岂非鼓励放纵其肆无忌惮进行侵略屠杀的行径?
最后一条萧伯芝,更属荒唐可笑,暴露的只是奴尔哈赤其人心胸极端狭隘畸形的病态心理,就如前面引用孟森所说“末条以萧伯芝蟒衣玉带为恨,后来太觉其无谓”,“太祖列入七大恨中,亦自觉无事生事。后各本皆删此条,而析别条以足其数”。其实说完全删除也未必确切,但说修改后的版本里,隐没具体姓名,含糊其词了事,应该没有疑问。
纵观以上所说,除了第一恨以外,其他几条几乎都是明朝政府履行中央政府的正常职责,制止奴尔哈赤集团四处侵略,抢劫屠杀其他部族,滥杀无辜的行为,维护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正当利益,,这其中也包括维护那些不不属于奴尔哈赤团伙的女真人的生命财产,如果把这些行为说成是所谓民族压迫?那么今天中国中央政府打击地方分裂势力,制止东突藏独的暴行,是不是也可以被描黑成民族压迫?这样的逻辑显然是极端无耻的。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七大恨中所谓的第一恨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第一恨也即奴尔哈赤父祖,塔克世、觉昌安被明军所杀的事情。从表面上看,这一恨似乎可以站出脚,但实际上只要稍微看一下历史,这第一恨同样是奴尔哈赤为了实现其分裂野心,而编造罗织的借口。
塔克世、觉昌安是被明朝军队在平息当时抢劫杀人团伙王杲(此人也是奴尔哈赤的外公)及其子阿台制造的叛乱时被误杀的。当时明朝政府就此事进行了道歉,并进行赔偿,还让奴尔哈赤继承了祖职,应该说明朝政府的做法已经是相当负责了,即便现代国家如果发生此类事件,所能做的充其量也不过如此。而且从当时奴尔哈赤的表现来看,他也完全接受了明朝对此事的处理,甚至在以后他还用明朝对他祖、父误杀进行的道歉赔偿在其他女真族势力面前进行炫耀。另外直接导致觉昌安、塔克被误杀的是李成梁父子的军队,而在以后的日子里,奴尔哈赤不但没有表现出对李成梁父子的不满,反而相当巴结讨好,甚至有传说他当过李成梁的干儿子。
然而到了三十多年之后,奴尔哈赤居然又以此事作为仇恨明朝的理由,这只能说其为人毫无廉耻信义可言,当然也可以说这种人为了实现个人野心,本来就是不择手段,没有借口尚且要编借口出来,更何况有这么一个涉及父祖被杀的借口呢。
以上 来自百度
- 上一篇:万家灯火国粹主持人微博叫什么?
- 下一篇:万丈深渊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