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司马迁开创纪传体通史《史记》开一代先河,后世历史体例多法古,以《史记》体例为范式,甚至更有甚者,意欲以《春秋》为范式,到宋朝司马光开创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
所以可以认为古代历史体例有两种:纪传体和编年体
二十四史采用史学编纂体例是纪传体
纪传体,东亚史书的一种形式,以为人物立传记(皇帝的传记称“纪”,一般人的称“传”,特殊情形的人物称“载记”,记载制度、风俗、经济等称“志”,以表格排列历史大事称“表”)的方式记叙史实。
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以前的史书多以编年体记述),中国的官方正史“二十四史”及其他史书,都依照《史记》体例,以纪传体编纂而成。而日本的《大日本史》也是以纪传体写成的。
我国传统史书的一种体裁,以人物传记为中心叙述史实。纪是帝王本纪,列在全书前面,传是其他人物的列传,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扩展资料
二十四史的发展: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南朝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
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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