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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鬼神
孔子是儒家哲学史的第一人,他本人虽述而不作,但他一生专事讲学,实为历史的创举。他生于周代后期的春秋之世,当时的政治制度,社会组织及经济制度经历着前古未有的时代大变居。因此他抱着兴时济世的理想,率先提出对时代反思的种种哲理性的学说。正是基于人文思想的趋向,孔子对于超乎此世生的神鬼生死的问题,采取为一贯的「存而不论」的实用态度,既不肯定,也未否定。列如,李路问及事鬼神,死事时,孔子的答复是「未能事人,焉能是鬼?未知生,焉知死?」〈先进〉可见他注重处「生」事「人」,关心人间的事,而不愿谈论与人事无关的问题,孔子这种态度是因为他强调「义命分力」,一方面注重人的理性,另一方面反对过度迷信鬼神,以致他的原始宗教信仰观念受到压抑。孔子对于事鬼神和死之道,不但没有避而不谈,反而给我们传授了极高深的答案。他一向教人「举一隔」而以三隔反」,以及「能近取譬」,所以当他把「事人」,「事鬼」,以及「生」,「死」等课题相提并论时,实已解答了事鬼之道和死之道。事 实上,中国古代以为人死成神,鬼神的领域基本上与人一样,他们的行为亦以人世间的习惯及价值标准来衡量。程在注中说的:「知生之道,则知死之道。尽事人之道,则尽事鬼之道。生死人鬼,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正好道出孔子重人事,而不谈鬼神的原因。而钱穆说的:「人鬼依理………死生一体」亦是同一个道理。的确,一个人若知道处生之道而善生,终必得以善死。对于神鬼,亦只要由事人推论开去,就会知道应该本着孝道事鬼,使「生则尽养,死则尽享」。总括而言,孔子是相信有一意志天以及神鬼存在的,而且神鬼虽然不可见,却能来格享祭,与人交接。然而,孔子更着重现世生活的积极性,反对过迷信,因此他对于鬼神生死的问题抱持「存而不论」的态度。他着重祭礼,尤其强调奉祀鬼神的人道意义,以及亲自临祭,以积极的态度呈奉心理感情的重要。他虽然没有正面讨论过事鬼神之道及死之道,可是他却以巧妙的答复暗示了事亡如事存,善生善死的道理。
孔子的政治思想主体是仁礼学说,仁与礼是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范畴
1、关于仁
仁的概念,孔子以前就有,春秋前期人们把尊亲敬长、爱及民众,忠于君主和仪文美德都称为仁。孔子继承了前人的观念,并且把它发展成为系统的仁说。
什么是仁?孔子在《论语》提到仁有一百余处,涵义甚广,但其基本涵义有二:一是爱人。他的弟子樊迟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问答说:“爱人”。《说文》有个解释:“仁,亲也,从二人”,甚合孔子思想。仁,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要友善相亲,相互帮助。爱有差等。按孟子的说法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是先爱自己的亲,然后普及到民,再推广到物;是先已后人,先内后外,既有次第又有厚薄。这是一种从人“自然本性”出发的“仁爱差别”。
2、关于礼
仁的第二个涵义是克己复礼。在答复弟子颜渊时,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渊》)。“克己”是自觉地约束自己。“复礼”是一切言行要纳于礼。这里强调的是人的道德自觉,人们通过克制自己,达到自觉守礼的境界,达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视听言动都合于礼,这也就是仁的境界。
”礼“也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周公就制定周礼。不过,孔子则是从多方面进行论述的第一人。什么是礼?礼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属于根本政治制度方面的规定。《左传》隐公十一年载:”礼,务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这是说,礼是治理和安定国家,巩固国家的制度和维护社会所需要的秩序。孔子又说礼是”王之大经也“(《左传》昭公十五年),是进行统治的根本法规,治国之纲。因此,”坏国丧家亡人必失去其礼“(<礼记·礼运))。丢掉了礼,就要失去一切。可见孔子这里说的”礼“实际是”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二是礼仪上的规定,就是有关朝廷的祭祀、出征、朝聘,以至婚丧嫁娶,侍人接物到生活细节,按不同等级、身分,都有不同的礼仪规定,这叫”仪“。这里的”仪“实际是”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的具体形式。
孔子认为:礼和仪又是统一的,礼是根本的,仪是从属的,仪是礼的”节文“或形式,或者说仪是用行动规范和礼节的形式来巩固和体现社会的秩序和制度。因此,礼的实现既靠强制的力量,又靠习俗力量,是内外结合,所以礼又和乐相连。孔子,”克已复礼“实际上是主张建立如周朝一样的”礼仪社会“,即”秩序和制度社会“。
孔子主张礼仁结合,纳仁于礼,用仁来充实礼。这是孔子的创新。”关于礼仁关系,他认为,仁是礼的内在精神,礼是仁的表现形式。仁是礼的最高境界,礼是实现仁的途径。就仁和礼的本质来说,仁,归根到底,反映的是根源于血缘关系的人与人之间的仁爱关系;礼,主要是规范社会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注重仁和礼的结合,实质上是注重了人道与政治的结合,从而对周礼作了重大的修改。仁与礼并不矛盾,因为仁是内容,礼是形式,二者的结合,才是一种制度的完善。
3、关于德治主张
同孔子的仁说和礼说相联系,在治国的方略上,他主张“为政以德”,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这种治国方略也叫“德治”或“礼治”。这种方略把德、礼施之于民,实际上已打破了传统的礼不下庶人的信条,打破了贵族和庶民间原有的一条重要界限。
实行德治的具体办法:
1)重教化,轻刑罚。孔子认为要治理好一个国家,必须在满足百姓生活富裕的基础上,加强教化。在礼刑问题上,孔子主张礼教是根本的,不得已而用刑,必须慎用。认为宽猛相济,政事才会谐和。宽猛结合,就是文武两手并用,德治与刑治都要。
2)反对过度榨取,主张“使民也义”。义者,宜也,就是役使老百姓不要过分,要适宜。
孔子看到了当时两极分化、贫富悬殊过大的现实,认为这是造成社会不安、国家颠覆的基本因素,因而提出来平均主义的经济主张。他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季氏》)
3)为政需正己。孔子认为要治国正人,必先正已,正己才能正人。他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所以孔子主张统治者一定要是德高望重、身体力行的“君子”,这样,为政者起表率作用,就会上行下效,自然就会政通民和国家得治。孔子对为政者提出一定的道德水平要求。
4)举贤才。与孔子的德治思想相联系,他认为国君要治平天下,就必须举贤任能,发现和提拔优秀人才,参与国事。关于贤才的标准,孔子认为应该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就是要有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要依据仁的精神和拥有高尚的品德,还要能善于悯熟地运用业务知识和技能。简言之,贤才就是要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和治国才能。这是一个德才兼备标准。
孔子的仁说,体现了人道精神,孔子的礼说,则体现了礼制精神,即现代意义上的秩序和制度。人道主义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对于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任何一个政府都是适用的,而秩序和制度社会则是建立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孔子的这种人道主义和秩序精神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思想的精华。
“述而不作”语出《论语》:“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其字面意思是仅传述既有内容而不进行创作。但事实上,正像孔子的有关工作所显示的,在其传述中实际上包含了创作的义涵。也就是说,孔子虽采取了“述”的形式,但却有着“作”的内容。因此,也可以把这种经典诠释方式称作“以述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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