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她因何狠抓新郎的睾丸》
1997年的中秋节,是姜素兰与路钢工人马荣大喜的日子。半年前才从百里外清水河县还到沙河镇的姜家与在市里的马家为这喜事儿忙活一个多月了。因为素兰的母亲以原籍的风俗为由,坚持要新婚的前三天在女方家里操办,忙活的重心最后集中到郊区沙河镇了。
素兰是信贷社的会计,今年26岁,人很小巧,眉清目秀。一双抖抖索索的眼睛,宛如两只随时能被惊飞的麻雀。马荣也是个不太壮实的小伙儿,论年龄比素兰还小七个月,一看就是那类带点窝囊的男孩儿。佳期迫近,许是忙碌的,素兰妈精神不太好,总是眉头紧锁,时不时跟女儿悄悄嘀咕着什么。要出嫁的女儿倒挺听话,不住地点头应承。
新婚这天的热闹不必说。婚宴上,年轻人漫无羁系地“闹”,把两位不怎么会逢场作戏的新人搞得神经兮兮的。到了晚上11点多钟,闹洞房的亲友渐渐散去。有人瞥见,在这种时候素兰妈还抽空把女儿拉到一边叮嘱着什么。
午夜1点多,镇里的灯会明辉依然,赏灯的人已不多了。素兰和马荣的新房亮窗上,大红喜字和崭新的窗帘透着朦胧的蜜意。突然,窗内传出一声显然是马荣的怪叫,接着屋里一阵骚动。一直待在隔壁,虽有些累又有点醉意但绝没敢阖眼的素兰妈,急忙奔进新房。只见新郎马荣赤裸着身子仰躺在床上抽搐着。而她那宝贝女儿半裸着身子、两眼愣怔,正用双手恶狠狠地紧抓着马荣两腿之间生殖器下面的睾丸,死死不放。素兰妈显然事先有知晓。她一下子就扑了过去,用力掰女儿的手,可她哪里掰得动。女儿的手竟如铁钳一般。后来素兰妈一巴掌狠掴在女儿的脸上,素兰这才一愣怔,松开了双手。
然而这一切为时已晚。那早已不再抽搐了的新郎馆马荣,面目狰狞,两眼恐怖地圆睁着,仰躺在那本该是无限蜜意柔情的崭新的被褥上……
经法医验证,马荣睾丸破裂引起先天性心脏病突发而死。马家向法院提起诉讼。姜素兰的母亲声称女儿有精神病,但无证据。办案人陪姜素兰去精神病院检查,结果是:姜眼下虽有些神经质,但属新婚之夜惊吓所致,无精神异常。问她为什么非抓新郎的睾丸不可,她说“说不清”,“我也知道男人和女人结婚是要行房事的,可我不想干。我想再等一等……”不久,办案人在调查中得知姜素兰在调来沙河镇信贷社之前,在清水河县曾分别在一年前和三年前结过两次婚,但最多不过半年就离婚了。于是,办案人对姜的前两次婚姻展开了调查。
姜素兰在法律意义上的前两位丈夫,一位叫耿二怀,一位叫金龙飞。两人一致承认姜是个正派女人,行事为人都不错,但她在男女之情上太怪癖。谈心聊天,回忆自己评议他人,都入情在理,可只要你一挨近她,她便如临大敌,紧张戒备且顿生敌意,轻则立口相对恶言詈语,重则手脚脑袋胳膊肘相抵。她偶尔也有缱绻柔肠之时,但持续不久又把触摸她的范围仅限于手臂、面部等部位。金、耿二人都遗憾地说:跟她结了一次婚,连真正的接吻都没有过。说来金、耿二人都是相貌堂堂男子气十足的年轻人。金在先,又是姜的初中同学,现任县税务局科长。他说“小时候,我就看中了素兰有别于轻浮女孩儿的那股‘冷’劲儿,可万没想到不是那么回事儿。”关于新婚之夜抓睾丸之事,在办案人的提示追问下,金耿二人才启齿,原来他俩也有马荣那样的经历,只是当时逃脱得快才未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然而尽管如此,办案人仍有不少困惑之处。一是姜素兰这种“恶昵”心态如何定性,或法律的或病理的;二是她的这种“恶昵”是怎么形成的?这似乎已超出法医学和精神病学的范畴。需要弄清前者又必须先搞清后者。这时,办案人想起金龙飞谈话留下的一条线索:“素兰母亲的婚姻也挺不幸,死了一个离了一个”。于是办案人再次找来姜母,并以有可能给姜素兰定“伤害罪”为利害劝其说出实情以利办案。于是,这位饱经风霜的老妇人道出了一段难于启齿的家庭丑闻。原来素兰的生父死后,母亲带着她嫁到一个叫宋黑小的马车夫家里。宋黑小是个酒鬼。二两黄汤入肚便与他驾驭的畜生无二了。他经常凌辱素兰妈和素兰及两个哥哥。一个风雨之夜,酒醉后的宋黑小竟然要强奸才满11岁的小素兰,虽被素兰妈和两个哥哥阻止了,可从小就胆子小的素兰被这阵势吓坏了。事过很久还经常从梦中惊醒。后来,素兰妈摆脱了这个坏家伙。关于女儿的婚姻,素兰妈说:“素兰的前两次离婚,虽然我知道素兰有毛病,可我总觉得与男人的粗鲁也有关系。其实从清水河搬到沙河镇来,我就是为了消除素兰前两次离婚的影响,这对她找对象有利些。至于马荣,我觉得这孩子挺老实,可能跟素兰更合适些,哪成想……”
缘此,法院对此案作出以下结论:一、姜素兰由干从小受继父侮辱,得了对男性裸体和对男性生殖器的恐怖症与厌恶症,遇事而发,越受刺激越强烈;二、马荣之死,虽姜氏母女有责任,但不属刑事责任;三、姜素兰在未治愈这种病之前不宜结婚,即便交男朋友也应向对方讲明自己的病情。
必不得宋,又且为不义,曷为攻之?
意思是:果真(如果确实)得不到宋国,而且做不道义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攻打它呢?
出自《淮南子·修务训》
出自唐代文学家韩愈所作《师说》。
原文选段: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译文:
古代求学的人一定有老师。老师,是可以依靠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答疑难问题的。人不是生下来就懂得道理的,谁能没有疑惑?有了疑惑,如果不跟从老师学习,那些成为疑难问题的,就最终不能理解了。
生在我前面,他懂得道理本来就早于我,我应该跟从他把他当作老师;生在我后面,如果他懂得的道理也早于我,我也应该跟从他把他当作老师。我是向他学习道理啊,哪管他的生年比我早还是比我晚呢?因此,无论地位高低贵贱,无论年纪大小,道理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存在的地方。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师说》大约是作者于贞元十七年至十八年(801—802),在京任国子监四门博士时所作。贞元十七年(801),辞退徐州官职,闲居洛阳传道授徒的作者,经过两次赴京调选,方于当年十月授予国子监四门博士之职。
此时的作者决心借助国子监这个平台来振兴儒教、改革文坛,以实现其报国之志。但来到国子监上任后,却发现科场黑暗,朝政腐败,吏制弊端重重,致使不少学子对科举入仕失去信心,因而放松学业;当时的上层社会,看不起教书之人。
在士大夫阶层中存在着既不愿求师,又“羞于为师”的观念,直接影响到国子监的教学和管理。作者对此痛心疾首,借用回答李蟠的提问撰写这篇文章,以澄清人们在“求师”和“为师”上的模糊认识。
文章主旨:
文章阐说从师求学的道理,讽刺耻于相师的世态,教育了青年,起到转变风气的作用。文中列举正反面的事例层层对比,反复论证,论述了从师表学习的必要性和原则,批判了当时社会上“耻学于师”的陋习,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斗争精神,也表现出作者不顾世俗独抒己见的精神。
作者简介: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
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后人将其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著有《韩昌黎集》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师说
《公输》
作者:佚名【先秦】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公输盘不说。
子墨子曰:“请献千金。”
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
子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
子墨子曰:“然胡不已乎?”
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
子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
公输盘曰:“诺。”
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
王曰:“必为有窃疾矣。”
子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王曰:“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
于是见公输盘。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
公输盘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
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
楚王问其故。
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
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也。故曰: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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