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以孔孟传统儒学的“异端”而自居,对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重农抑商、假道学、社会腐败、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主张“革故鼎新”,反对思想禁锢。
李贽对被封建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的儒家经典和孔孟之学进行抨击,对儒家经典的《六经》、《论语》、《孟子》表示了极大的轻蔑,认为这些不都是圣人之言,是经过后人吹捧拔高形成的,不能当做万年不变的真理。这些著作是当时懵懂弟子,迂阔门徒随笔记录,大半非圣人之言,即使是圣人之言,也只是一时所发之药石,不能成为“万事之言论”。
李贽否认儒家的正统地位,否定孔孟学说是“道冠古今”的“万世至论”,认为不能将其当做教条而随便套用。《六经》、《论语》、《孟子》“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李贽对孔子及孔孟之道的批判确已达到了“非圣无法”的地步。
针对明王朝的腐败政治,李贽提出了“至道无为、至治无声、至教无言” 的政治理想。他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常常发生动乱,是统治者对社会生活干涉的结果。他理想的“至人之治” 则是“因乎人者也”,顺乎自然,顺乎世俗民情,即“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对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干涉或少干涉。
对封建统治者残酷压榨鱼肉人民的暴行,李贽更加以无情揭露。他借汉宣城郡守封邵化虎食民的神话传说,指斥当权的官吏是“冠裳而吃人”的虎狼,“昔日虎伏草,今日虎坐衙。大则吞人畜,小不遗鱼虾。”在《焚书》中,他还借评点《水浒》,发泄对现实政治的强烈不满。
李贽将拯黎民于水火,探求一条益国利民的道路,把目光投向了封建统治阶级上层,希望“有一个半个怜才者”出现,使“大力大贤”的有才之士“得以效用,彼必杀身图报,不肯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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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于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11月23日)农历十月廿六日出生于福建泉州府南门外。其祖先是元朝以后迁来福建。李贽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信回教,不受儒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
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李贽12岁就写出《老农老圃论》,把孔子视种田人为“小人”的言论大大挖苦了一番,轰动乡里。26岁中举人 。30岁至45岁为官,先后任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 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
万历九年(1581年),李贽从云南辞职回加到湖北黄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写一些读史的文章,并教授耿家子弟。李贽倡导绝假纯真、真情实感的“童心说”。李贽在麻城还多次讲学,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听任各界男女前往听讲,并受到热烈的欢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李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