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矛盾。前者是说避嫌,然而后者是救人一命,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出自《孟子·离娄上》上的一段话: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礼是古代治国的纲纪,是人人必须遵守的;男女授受不亲,是古礼中极重要的一条。然而当嫂子掉入水中有生命危险时,孟子说,应该“援之以手”,伸手援救嫂子。孟子解释说,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嫂溺援之以手,是权。这里提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权变思想。权变,就是变通。礼的规定,只能是针对一般情况,而世事复杂,总有许多预料不到的情况发生,因而必须有变通;没有变通是行不通的。用现代语言来说,原则性必须与灵活性相结合。像男女授受不亲这样的重大原则,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变通,体现出传统思想现实和灵活的一面。
事急从权。 李东阳对这个对子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当时正被皇帝抱在膝上,而他的父亲也在场站着。因为皇帝在,李东阳的父亲不能坐必须站着伺候皇上。所以帝说:“子坐父立,礼乎?”,李东阳对曰:“嫂溺叔援,权也。”。 嫂溺叔援,谓嫂溺于水,小叔可亲手援救。古礼谓“男女授受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可破例不避嫌疑。语出《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当然不矛盾了。平时生活上男女一定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被人说三道四,违背礼法。但是遇到紧急情况,不救会危及她的生命安全,生命大于一切。当然权衡利弊之下,必须施以援手救人性命。孔子的这两句话当然没有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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