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170万年前-1840年
中国古代史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原始社会(170万年前-公元前2070年)、奴隶社会(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476年)和封建社会。
其中封建社会可分为五个阶段:战国、秦、汉是封建社会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三国、两晋、南北朝,是封建国家分裂和民族大融合的阶段。隋唐五代时期是封建社会的繁荣阶段。
辽、宋、夏、金、元,是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经济继续发展的阶段。明、清,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封建制度渐趋衰落阶段。
2、近代:1840年-1949年
中国近代史是从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到1949年南京国民党政权覆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历经清王朝晚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到瓦解的历史。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是一部中华民族抵抗侵略,打倒帝国主义以实现民族解放、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人民富强的斗争史。
中国近代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
3、现代:1949至今
中国现代史是指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历史,分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两大历史阶段。这一时期也是中国人民建立政权、巩固政权、探索与发展中国,使中国走向富强、民主、自立的一段发展史。
扩展资料
中国各历史阶段的划分依据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主,包括政治制度,文化水平,以及某个重大历史事件为辅。1840年鸦片战争结束了我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制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遭受列强的侵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民族独立和解放,是划分近代和现代的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历史年表
汉语的历史发展时期分为:
古代汉语分为:
上古汉语:秦汉以前(包括秦汉)
中古汉语:魏晋至五代
近古汉语:北宋至五四前的文言部分
近代汉语:北宋至五四前的古代白话部分
现代汉语:五四至今
上古汉语
上古汉语存在于周朝前期和中期(公元前11到前7世纪),文字记录有青铜器上的刻铭、《诗经》、历史书书经以及部分《易经》。 据《礼记·中庸》第二十八章记载:“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可见周朝建立时期就开始实行语言文字的统一。春秋初期,见于记载的诸侯国还有170多个。至战国时期,形成“七雄”,“诸侯力政,不统于王,……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说文解字·叙》)。 先秦诸子百家在著作中使用被称为“雅言”的共同语。“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述而》) 秦朝重新统一之后,进一步规范了文字,以小篆作为正式官方文字。
中古汉语
这种汉语使用于隋朝、唐朝和宋朝(7-10世纪),可以分为《切韵》(601年)涉及到的早期以及《广韵》(10世纪)所反映的晚期。高本汉把这个阶段称为“古代汉语”。语言学家已能较自信地重构中古汉语的语音系统。这种证据来自几个方面:多样的现代方言、韵书以及对外语的翻译。正如印欧语系的语言可以由现代印欧语言重构一样,中古汉语也可以由方言重建。另外,中国古代的文学家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来总结汉语的语音体系,这些资料仍然是现代语言学家工作的基础。最后,汉语的语音可以从对外国语言的翻译中了解到。
近代汉语
近代汉语是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之间以早期白话文献为代表的汉语。《水浒传》《西游记》等书所用语言即为近代汉语。
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汉语。 1913年,读音统一会通过投票方式确定了“国音”标准,这种标准音习惯上称之为“老国音”。1923年,当时的国语统一筹备会成立了“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决定采用北京语音标准,称之为“新国音”。
现代汉语是现代汉民族使用的语言。广义的现代汉语包括汉语的各种方言,即不同地区的汉族人所使用的语言,这些语言都是汉语,只是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而狭义的现代汉语则是指“普通话”,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所代表的标准现代汉语也是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
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
即:
《史记》(汉·司马迁)、
《汉书》(汉·班固)、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三国志》(晋·陈寿)、
《晋书》(唐·房玄龄等)、
《宋书》(南朝梁·沈约)、
《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
《梁书》(唐·姚思廉)、
《陈书》(唐·姚思廉)、
《魏书》(北齐·魏收)、
《北齐书》(唐·李百药)、
《周书》(唐·令狐德棻等)、
《隋书》(唐·魏征等)、
《南史》(唐·李延寿)、
《北史》(唐·李延寿)、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
《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
《宋史》(元·脱脱等)、
《辽史》(元·脱脱等)、
《金史》(元·脱脱等)、
《元史》(明·宋濂等)、
《明史》(清·张廷玉等)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 ”。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