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来源: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新网上海3月20日电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0日正式付诸实施。这意味着,上海将建立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最严监管长效机制及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以最严的法治保障,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
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据悉,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基础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三次听取全体上海市人大代表意见后,最终在今年一月经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从原来的六章扩展为八章,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两章。条文数量从62条增加到115条,其中,全新条文53条,修改条文55条,修订幅度达93.8%。《条例》补充细化了市场准入的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监管、网络食品经营要求等内容。
《条例》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相关的政府职责,包括建立市、区和乡、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多头分管、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重点规定政府主要监管部门职责,着力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缝隙等。
《条例》设置了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强化源头治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据此,上海将完善进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信息登记制度,建立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互相通报制度;对重点监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建立全上海统一的信息追溯平台,运用大数据处理等现代科技手段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条例》,上海将落实生产经营各环节企业主体责任:将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对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等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条例》还严格规范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制度。
《条例》探索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据此,上海将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备案义务,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公示制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责任,网络交易食品配送要求等进行规范。钟燕群说,条例草案强化了重点食品和相关业态的监管,包括,增加了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酒类、食用盐、粮食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将农村集体聚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等。
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事故处置和社会监督方面,《条例》细化并完善了上海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与报告、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食品安全应急控制等措施。《条例》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据此,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当日,上海多个区市场监管部门都出动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
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法典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
“最严谨的标准”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科学依据,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强化政府科学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首先,食品生产必须有标准可依。其次,食品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生产。最后,生产的食品必须严格按标准检验。有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按照标准生产,食品质量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这就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标准”意识,把食品安全标准落实在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一是要严把食品原辅料购进关,确保食品的原料符合国家的要求,不合格的原料不可能生产出合格的生产。二是要把标准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到食品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的全过程中去,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就是保证食品安全过程”的理念。三是严格实施良好生产或经营规范,做到知行合一,绝不能心存侥幸。只有将标准的规定变成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具体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并执行到位,标准才可能发挥它应有的规范作用。
“最严格的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新常态。实现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抓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有了这些“最严格”的监管规定,还应有“史上最强”的执法力度。
食品生产是“管”出来的,过程监管要用重责。通过重责、严管,建起食品安全的“天罗地网”。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迎来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历史发展期,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的法治监督将全面展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谋时而动,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从业者的规则意识,督导企业遵规守矩,努力实现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最严厉的处罚”是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是“治”出来的,抓食品安全要用重典。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违法必罚,罚者必痛。
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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