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做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做和。
出自——战国时期子思《中庸》。
原文: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
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译文:人的自然禀赋叫做“性”,顺着本性行事叫做“道”,按照“道”的原则修养叫做“教”。“道”是不可以片刻离开的,如果可以离开,那就不是“道”了。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是谨慎的,在没有人听见的地方也是有所戒惧的。
越是隐蔽的地方越是明显,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显著。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是谨慎的。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做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做和。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大家遵循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繁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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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孔伋,字子思,孔子的嫡孙、孔子之子孔鲤的儿子。大约生于周敬王三十七年(公元前483年),卒于周威烈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02年),享年82岁。中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受教于孔子的高足曾参,孔子的思想学说由曾参传子思,子思的门人再传孟子。
后人把子思、孟子并称为思孟学派,因而子思上承曾参,下启孟子,在孔孟“道统”的传承中有重要地位。《史记·孔子世家》记子思年六十二(当为八十二之误),而生卒年则不详。
按子思之父孔鲤,死于孔子之前,子思的年代当跟孔子的年代相当。子思在儒家学派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上承孔子中庸之学,下开孟子心性之论,并由此对宋代理学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因此,北宋徽宗年间,子思被追封为“沂水侯”;元文宗至顺元年(公元1330年),又被追封为“述圣公”,后人由此而尊他为“述圣”,受儒教祭祀。
《中庸》出于子思之手。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明确指出:“子思作《中庸》。”以后,汉唐注家也多遵从此说。如郑玄说:“名曰《中庸》者,孔子之孙子思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
唐代的陆德明、孔颖达也同意这一看法。宋代二程、朱熹也是如此,他们都认为子思作《中庸》。
近代的一些学者也认为子思是《中庸》的作者。如胡适就认为其中虽然加入了后人的某些材料,但该书大体上还是孟子以前的作品。
因为从孔子到孟子儒家的人生哲学的发展应该有一个过渡阶段,这个过程是从极端的伦常主义、重君权、极端实际的人生哲学到尊崇个人、鼓吹民权和心理的人生哲学的过渡。而《大学》和《中庸》就反映了这个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思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揭示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目标。
。《中庸》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可知“中”的本身并非喜怒哀乐,而是指对喜怒哀乐的持中状态,就是说对喜怒哀乐等情欲要有一个适中的度的控制,过度的喜不叫喜,过度的乐也不叫乐。朱熹注释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性即本性,本来的状态,也就是本身固有的质和量。对喜怒哀乐能按应有状态掌握,无所偏倚,这就叫“中”,平时能持中,一旦表现出来,就能中节,这就叫和。因为效果的“和”决定于方法的“中”,所以程颐解释中庸一词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不易说的是不可更易,不是别的不可更改,而是“中”的原则的不可更易。
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灵魂。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还是其他思想家,都把追求和谐作为自己的哲学目标。
1,和谐概念
和谐概念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较早的记载见于《国语·郑语》,西周太史史伯为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时指出,西周将要灭亡,原因是周王亲小人、远贤臣,不顾人民的意愿,且“去和而取同”。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是最早出现的和谐思想或观点。在这里,史伯把“和”与“同”作为对立的范畴列出,什么是“和”,什么是“同”,它们之间本质的不同在哪里呢?史伯下面举例来分析:“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总之,事物是多种因素的集合,它们相互配合,协调组成新的事物,达到理想的效果。和谐内在的包含多样性、差异性、矛盾甚至冲突,但是,事物最终会达成更高层次的统一与协调,即和谐。所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和”,就是“以他平他”,即不同的事物构成一个整体,形成多样性的统一。同时,史伯也论证了和谐的作用,在他看来,“和实生物”,和谐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一种声音谈不上动听的音乐,只有一种颜色构不成五彩缤纷,只有一种味道称不上美味,只有一种东西就没法进行优劣的比较。相同的事物不能产生新的事物,也就是说,“同则不继”。
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和谐概念不断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和谐”与一切美好的东西紧密相连,如和平、和睦、和气、和善、和美、和乐、祥和、柔和、温和、亲和等等,由此“和谐”被视为中国文化的审美理想和至高境界。《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的“中”是自然人的状态,而“和”是社会人之符合礼仪法度从容自然的理想状态,就是人们追求的和谐状态。
和谐思想要求人们坚持和谐的原则。就是说,要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差异性,甚至是矛盾性。人们不能用整齐划一的,绝对化的思想看待事物。要正确的认识事物,正确的分析和解决问题,必须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充分尊重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善于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孔子认为能不能坚持和谐的原则是区分和衡量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孔子反对人云亦云,亦步亦趋,随声附和的思想作风。
2。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
《周易》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哲学经典,它构建了一个贯穿阴阳相互作用的和谐宇宙模式。它告诉人们,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和谐的整体。“易”是变易,也内在的包含着和谐的含义。它认为,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就是说,日月的变化、寒暑的交替等等自然现象,都由阴阳两方面构成,都必须遵循阴阳变易的法则。阴阳二性具有本源性和功能性,乾坤(阴阳),既构成自然万物的生成之本(“元”),又构成自然万物的生成之因(“生”“成”)。《易传》一方面指明了乾坤(阴阳)“始”“生”万物的本源性特征,另一方面还指明了其“始”“生”万物的功能性意涵。六十四卦揭示了阴阳运作的过程,展示了天道运行、化生万物的一个秘密,即“阴阳合德”,“刚柔相推”。“天地交而万物通”;“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天地相遇,品物咸章。”阴阳交合在天地万物生化流行中的作用。阴阳“ 合德”(交合),万物流行,《系辞》又称之为“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则是“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传》云:“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又说:“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就是说,事物的变化是刚柔相推的结果。所以《系辞传》又说:“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总之,《周易》认为,阴阳与刚柔的和谐作用孕育了生生不息的宇宙生命。
天道是没有意识的,但是,天道有规律。自然按照规律和谐的运行。恒卦《彖传》说:“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恒久、恒常就是法则,就是常规,也就是规律。所以豫卦《彖传》说:“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就是说,天地按照规律而动,即和谐的运动。日月周转不会偏离轨道,四季更替不会出现差错。天地万物,有盈满就有亏损,都是因应着时光的流转,或消衰,或生息。自然界的变化,有规律可循,有序运动,不相紊乱。《易传》还常常把这种“不相紊乱 ”的自然变化称为“阴阳不测”之“神”。如《说卦传》云:“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这里的“神”就是规律,就是和谐。
3,和谐的政治关系。
史伯以后,和谐概念被政治家用来处理政治关系,他们主张建立和谐的政治关系对于统治者维护统治至关重要。比史伯晚200多年的齐相晏子继承了史伯的和谐思想并加以发展。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子在回答齐侯“和与同异乎”的时候,晏子以做羹和音乐为喻揭示了“和”与“同”的区别。晏子认为厨师做羹要用各种不同的味来调制,才能得到美味;乐师要融合不同的音乐元素,协调不同特色的声音,才能创造出美妙的音乐。他联系到君臣关系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
可见,晏子的和谐思想针对性更强,提升到了实践层面,成为一种政治理念。他要求君主治国理政要更合理更科学。君主治理国家要坚持和谐的原则:制定决策,发布命令,要善于多方倾听不同的意见,正反两方面的意见都要听,兼听则明。使君臣之间在更高水平上达到和谐的状态。
老子创立了道的理论,他认为“道可道,非常道”,“道法自然”,道是无为的。他告诉人们要“唯道是从”,爱道,循道,无为而无不为。他的“自然和谐论” 的政治思想体系就是上述思想的体现。根据这种思想,统治者的作为应该顺应自然,是自然而然的事。统治者要很好地进行统治,还得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保持自然的秩序不变。一句话,应该遵循“道法自然”的原则,这是老子提出的根本原则,也是最高原则。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等同于我们现所说的大自然或自然界,而是一种自然状态。老子所关心的不是自然界,而是人类和人类社会,是与人类社会生存有关的状态,是一种类似于自然无为、自然而然的和谐状态。自然状态包含事物自身内在的发展趋势,是原有自发状态延续的习惯和趋势。老子眼中的“自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是事物自发状态的保持与延续的习惯与趋势,或者说是事物内在的规律性。老子所描绘的这种“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社会,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自是互不干扰,相安自得,怡然自乐,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自然和谐的田园式理想状态。
老子从万物的本原“道”出发,推演出其治世良方,在原则上要求“道法自然”,按事物自身应有的规律办事,不要人为地干涉事物的发展;在实践层面上就是要求统治者不要为所欲为,利用手中的特权横加干涉老百姓的生活。统治者应该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在政治统治的操作上做到“无为而治”,从而达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安无事,和谐共存。老子反对统治者干预民众的生活,而倡导让民众按其自然本性而活。
老子认为,只要顺应自然,坚持无为的原则,就会取得成功。统治者如果能够惟道是从,万物便自然道化。不能干扰老百姓的生活,让老百姓无所适从,那样,最终只能失去天下。因此,高明的统治者应以无为来对待世事,以不言来实施教化。“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就是这个道理。总的来说,统治者要治理好一个国家就要做到“治大国若烹小鲜”,要以清静无为为原则,以安定不扰民为上,只有这样,才能各守其静,天下也就相安无事,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这就是老子的“内政”方略。
在“外交”上,老子更能显示出一个“政治家”的深谋与远见。针对“国际”上常出现的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情况,老子提出了处理国与国之间所应遵循“谦下 ” 的基本原则。大国对小国谦下,小国就如百川汇之于江海,自然就能聚拢于大国之中;小国谦下就能被大国所容纳。这样,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皆得其欲”,从而能做到和平相处。
4,和谐的人际关系。
孔子创立了儒家学说,儒家的核心思想是“仁”的理念。它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高原则,“仁者,爱人”。和谐是仁的理念追求的目标和境界,和谐思想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孔子的“礼”,“孝”,“恕”,“诚”等等,都是和谐之道的工具。孔子的弟子有子提出“礼之用,和为贵。”可见“礼”与“和”的关系,礼是从属于和谐的。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这里的“人和”指人民的团结,人民齐心合力团结一致是取得胜利的决定性条件。庄子则提出:“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将“和”视为取得快乐的根本,有“和”才有乐,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无间,那么就会其乐融融,怡然自得。荀子则认为人之所以“最为天下贵”,是因为人能“和”,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人与人之间和睦协调就能团结一致,团结一致,力量就强大,力量强大,就能战胜外物。
先秦思想家把“和”作为最高的政治伦理原则,作为政治理念要达到的最高境界。《尚书》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强调首先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使之团结和睦,上下一心;然后治理自己的诸侯国并协调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这样一来,天下臣民都友好如一家。这是一种十分理想的社会形态,家庭和睦,国家安宁,人人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彼此没有冲突。正像《礼记·礼运》中描述的那样:“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这真是一个和谐的人类社会,一个美好的人间乐园!
5,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处于平衡与协调的状态。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把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只有处于和谐关系中,才能各得其所,得到发展并生生不息。正如《中庸》所说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老子认为生态是整个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来源于自然,人也来源于自然,人和生物必须在自然给予的条件下求得生存。生态系统是道循环运动的产物,“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缔造了生物,德养育了生物,周围环境使它成为一定的形态,各种力量制约它的成长。生态遵循道所固有的规律运动,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生态变化的动力来自它的内部,“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的相互作用是生态变化的内在动力。
道使生态系统自然趋向平衡。“天之道,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种平衡是自然本身的动态平衡, 不是神或上帝的力量促成的。现代生态学表明,各种元素的地球化学循环,水和大气的循环,各种食物链的能量转换,构成了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现代系统科学揭示了耗散结构的系统循环的内在机制。老子指出,宇宙中有四大,人是其中之一。人与万物都是道缔造的,都遵循着道的规律。自然的协同,稳定与和谐给给予人的启示是:人与自然应该保持和谐一致,同时也要维护自然的稳定与和谐,特别是维护生态平衡。美国著名学者卡普拉对道家的这一思想给予高度评价,他说:“ 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以及两者潜在的一致”。老子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应顺从天道,惟道是从,自觉的维护生态平衡。道家反对禁欲也反对纵欲,贪欲不仅危害自己的健康,还会败坏社会风气。老子严肃的指出,要“去甚,去奢,去泰”凡事不要走极端,不要奢侈,不要过分,以维护自然的平衡与和谐。老子用了一些隐喻论述他的观点,他说,天下万物,有的在前面行走,有的在后面跟随,有的送暖气,有的吹冷风,有的强壮,有的赢弱,有的得胜,有的失败。当时,大小诸侯就是这样,你争我夺,争战不已。老子最后得出结论,从政者要戒除走极端, 戒除奢侈,戒除过分。这是老子的“中庸”思想,也是他的和谐思想。核心是不要走极端(去甚)。
《易传》在天道观方面继承、发展了道家自然主义传统,在天人关系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而健全的天人理论体系。《易传》作者认为,天、地、人是统一的整体。自然与人,作为各自独立的形态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一个宇宙生命的整体,则是同本同根,遵循着共同的变易法则的。它们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天道” 与“人道”之间存在着内在同一性,分开来说,有天道、人道之别,总而统之,又可以谓之“一阴一阳谓之道”,二者是统一的。天人之间具有相参、相成,和谐统一的关系。即是说,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合规律的运动。在这样的“和谐”中,天与人,自然与人,可以超越分别,达到合一,达到和谐和统一。如《文言传》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可见,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协调与合作,和谐与统一的关系。
这句话体现的哲学观点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统一性,指对事物应该通过对规律的约束和把握而后达到个性的最大发挥的和谐平衡状态。
出处:春秋·子思《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白话释义:
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是谨慎的,在没有人听见的地方也是有所戒惧的。越是隐蔽的地方越是明显,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显著。
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是谨慎的。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做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做和。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大家遵循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繁育了。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中庸》出自《礼记》,原本是《礼记》四十九篇中的第三十一篇。《礼记》原名《小戴礼记》,又名《小戴记》,由汉宣帝时人戴圣根据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批佚名儒家的著作合编而成。
宋代以前,学者皆主张《中庸》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子思所作。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子思作《中庸》。”
李翱《李文公集·复性书》:“子思著《中庸》四十七篇,传于孟轲。”朱熹《中庸章句·序文》:“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
自宋代开始,有学者主张《中庸》是子思与秦汉之际的儒者杂述而成。欧阳修《问进士策》:“问:礼乐之书散亡,而杂出于诸儒之说,独《中庸》出于子思。
子思,圣人之后也,所传宜得其真,而其说异乎圣人者,何也?”
叶适《习学记言序目·文鉴三》:“汉人虽称《中庸》子思所著,今以其书考之,疑不专出于子思也。”
清人认为《中庸》非子思所作的也不乏其人,特别是崔述,在其《洙泗考信录》卷三中提出了三条论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文章简介:
《中庸》一书,共三千五百多字,按照朱熹的分法,分三十三章,四大部分,传的是自上古大圣以来的儒家道统心法,其内容涉及为人处世之道、德行标准及学习方式等诸多方面。
第一章到第十九章的内容着重从多个角度论述中庸之道的普遍性和重要性。
第二十章承上启下,从鲁哀公向孔子询问处理政务的方法一事着手,通过孔子的回答指出了施行政事与加强人自身修养之间的密切关系,并进一步阐明天下通行的五项伦理关系、三种德行以及治理国家的九条原则。
在此章的最后引出全书后半部分的核心“诚”,并强调要做到“诚”的五个具体方面。第二十一章到第三十三章的内容,便是围绕“诚”来展开的。
《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是总纲,但这个总纲却是子思表述出来的,并不是孔子原话。此下第十二章(“君子之道费而隐”)和第二十一章(“自诚明谓之性”)都是每个部分的纲领。
但恰恰也都是子思说的,而引用的绝大部分孔子的原话,反而是用来解释、例证这些纲领的。也就是说,如果援用“经—传”的结构来理解,《中庸》里具有“经”的地位的话,都是子思说的;而孔子的话反而只有“传”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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