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作者:未知。
注:《尚书》相传为孔子编定。孔子晚年集中精力整理古代典籍,将上古时期的尧舜一直到春秋时期秦穆公时期的各种重要文献资料汇集在一起,经过认真编选,选出100篇,这就是百篇《尚书》的由来。相传孔子编成《尚书》后,曾把它用作教育学生的教材。在儒家思想中,《尚书》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实际上西汉学者用二十八宿比喻伏生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尚书》百篇之说乃后起。
资料:《尚书》,又称《书》或《书经》,是中国民族第一部古典文集和最早的历史文献,它以记言为主。自尧舜到夏商周,跨越2000千年历史文献。是《三坟五典》的可考记录。
《尚书》列为儒家经典之一, “尚”即“上”,《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它是中国上古历史文献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
自汉初以来,有今文、古文两种不同的传本。《汉书·艺文志》说,《尚书》原有100篇,孔子编纂并为之作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焚书令》,秦代的焚书给《尚书》的流传带来毁灭性打击,原有的《尚书》抄本几乎全部被焚毁。汉代重新重视儒学,由秦博士伏生口授、用汉代通行文字隶书写的《尚书》,共28篇,人们称之为今文《尚书》。西汉时期,相传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了另一部《尚书》,是用先秦六国时的字体书写的,人们称之为古文《尚书》。古文《尚书》经过孔子后人孔安国的整理,篇目比今文《尚书》多16篇。
在西晋永嘉年间的战乱中,今、古文《尚书》全都散失了。东晋初年,豫章内史梅赜给朝廷献上了一部《尚书》,包括今文《尚书》33篇(梅赜从原先的28篇中析出5篇)、古文《尚书》25篇,古文25篇经宋代以来的考异争论总体认为是东晋人的伪作。
清人孙星衍作《尚书今古文注疏》,广泛汲取前人考订成果,摒弃25篇伪作,将篇目重新厘定为29卷,大抵恢复了汉代《尚书》传本的面貌。《尚书》所记基本是誓、命、训、诰一类的言辞。虽说文字大体古奥迂涩,但也有少数文字比较形象、朗畅。
唐皇朝的行政机构,承袭隋代,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历史的惯例与经验,再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察、侍从或其他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枢要地位
纪录中国历史的最早的书是《尚书》 《尚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最早时它被称为 《书》,到了汉代被叫做《尚书》,意思是“上古之书”。汉代以后,《尚书》成为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所以又叫做《书经》。这部书的写作和编辑年代、作者已很难确定,但在汉代以前就已又了定本。据说孔子曾经编纂过《尚书》,而不少人认为这个说法不可靠。 中国最早的书是 在殷商时期,人们也把文字刻在竹简或木简上,并把许多简编串在一起,称为“策”或“册”,这就是简册书籍。周朝时期,又把丝织品用作书写材料,所以古人说:“著于竹帛,谓之书”。帛,就是丝织品。如果说,这是我国成册书籍的起源,那么,我国的书至少有3200多年的历史了。 《易经》是中国第一部经书,被尊为“五经”之首。西周初年写的。 《周易》古经为出于文王、周公之手 《山海经》是我国最早富有神话传说的一部地理志,应该是奴隶社会以前的作品 《穆天子转》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小说,年带久远 另外,我国最早的诗歌是上古时代的<弹歌> 第一部诗歌集是春秋时代的<诗经> 据记载仓颉为黄帝史臣,是文字的创造者。还传说仓颉与沮诵专门负责记录黄帝的言行,仓颉专记黄帝之言,沮诵专记黄帝之行! 黄帝的时代大约是在五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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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秦及汉初﹐尚书是少府的属官﹐是在皇帝身边任事的小臣﹐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合称六尚﹐因其在殿中主管收发(或启发)文书并保管图籍﹐故称尚书。汉武帝刘彻时﹐进一步强化君权﹐政事不专任二府(丞相府﹑御史大夫府)﹐尚书因主管文书﹐省阅奏章﹐传达皇帝的命令﹐地位逐渐重要。武帝游宴后庭﹐为便于出入宫禁﹐用宦者主管尚书事务﹐称为中尚书令﹐简称中书令﹐又兼谒者之职﹐因称中书谒者令。但在宦官为中书时﹐也有士人任尚书之职﹐如张安世曾于武帝时任尚书令﹐五鹿充宗于元帝时任尚书令。元帝时﹐宦官弘恭﹑石显先后为中书令﹐“权倾内外”。由宦官典尚书的制度﹐受到大臣激烈反对。到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终于专用士人。由于尚书在西汉已成为政府机要部门﹐所以凡是掌握实权的大臣都领尚书事﹐如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王凤以大司马领尚书。汉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晚期的权臣专政﹐有意削弱相权﹐太尉﹑司徒﹑司空居三公高位﹐名为宰相﹐而实际权力则逐渐移于尚书。当时﹐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一人﹐尚书六人﹐分主六曹(或说为五曹六尚书﹐其中三公曹置尚书二人)。令﹑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各一人﹐“掌录文书”﹐并检查各项事务是否按时完成。尚书之下有侍郎三十六人﹐分属六曹﹐主起草文书﹔又有令史十八人(每曹三人)﹐主抄誊文书。此时尚书台已成为组织复杂的机构﹐成为政府的中枢﹐号称中台。所以章帝时韦彪说:“天下枢要﹐在于尚书。”但是在东汉﹐尚书台仍然算是少府的下属机构。尚书令﹑仆射﹑尚书等官的禄秩都较低﹐令秩千石﹑仆射﹑尚书秩均六百石。三国西晋三国时﹐尚书台已正式脱离少府﹐成为全国政务的总汇。令﹑仆射﹑尚书品秩已经很高﹐并为第三品﹐与九卿同级。汉献帝时﹐曹操执政﹐荀彧为尚书令﹐曹操征伐在外﹐荀彧常居中持重﹐可见此官地位之重要。但正是因为它威权的升高﹐引起最高统治者的疑忌﹐所以最高统治者又开始剥夺它的权力。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其子曹丕(魏文帝)代汉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又置中书监﹐并掌机密﹐下统中书郎若干人﹐组成中书省。魏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于是在尚书台之外复有中书省﹐而原来作为皇帝侍从的侍中也逐渐成为参预机密的要职﹐尚书台不再有独占机枢的地位。虽然如此﹐由于全国政务首先集中到尚书台﹐因此它作为全国行政总汇机构的趋势仍在继续发展﹐执政重臣也要加上录尚书事的头衔﹐才能过问机密。孙吴略仿曹魏﹐也是尚书﹑中书并置。蜀汉则沿袭东汉﹐尚书之权甚重。西晋沿袭曹魏﹐以尚书台总揽政务﹐而别置中书﹑门下二省以分其权。然尚书令﹑仆射仍是全国行政部门的首脑﹐称为端右﹑端副﹐地位在中书监﹑令和侍中之上﹐重臣当国仍必加录尚书事。东晋以后﹐录尚书之权渐分﹐有时以三四人并录尚书事。宋孝武帝孝建中﹐为防大臣威权过盛﹐遂省去录尚书之职﹐以后置废不常。又自魏晋以后﹐士族崇尚清谈﹐不屑过问琐碎的日常事务。西晋王衍自尚书仆射迁尚书令﹐身居宰辅﹐不以经国为念。梁朝谢 为司徒﹑尚书令﹐惮烦﹐职事多不览。又自东晋以后﹐高门子弟都以出身作尚书郎为耻辱。高门既不屑就﹐就者也多不办事。故自东晋以后﹐令﹑仆射及郎中多不奏事﹐当官成为挂名﹐于是﹐尚书台的日常事务多交给令史去处理。这样﹐令史就渐揽事权﹐尚书省内部有权力下移的趋势。由于令史实际作用的增大﹐梁武帝曾拟提高都令史人选﹐不用寒人而改用士族。但士族尚不乐为台郎﹐何况令史﹐所以此法不能推行。加之﹐南朝时中书舍人专任机密﹐尚书省的实际地位更为下降。西晋灭亡后﹐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国﹐除前凉﹑西凉遥奉江南正朔﹐不立尚书台外﹐其余政权均见尚书令﹑仆射﹑尚书等官职。但其具体情况不详。五代十国北魏出自鲜卑族﹐本身有部落大人会议决事的制度﹐及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后燕﹐皇始元年(396)始仿魏晋立尚书台﹐置三十六曹。但北魏前期的尚书台是鲜卑旧制与中原制度的糅合﹐与江南制度迥然不同。北魏尚书制度的正式建立﹐实际在太和改制以后。太和十五年(491)魏孝文帝元宏改定官制﹐十七年﹐颁布第一个职员令﹐太和二十三年又颁布第二个职员令﹐尚书省及其它官职都依照魏晋制度﹐主要也是以尚书省总领庶政﹐而中书﹑门下二省分掌机权﹐门下之权尤重(见门下省)。东魏﹑北齐承袭北魏﹐而尚书之权较重。这是因为北齐文襄帝高澄﹑齐文宣帝高洋都曾在东魏朝担任过尚书令。北齐除在首都邺城置尚书省外﹐在晋阳也置尚书省﹐同样具有中央行政机构职权﹐这是因为晋阳是北齐下都﹐皇帝经常前往并在那里发号施令。西魏时﹐朝廷尚书省的组织情况不详。宇文泰以大行台执政。大行台的组织略同于尚书省﹐有仆射﹑尚书﹑丞﹑郎等职。周惠达﹑苏绰﹑卢辨都曾为行台尚书。到西魏末才实施摹仿《周官》的六官制﹐废除了尚书省。北周承之。隋唐时期隋文帝杨坚代周称帝﹐于开皇元年(581)恢复了尚书省﹐并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隋代不置录尚书事﹐尚书令虽设而常缺﹐尚书左仆射便是首相﹐高颎任此职达十九年﹐综理全国政务。他虽兼任纳言(即侍中)﹐而权力主要来自左仆射之职。高颎之后﹐杨素亦为此职。大业元年(605)﹐杨素升任尚书令。杨素死后﹐隋炀帝杨广不补尚书令﹐大业三年后﹐左右仆射也不补任了。唐沿隋制﹐也是三省(尚书﹑门下﹑中书)并置﹐而尚书省事无不总﹐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尚书令仍是虽设而虚其位﹐仅李世民为秦王时曾一度担任。唐中叶后﹐唐德宗李适为雍王时再兼此职。故唐以仆射为省主﹐若置左﹑右仆射﹐便以左仆射为省主。仆射之下设左右丞﹐协助仆射分理省内事务。尚书省设六部二十四司﹐部有尚书﹐侍郎为之副﹔司有郎中﹐员外郎为之副。吏部综铨选之任﹐户部(初名度支﹐隋代称民部﹐唐代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改为户部)负财政之责﹐礼部掌礼仪及贡举﹐兵部主兵籍﹑器仗﹐刑部(初名都官)理刑狱辞讼﹐工部知工程建设。全国政务﹐各归所司。九寺三监(见卿监﹐则成为具体办事的职能机构﹐贯彻尚书诸司所传达之政令。地方州﹑县亦禀承尚书符令施政﹐并定期向尚书诸司申报户口﹑籍帐及政绩。故尚书省仍是国家政事总枢纽﹐是最高行政机构。唐初﹐左﹑右仆射及中书令﹑侍中并为真宰相﹐左仆射居首﹐地位极为尊崇。太宗贞观年间﹐房玄龄为左仆射近二十年﹐成为唐朝著名宰相。但是就在唐朝前期﹐尚书省的地位已在下降。首先﹐是仆射相权的削弱和被剥夺。唐朝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为宰相议政之处。参加议政者原为三省长官(即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但皇帝又以敕令指定其它官员参加议政﹐称为参加机务﹑参议朝政等。其官品位较低者则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亦为宰相。贞观二十三年(649)﹐李绩拜尚书左仆射﹐亦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称号﹐于是左仆射为当然宰相的地位发生了动摇。其后﹐凡官仆射者必须加此称号﹐才能参加议政﹐才是真宰相。左右仆射逐渐被排除于宰相之外﹐到唐玄宗时就少有仆射参加议政的事例。尚书省因其长官被排除于决策机关之外而成为单纯的执行机构了。其次是尚书省各部诸司的职权逐渐为新发展起来的各种使职所夺。这种使职由皇帝以敕令任命﹐专管某一具体职事﹐属于差遣性质。唐玄宗时是各种使职迅速发展的时期﹐如在财政制度方面就有劝农使﹑度支使﹑营田使等的设置。这些专一性的使职﹐直接禀承皇帝的敕令﹐指挥其下属机构﹐很少通过尚书省。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军事上的急需﹐使职增设更多﹐权力更大﹔加以宦官专政﹐藩镇跋扈﹐尚书省的职权更加削弱。于是尚书诸司成为闲曹﹐“兵部无戎帐﹐户部无版图﹐虞﹑水不管山川﹐金﹑仓不司钱谷”﹐“官曹虚设﹐俸禄枉请”﹐“一饭而归﹐竟日无事”。唐朝后期﹐尚书省已有名无实。北宋初﹐形式上还保留尚书省的组织系统﹐但权力既不归属﹐郎官又不治事﹐权藉此以寄禄秩﹐别无差遣﹐尚书省的制度名存实亡。辽﹑金有尚书省,与宋制略同。元代以后,尚书省遂废除。组织及其职掌 尚书台(省)的组织由简到繁﹐历代均有变化。汉初已有令﹑仆射及丞的职别。令为主官﹐仆射为副﹐丞则为令﹑仆之佐职。至汉成帝时﹐始分曹理事﹐有常侍曹﹐主公卿(指中央行政部门)﹔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指地方政府)﹔民曹﹐主吏民上书﹔客曹﹐主外国“夷狄”(指国外及国内少数族)﹐凡四曹。后又置三公曹﹐主断狱﹐共为五曹﹐每曹各有尚书一人﹐在令﹑仆射统属下分领政务。东汉设六曹尚书(或说为五曹)﹐尚书之下复有侍郎三十六人﹐分属六曹﹐成为三级组织。尚书令﹑仆射及六曹尚书合称八座(隋唐时以左右仆射及六尚书为八座)﹐为台中长官﹔尚书郎则主作文书﹐起草立义﹐上殿奏事﹐“八座受成﹐事决于郎﹐下笔为诏策﹐出言为??二十一人﹐主抄录文书。但东汉侍郎与令史尚无严格界限﹐侍郎缺常以令史升补。协助令﹑仆理事者尚有左﹑右丞各一人﹐左丞有纠劾之权﹐历代均同。魏晋以后﹐令﹑仆射及左﹑右丞理事之处为都台(后称都省)。下为列曹尚书﹐其数或五或六﹐各代不一﹐其区分办法也与东汉略有不同。如曹魏置五曹尚书﹕吏部﹐主铨官吏﹔左民﹐主民事﹔客曹﹐主外国及国内少数民族﹔五兵﹐主军政﹔度支﹐主财政。不似汉代以常侍曹主公卿﹐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按中央与地方区分职务。列曹尚书之下﹐复分曹置郎官﹐其数或多至三十六曹(两晋﹑北魏)﹐或少至十五曹(东晋)﹐其名称职掌亦代有变化﹐因事而设﹐不能尽举。丞郎之下﹐均有都令史﹑令史﹑主事﹑省事等吏职。而郎官﹑令史之区别更严﹐自郎官以上﹐多属士族﹔主事﹑令史﹐则多出寒人。虽间或有初仕令史而官至令﹑仆射(如北齐之赵彦深)﹐然出身令史为人所贱视﹐则是普遍情况。尚书省之组织﹐至隋而定型﹐尚书皆以部为名﹐而郎官以司为名。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及吏部﹑主爵等二十四司。司有侍郎一至二人﹐员外郎一人。炀帝时﹐又于每部增置侍郎一人以为尚书之副﹐原诸司侍郎则改称为郎(唐代则称为郎中)。尚书都省增设左右司郎(唐代改为郎中)各一人﹐作为左﹑右丞之佐。唐朝沿袭隋制﹐但名称屡有变更。龙朔二年(662)改尚书省名为中台﹐左右仆射为左右匡政﹐咸亨(670~674)初复旧﹔光宅元年(684)又改名为文昌台﹐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垂拱元年 (685)又改省名为都台﹐万岁通天(696~697)初复旧﹔长安三年(703)又改为中台﹐神龙(705~707)初复为尚书省。开元元年(713)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天宝元年(742)复旧。其下六部名称也有改复。唐代后期,尚书省已有名无实。宋北宋初,形式上还保留尚书省的组织系统,但权力既不归属,郎官又不治事,权借此以寄禄秩,别无差遣,尚书省的制度名存实亡。辽、金、元辽、金有尚书省,与宋制相同。元代尚书省时置时废。明、清明代各部均直接对君主负责,尚书省遂废除。清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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