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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输了,我输的彻彻底底无法翻身”这首歌的名字是什么?

作者:淮南象牙塔
日期:2021-05-31 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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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总喜欢在我面前对别人说三道四,对他人隐私兴致勃勃的人,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也会和别人拉帮结伙的议论我的。这和他们的情感偏向性、立场的核心没有关系,纯粹是他们的兴趣和特长,他们善于拿些佐料来调节气氛,想和人拧成一路亲密无间,表现得热心仗义,仿佛只有不知好歹的人才会不领情。

我一生都不太愿意招惹麻烦,如果麻烦找上门来,我也会躲开。我不愿意让自己看起来愤愤不平,也许是心里有鬼,也许是懒惰,也许是窝囊。反正我不喜欢跟着麻烦瞎起哄,我悲愤但隐忍,不需要借人替我出气,我更不可能为旁人打抱不平。我害怕与人来往到荣辱与共的地步,我畏葸因同仇而伪装团结的亲密。

孤独的极致不是死气沈沈,而是没完没了的一笑了之,没完没了的喃喃自语,在没完没了的自我对话的吵杂声中心烦意乱。

我愿从此以後我心里清清楚楚,而不古怪成癣,这是在我的计划之中。我清楚我随时随刻都有可能油尽灯灭。我一生都忍著不去制定这一计划,我对自己说:太早,还太早。那麼现在呢,现在仍然还太早。我一生都在梦想这一最终时刻的到来,赶在失掉一切之前,确定它,画出线条,求出总和。

生命对我们总是有借无还,只有在死亡中,白鹳和树才不是异姓人。

我不爱那些整日扬善、被美德左右到情趣瘫痪的、枯燥脱水的人,我爱真诚至赤裸的女人,潮湿至发霉的性感,邪恶至纯洁的器官,一股扑鼻而来的刺激性气体,你知道,那是种有着十足淫荡味儿的爱情观。

我心里明白,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也不会出现,无论什么事永远不会到来,这是一种非存在的畏惧,非生存的恐怖,非生命的不安,是我所有的细胞面对内在的分裂、弥散和化成粉末的生物的呐喊,是一种对于有伤体面的琐碎性和渺小性的畏惧。是一种对于自身所具有的和从外部威胁着我的暴力的恐怖。

我和你,在经历一段你不使劲,我帮倒忙的爱情。

这天大雨多蚊,我和它一声不吭,仿佛在等待着一个重大事件——它康复或者膏肓。它依旧腹泻,呕吐,痉挛,啃咬我的手指。如果悲伤是安静的愤怒,那么无能为力就是一种疲惫的善良。它粗暴且痛的四肢挠伤细皮嫩肉的呵护,我的耐心流血了。而雨,从森林起步,途径山峦灯火,浇灌病菌和生命,终将定居海上。

为了使生活整洁,我清理掉很多人。

我确信我受到了刺激,而不是伤害。如果你说刺激是一种伤害,那么我认为是不妥的。伤害是一种缜密的,纯洁的精神体罚,刺激是漏洞百出的、肮脏的畸形狂热。我曾被刺激到活蹦乱跳,甚至想出要活得有模有样这样的馊主意。

因为性情太过强硬,不富弹性,所以既倔犟又脆弱。

关心疑似凑热闹和起哄,赞美饱含嫉妒和暗讽,安慰是风凉话和可怜你的总称。你活在自己怀恨孕恶的世界。如果神的教育失效了,赏罚不复存在,人类遍地爬行,我们将把痰吐在曾歌颂过的高山的脸上。有谁会不为自己还有个灵魂而脸红?有谁能否认自己是天生的荡妇和恶棍?

有些事,自己心里有答案,就不要劳驾别人去回答。有些人,不是想要看清,而是没有比看清更好的办法。

如果不独身自处,如果没有我的孤独,我将没有办法活下去。我不那么健谈,我生活的旁若无人,我对身边的人咀嚼爱情大快朵颐、津津乐道的派送幸福窍门嗤之以鼻,我不惮与任何人失之交臂,因此我看起来自私,冷酷,狂热,偏激,倒霉,不着边际。

我的悲剧就在于:任何一件事都半途而废,任何一段感情都没有明确结论。所有的运转,一旦开始便悬而不决。所有的行动都过早耗尽。一切突发奇想都在春药般的红晕,毛茸茸的大麻,色泽暗淡的罂粟里草率发芽。对生活的一切热情,就像发烧引起的一阵阵冷颤,冷颤引致梦魇中的一层鸡皮疙瘩。

我们之间长久以来的沉默爆炸了,其中的火药,硫磺的味道让人窒息。我们随时可能磨擦出火灾,把两个人烧得一干二净。

当你不爱我的时候,我是怎么也弄不明白你的。我曾为此付出过许多努力,我在哪一面深入你,哪里就筑起一道人性的大墙。后来,我离开了你,在那一天,风雨交加的国道上,古老的山,白猿和僧侣。闪电像眼皮上的青蓝血管,我仿佛正在与大雨中的一切缓缓作揖,我不再爱你,在这一刻,我终于看到了你的全部。

我逐渐习惯于把所有感情深埋于心,习惯于将他人的意见、关心、帮助甚至援手视为阻碍和烦扰。我养成了这样一种习惯,从不把心事告诉别人,从不参与别人的交谈。这一习惯使我缺乏自信,僵化了我的声音,也使我形成了难以与人正儿八经的说几句话的毛病。长此以往只剩下打趣别人和苦涩的自嘲。

要是哪一天,我不想告诉你我干了些什么,也不想从你的嘴里听到你在没有我的时候是怎么度过的,我不再试图从沉默中把自己解救出来,不再逼着自己喊叫,发作甚至辱骂,我心甘情愿的让我们悄悄的淹死在这劈头盖脸的沉默中,我和你就真的完了。

默默安慰你的很多,站出来为你说一句话的太少。

当你眼泪流干之后,你的生活要么一病不起,要么是放声大笑。

我的想念因没有得到满足而变得反复无常,使撒娇这种行为变成了献媚、愤怒、暴躁或是哭泣。

你对我说了很多,但不是我想听的。隔靴搔痒,或许那种痒痛也是由于我神经的过度敏感而产生的。你若不打量我,我其实已经不介意自己的丑陋。就象你不暗示我你亏欠我太多,我根本不晓得我为你付出过什么。我只想生活得忘我,澎湃、自由而辽远,不愿去悔恨或结识谁,慢慢地有枯有荣。

他们习惯了我并无恶意的胡言乱语,就像无视我恒久的困惑和病态的亢奋。我只是世界上多出几两赘肉或少了一颗臼齿,没有人注意我,没有人理会我,因为我正用“反复无常”和“出其不意”这两把剪刀,一个一个地解开了与他们连结的受难的脐带。一点一点地,仅剩一副光秃秃的躯壳和一大堆荒谬绝伦的怪癖。

如果我可以少爱你一点,在你心里我的样子会更美一些。因为这样,我就不会怒目,不会生出无端端的情绪,然後又讪讪的找你言和道歉,一副没骨气的败相。至少,我可以做个不言不语的正常人,不会一开口便走漏了心事,将心底缺失的安全感曝光无遗,让不过夜的眼泪反唇相讥。

当我第一次察觉到内心深处的阴冷与黑暗时,当时真是既惊恐又兴奋,我偷窥着汩汩流出的罪恶感,在道德的光束下出示着不伦不类的善意。为了证明我是个好人,我曾做过许多坏事。我时常揶揄那些自然醒的陋习,不需栽培的悲观,反复无常的纵欲或禁色,以及无数个杀不死的自己。

我逃避不了做作,在我努力保持真实时,却瞥见我欲拒还迎的欲望,我躲躲闪闪的虚荣心。

你挠痒了我的欲望,我必须锯下一段你带血的人生给我止痒。

有时我想重新收拾一下我的人生,生或死直截了当一些,绝不是象现在这样犹犹豫豫。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有出息的、光宗耀祖的死的机会,我不见得愿意,或更诚实说,我根本不会愿意。我宁愿一声不吭的活下来,无风时弱不经风,暴风时又强壮不催。等待老,等待自然死亡,或等待一劳永逸的、一蹴而就的事件。

我的自卑不是与人比较来的自卑,而是为天生拥有无能、懒惰和愚昧的自卑。所以即使我对自己恨之入骨,也不妨碍我对同类的不屑。

是有那么几天,我生活的心平气和,没有脾气甚至缺失人格。表达欲极其孱弱,有时凌晨陪着雷雨睡,有时黄昏伴着夕阳藕荷睡。在尴尬的时间表里,一切从未安排,我的肉身和灵魂开始一聋一哑,自相残杀,互不礼让。在最后的迷迷糊糊中,在僵持不下的自然保护中,只有红鹤飞渡白莲塘,殃及了静,祸害了声音。

我明知当初吸引你的是我的冷漠,但我还是用无法停顿的热情把你吓跑了。

我往北上或南下,都带领你走。清晨我的草帽里住了新邻居,草蜢和我的脱发在一起。如今你是有单身汉的宽阔的私人自由;还是与固定女伴同居,生活在狭窄的一成不变的琐事里,对我来说都致命。我怀念我们的燕麦和啤酒,在葡萄园和毛榉林,我们不谋而合的偷欢、我们的脸晒着太阳、我们嚼着玫瑰花瓣的晚上。

我从来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我就这样呆着,时而精神抖擞,大多时间奄奄一息。我感觉不到存在,我随时可以抽身,我不那么重要。哪怕一命呜呼,也不过是几个至亲痛彻心肺的哭,几个爱过的人象征的哭,几个陌生人同病自怜的哭。他们会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他们不是在为我哭,他们是为他们自己。

我每次说「我没事」的时候,都是在自救。我不告诉你原委,是不想在我痛不欲生时听你还在说「何必」,更不相信你能助我一臂之力。如果你问了,如果我答了,无非又多了一个旁观者,当你的好奇多过关心时,你甚至会笑话我的。所以不要问我,我不是答案,我只是一堆问题。

我以为离开这里就不会有伤口,却忘了自己本身既是刀锋,也是肉。

他告诉我:放心,医生说会好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有点失望以及悲伤。他又说,你会喜欢这里的,温润养肺,五月之后,海里都是玉兰花的气味。傍晚的群山间隔日月,峡谷里扑簌着鸟儿振翅的声音。而我担忧安逸里埋伏着不详,我适应的熟悉的生活从不善良。我哭泣,是为了释放这一次恐惧,更为以后不再哭泣。

如果你要等着看我笑话,那么我会让你笑死的,你最好别乐极,生悲。

2009年我得到第一份病历后,断断续续地戒了酒。后来又因为身体精神出了很多毛病,遵医嘱和家人期望,接受药物,依赖它,对它上瘾时又要戒。我戒了烟酒,麻醉,野心,和爱情,以后还会更多。激烈澎湃的生活,逐步被味同嚼蜡的常事取代,空空荡荡的连个鬼影都没有。我笑的是,世上有什么是不伤身的。

也曾想不挣扎,从此过上别样人生,任人摆布,痴呆或机灵、好与坏都不要紧。所有的面孔都不能使我兴奋,所有背影都不必让我沮丧。没有谁是特殊,在千万人的圣马可广场,公爵府外神经质的你我,长期失眠的夜晚恶臭,寻常不过水洼里的绿荫,扁豆草灯的微芒。只有寂静的空气顺从我寡言的意志,躺下,休息。

离开是因为绝望?不是。是处境尴尬,想极力挽救颜面。是希望的太多,机会全无而心不死,所以欲独吞不忍分享。我从未如此疲倦,神既不开恩也不处死我,他只是惩罚我必须活着。我游荡在烈日之下,饮水无源,焦急地等待最后一个路过命运的神枪手。

永久离开是第一次决定离开的延续。当我第一次有这个念头,之后的每次争吵,和解,厚待我,轻薄我,都步步紧逼将我驱入无人之径。我在高温的中国西南,经纬不详,目清心明。碧海以外雪山逶迤,野田千顷与我本是不淑之遇。从此你不知我死活,在何处,你得不到原谅。因你是常人,是对。反常是我,错在我。

虽然我恋旧且无法自拔,但仍不能阻止我与以往的一切断绝联系。我所恋的是独自沉湎时冷清的思虑,而不是热闹,奢靡,争端四伏的人际社交,没有什么比勉强自己去经历这些更糟糕的了。

因自顾不暇,所以无情无义。

请管好你的同情,别让它伤害到一颗濒死但仍想死的有尊严的心。

把告别拖了又拖,离第一次说再见也隔了两三年。不舍或无处可去,我至今离你不远。日夜谈笑风生,你住巴黎九十三省,你是塔中人,你是达达主义的怪诞情歌。而我在黑人区,在华人区,说改变又不变,不变却大不如从前。素日种瓜煮豆,剪报插花,得过一场肺痨几次高烧,无恙也不健康,人未满亦不缺。

爱情?我不知道。在你之后我也跟几个人说过「我爱你」,他们曾是我的情人,讨我欢心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说「我爱你」,但这仍不能避免我对爱情的厌恶。我现在站在山顶,白鸟款款投林,夕阳镶镀所有的绿。在你走后的曾经有人来过,现又变曾经。我还和从前一样,冷漠不减,温柔用不上,狠心过了头。

时常想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后来我觉得我不是人。我不符合人为人类定下的标准,如果这标准是善的,高尚的,意义非凡的。我却靠不道德收获快乐,靠狡猾博弈不古,靠说大话对峙恐惧,靠无耻活了下来。我失信于人,我缺乏同情心,我三心二意的爱,我不顾一切的活,我的感情还丰富不过一条忠诚的狗。

我仿佛在一个梦中坠身而亡,周围都是水流,呛口的呼吸使鱼眼都睁得圆圆的。野花开满山壑,另一个我同很多很多的蝴蝶,绕过黛色的门楣,穿过鲸蓝的苔原,看到猛犸象,大角鹿的骸骨累累,是一万年前凶杀,在亚欧大陆上,物竞天择。冲出死亡仍是生存,当人类被送入博物馆,又在上帝眼中全体复活。

我曾拥有很多,不过后来都放弃了,我觉得有些东西还是没有的好。你劝说我追求的正是我好不容易才甩开的。我吃惊我曾过着匪夷所思的生活,那种生活是一双尺码相同的鞋子,并不是每双脚都适合。我想我是要赤脚走过岁月的人,即使从前星光再璀璨,也不如一个人看看月亮。

和我不相干的事不要问我,和你不相干的事也不要问我。

谈起过去,我总是用沉默,粗口或哈哈大笑来表达一切。

人生没有故事,它只是一个接一个笑话。而现在,我快乐的全部来源是对曾痛苦过的自嘲。经常忍俊不禁,甚至我一个人散步,寄信,吃饭时,我都会旁若无人地发笑。

即使你们再鄙视那种人,也不妨碍我成为那种人。当我发现我焦虑的核心问题是:害怕浪费时间。我就已经决定好了,余生都用来发呆。这不是生命的动作,而是生活的状态。我是说,比如说,发呆的饮食,发呆的语义,发呆的爱情。。。。。。

我没有遭遇过什么事,也没经历过什么人。我只是路过了他们,说来可笑的是,我好像是个暗藏杀机的不祥的人,凡是被我路过的感情,到最后总是一片狼烟荒芜。或许我的福份只能用来抵消自作自受的祸,不知还够不够。反正这么多年,就这样此消彼长啊,竟也活的刚刚好。

"我一会觉得无路可走,一会觉得左右为难。我自甘堕落时,生活就抬举我,我一旦恢复信心,它立即挖苦贬低我。它让我变得傲慢又自卑,我嘲笑那些努力的死脑筋的人,对偷懒耍小聪明的人更是不屑一顾,大智慧虚如纸上谈兵。你说我的生活是不是出了问题?""不,生活就是这样,恭喜你终于进入它了。"

活的再好的人我都不羡慕,我就羡慕那些想死就死的人。

雨夜极深至静,白河浅草,钨丝酒馆,素瓷净递,只剩下雨滴,雷声远去遁入天体。四月的尾关难以收紧,欲克制,欲诞。整桩事件泡在青梅漾奶时,乳臭反酸,发育成一张没有五官的脸,说的是山地腹语。你放心我吗,把我的爱情观交由我陈述,在清凉入喉的失望里,你永远是迷人的,微笑的,不说话的那个人。

即使我不能再说话,你也无权替我发言。

我想要你,也想要你的命。我爱你,也会爱你的尸体和亡灵。同样,我也希望你杀了我,以罪恶之首,给我丑态百出的生命,最荡漾的血光。

我所感受到的,是一种巨大的气馁,一种不可忍受的孤独感,对于一种朦胧的不幸的永久恐惧,对自己力量的完全的不信任,欲望的彻底缺乏,一种随便寻求什么消遣的不可能。我不断的自问:这有什么用?那有什么用?这是真正的忧郁的精神。——波德莱尔

我希望离开人世的时候,世上已没有至关重要的亲人,没有爱人,也没有子嗣后代,不留下任何文稿或画作,毫无预备的来,干干净净的走。

渴望平静的生活,越过平原,森林,红海,众神在奥林匹斯山脉长眠亦醒,山下,不约而同的祝酒,在黄昏的土地上,野天鹅飞过,长草与溪流共振。我仿佛已经一百岁了,头发牙齿掉光,不会再生长,不需穿戴兽皮花冠,几双流泪的牛眼,凝望一丝不挂的平静,空无一人的平静。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这样对你,我相信你也没有想过,我竟对着你的哀求冷笑,我会在你遭人算计时,吐出「活该」两个字送你。你眼巴巴望住我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我也曾这样无助望你?当你努力恳求的时候,你有没有体会到放下自尊多难?把你脱落的自尊捡起来吧,别象垃圾一样丢在我面前。

我呆在一间房,有夹心饼干,榛果,松籽,花生。坐下来点一支烟吧,紧张的骨架舒展开来,将散未散时,脱下全部衣物,让毛孔静静的呼吸,嗅闻香气。自由开出的萱草花迈过我的耻,包裹四肢和发肤。情欲,在温柔、固执的艳诗里屈膝跪下。臣服的坏虫啊,请我将你封印在高潮里,在快感的巅峰,在死亡的途中。

你会渐渐意识到生存困境的,比你的想象力丰富梦幻的多。若你未曾遭遇,你大概永远不相信你的耐力只够做完一半的事,不会相信你怎么爱都爱不到,你会觉得人类无毒无害,你甚至会扬言希望多受挫折多经历失败。不要紧,我曾也这么觉得,和你一样,我也不相信会有一天我的感概多过可爱。

就这样,你回来了。带着新欢的嘱咐和吻,降临到我面前。看我象一个衰老的静物,脱水的苹果或濒死的鳄,你有何感触?你只说刚从牙医那拔掉一颗蛀牙,暗示我来这儿只是个顺便。要走时你道歉还祝福了我,我点头是不想刁难,当你动用形式主义为你若有若无的愧疚做清偿时,我答应或摇头,对你来说都一样的。

你今天问我后不后悔,我很少想这些,大抵没有后悔过。但遇见你之后,我确实有点遗憾,遗憾我掉以轻心的那些年,刺痛又麻醉的那些年,精力过剩、用力过度的那些年,使我没能发育成朝气蓬勃的人。我也感到失望,失望你不依不饶时我的得过且过,我以为你会例外,但我也不吃惊,毕竟我已失望过几百回了。

以前我常抱怨,我何以怎么样。如今我觉得庆幸,好在没怎么样。活着就是要经历后知后觉的明白,虽然这种明白形同虚设,它象是稻田草人,威胁不到太致命的糊涂。曾累犯过的种种,因年轻常撒娇赌气,我押下了生命里的很多唯一,我输掉的都是我输不起的东西。

那感觉还似人生微醺时,你又敬我一杯酒,自罚三杯,忘情中严肃吻了幽默,鱼骨穿喉。只是不记得有无说过去去就来,反正这一走就是很久很久。时间的巨匠修剪了四季的坪,豆蔻白花在风中静静结籽,果实便是种子,素碗里盛放茶叶,阅历乘以年龄,集体的悲观约分个人的绝望,余生美貌是否再渺小悲怆不过了。

我不是个坚强的人,只是麻木,能刺激到我的人事实在不多。但凡能激活我感官的,不动用任何恶毒的手腕就可以摧毁我。

那天分开的很平静,没有格外器重。大概并没意识到那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上车,你回返。从此我是一个人,你是另一个人。当你有余的收藏女伴,征集爱情的时候,我正手忙脚乱的应对孤单,在日落之处暮色冉冉,我落泪是因人生百无聊赖,是缺乏风趣的自我嘲讽。除此之外,终究无太多意义。

你之于我是长河也是远山,遥远,神秘,沉潜,温柔却不可探。此时我心里是安静的,热烈被理智降温,感性居下清凉哀婉。我想我好了,那种病态的爱自焚了,留下洁白骨灰,不阵痛,唯独亏待难为了曾经。曾还和着歌曰,共你活着别分手,只交换温柔能不能够。可现在越往爱的深处走,反倒跟没有爱了一样呢?

当我决定做一个坏人的时候,我的余生只需要做一件事–––避免良心发作。

现在,亲爱的,请你把手中的甘蔗给我,如胶似漆的糖会让口红难受,不亲吻吗?我就要走了,我还活着。对于你,也是死了。桑葚从你的眼红进我的眼,山花从阿莲特茹病到海牙。新女人很快会来接班,吹凉我的余热,继承我的温柔,或重新三章约法。嘘!人生还有数十年,和你仅剩五分钟,沉默还有十秒,再见。

曾想在二十岁那年死去,如今距理想的死期已过四年长。在南部,我收获过一茬又一茬的蛇果和情人。在北方,我把爱嫁接到大地的鼠蹊上,离人类私处最近的脆弱地带。我想活过二十四天,二十四月,二十四年,用诗人过时的浪漫和超前的理想,献出勉强记住的,费力遗忘的,曾经如此的,以后不再的一切。

我的生活没有血肉,只有神经。

告别的人是多么容易爱啊!不到诀别的地步,我永远不会知道,你的不在会给我带来怎样的改变。而命运把我留给下一个,下一个撞上我或被我等来的,更坏的或更好的人。

生命里有两句话会让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一句是在什么都没做时说的「我很累」,另一句是在死不了的时候说的「我不想活」。

有时候我不说,并不代表我无动于衷。我只是在等,等这件事在我心里彻底过去,或者彻底过不去。

我对人性最后的期望是:可以安安静静的袖手旁观。如果落井下石,最好搬一块巨石一下砸死我。

我觉得越来越孤独,是因为我越来越了解自己了,了解到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我去理解我,没有一句能说到心坎里的话,没有一件能让我相信且必须去做的事,没有一个可以让我完全不硬撑的人,以前还常跟世界无法无天,现在就连我的至亲也不能。

我总在说对不起,但我知道不会有原谅,我积累的是越来越多的轻视,以及话题的禁忌。我不知道我该跟你说什么才好。我说我的生活,你不见得感兴趣。说说我的情绪,你觉得是无病呻吟。我说我想你,但换不回同样的一句。

只要你全心投入,就没有弄不糟的感情。

我容忍了一切,最后反倒什么都容不下我。

这是我卧床不起的第三天,觉得泥土已经埋过了生命的双膝,缺钙的毅力像软骨一样疲倦不息,在人生的地貌上,风干成母语的画皮。参差披拂的贪欲化作厉鬼,把我的健康当作零食,而我的血肉成为米面。我累了,想要回去。重山单骑,白槐花满树,树冠里七尺神谕,布袋星光,卷烟烧酒,我的故乡常年有风。

我难过的是你在问我难过什么,我害怕的是把我害怕的事情说出来。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3)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

  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4)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妈妈生气地问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写作业。”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看书。”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我心里很不服气:“哼!不就是看个书吗!”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妈妈后来告诉我: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可是,妈妈,谁让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我面前?现在书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帮手,我能从它的身上汲取力量。

  (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的“瘾”又发作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妈妈也答应了。到了书店,我立即整个人兴奋起来,这都是外国著名作品,全都是我最喜欢的。我随便挑了一本《战争与和平》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的时间观念已被停留在书里,此时的我就像“与世隔绝”,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我也不知所谓何事。满脑子只想的是书的内容。这时我与主人公同喜同悲,斥笑可耻之辈,同情苦难之人,与作者共鸣,与作者体验人世间之沧桑……妈妈说:“你已经看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我还要赶回家煮饭。”“妈妈,让我再看多十分钟吧!”我恳切地对妈妈说。“你这书呆子,已经晚了,吃完饭,妈妈才和你来看吧!”没有办法,我只得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宝贝”,跟妈妈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那门刚开,我就一下子窜上去了,从书架上拿了中国著名的史书——《史记》,这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司马迁所著,整本足有四五斤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因为有部分文字是古文,所以我有的地方不懂。我就从书包中取出笔纸记下来。时间转眼便逝,图书馆的老师宣布要关门了,我赶紧收好书包,拿起书向外走去。“等等,同学你怎么把书也带走?”我……我……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是看入迷了吧!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连忙把书放回原处,向图书馆的老师道歉。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6)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7)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不错,书记载着睿智的思考,传承文明的薪火。与书交友就是与许多高尚的思想者进行交流。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生活的充实……。
  小时候,书的世界是我的梦幻天堂。刚刚识字,我便喜欢捧起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我总会为那孝顺但却又命运悲惨的小姑娘抹起眼泪,我幻想与她交友,然后把我的衣服、玩具、好吃的与她分享;当我读到“灰姑娘”的美好经历时,我总会不禁感叹——我要是那么幸运该多好啊!我幻想着我穿着漂亮的礼服,与白马王子翩翩起舞……书使我对未来充满了向往与希望,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纯真的幼童时代。
  少年时,书的世界是我的知识海洋。那时我坚信“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经常会读一些知识性,积累性的书籍。读《千万个为什么》时,我懂得了“宇宙是一片黑暗,但天空看起来为什么是蓝的?“我懂得了”什么是世界上最有杀伤力的动植物?“我懂得了……更重要的是在读《科学探索者》时,很小的我便接触了深奥的物理化学,那些新鲜玩意儿使我有了浓厚的兴趣,令我的初中学习变得十分轻松。书使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充实、丰富的少年时代。
  如今,书的世界是我的精神食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思想渐渐成熟了起来,对事物的理解也渐渐深刻了。在书中我认识了霍金,我被他的经历所深深感动,他不仅是科学界的泰山北斗,更是一位永不停息与病魔做斗争的钢铁战士!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坚强。我在书中认识了李白,被他那豁达的胸襟所敬佩,虽被委婉劝回家,但他却仍能吟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接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书教会了我失败面前的坦然。我在书中认识了鲁迅,他弃医从文的举动令我震撼,他把对祖国的热爱化作一支强有力的笔杆,辛辣的讽刺直刺敌人心脏!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选择……。。书不仅提高了我的知识,并且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培养了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书交友让我更好地认识了世界,我与书的故事仍在上演……。

  够了吧望采纳谢

其实你仍然很潇洒,至少你争取过、挣扎过,你无愧于心。能努力去挽留爱情的女人是忠于爱情的,相信你最终能得到你真正的爱你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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