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法不责众:一般说的是指没有引起严重后果的群体性骚乱。“也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其大意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其实如果触犯刑法,一样需要按照刑罚处置,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所谓“法不责众”,就其本质来说是“以情代法”(此处之情,也许是错误的“同情”,也许是私人感情,也许是留下伏笔之情:当有朝一日自己被法律惩罚时也能享受“法不责众”的好处),这是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则”。现代法治社会决不能容许“法不责众”的潜规则存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必须是:“谁违反法律,法律就惩罚谁;有多少人违反法律,法律就惩罚多少人”!也就是说,现代法治社会的规则是:“法必责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举得例子不太适用,虽然常言道法不责众,但是会处理发起人(组织者)、首要分子、积极分子
当然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确实违法了,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严格按照法理来讲,并不应该存在“法不责众”这一词语。也就是说,违法必究是法治的重要标准,法不责众实际上违反了这一原则。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法律的制定是为了防止犯罪,且通常要求“以最小限度”防止犯罪。而一旦某犯罪行为构成群体性犯罪,对众多个体进行分别追究在法律上是不现实的,且成本过高。所以就出现了法不责众的现象。通俗来讲就是通过追究个别首要分子,放弃对大多数从犯的制裁,来达到震慑效果以防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